马克·吐温
1849年,我们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堡居住,那一年我14岁。当时我们住在我父亲五年前刚盖的大房子里。家里有几个人住新屋,剩下的人还住后面连着的老房子。
那年秋天,我姐姐主办了一次晚会,邀请全村的男女青年参加。我还太小,不够参加这种社交活动的年龄。再说我也过于腼腆,跟年轻姑娘们合不到一块。不过,他们邀请我在一出小神话剧里扮演一只熊。我得以进场的全部时间只有十分钟,演出时我得穿上一件熊皮似的毛茸茸的棕色紧身衣服。大约十点钟时,有人叫我回自己的屋去穿上那件熊皮衣服。我走了几步,忽然灵机一动,决定先练习一番。可是那个房间太小了。我穿过大街,来到拐角处一栋很大的空房子里。可我根本没想到有十来个年轻人也正去那里换装,准备演戏呢。
我和小伙伴桑迪一起在二楼选了一间大而空旷的屋子。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去,里面正穿了一半衣服的姑娘听到说话声都藏到一架屏风后面。她们的长裙服和其他东西都挂在门背后的钩子上,可我没看见。
屋里摆着一架旧屏风,上面有好些窟窿。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屏风后还有女孩子,所以对那些窟窿也没在意。我要是知道屏风后面有人,打死我也不会在窗外射入的一片冷酷的月光里脱衣解带,简直羞死人了!当时我一点儿都没想到这些,坦然地脱了个一丝不挂,然后就开始练习。我野心勃勃地想来个一鸣惊人,成为扮演熊的专家,那样他们就会常常请我演出了。于是,我就带着为了立身扬名而忘我工作的那种热情投入了练习。我在两间屋子里满地乱爬,桑迪喝彩叫好;接着又直立行走,嘴里发出我认为像熊的咆哮声;我又是倒立,又是左蹦右跳。总而言之,凡是熊能做的动作我全表演了一遍,熊做不了的动作我也发明了不少,还有一些动作是稍有点自尊心的熊都不屑一做的。当然,我丝毫没有想到在我丢人现眼的时候,除了桑迪还有别人在场。最后,我来了个倒立,就那样停在空中稍事休息。不知我的这些动作是否可笑,但我确实听到了一阵突如其来的笑声。
我的劲一下子全泄了,身子一软,摔了下来,撞倒了屏风,把那些年轻姑娘给压在了下面。她们吓得尖声大叫。我抓起衣服就跑,桑迪跟在后面。眨眼工夫,我已经穿上了衣服,从后门溜之大吉。我让桑迪保证不吐一个字,然后一道找了个地方,一直躲到晚会开完。
屋里沉寂下来,静悄悄的,我一直等到大家都入睡了才敢回家。我摸黑躺在床上,我对自己丢人现眼的表演有一种辛酸凄楚的感觉。第二天,我看见枕头上别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你演熊可能演不好,但你演光屁股可真是精彩至极——哎哟,别提有多精彩啦!”
但是,孩子的生活里并不全是欢乐和笑声,也有许多令人伤感的事件闯入他的小天地里。有个醉鬼流浪汉在村里的班房被火烧死了。随后一百多个晚上,这件事都压在我的心头,每夜做恶梦——梦见他那张哀求的脸,跟活着时看见的可怜面容一模一样,他的脸紧贴在窗子的铁栏杆上,身后是血红的地狱,那张脸似乎在对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那包火柴,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你要对我的死亡负责!”我根本没责任,借给他火柴完全是出于善意,哪想过要伤害他呢?这个流浪汉——他才是有罪的——只遭了十分钟的难,然而清白无辜的我却受了整整三个月的折磨。
后来村里又发生了几起惨剧,凑巧的是,我目击了每场惨剧的全过程。我的学识和受过的锻炼使我能对这些惨剧看得比未受教育的人更深刻一些。不过这些惨剧一般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就失去了吓人的力量,它们逐渐退去,消失在灿烂欢欣的阳光里。它们是黑暗和恐惧的宠儿。白昼给我带来宁静和欢愉。但一到夜晚,我重又回到痛苦不堪的梦魇中。在我的整个童年时代,我从没设想过怎样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过上更好的日子。年事增长后,我也没有如此奢求过。但就是到了现在,夜里的情况还没有变,和年轻时一样:给我带来对自己过去所作所为的沉痛感慨。从出生到现在,由于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所以一到夜晚,脑子里就乱七八糟,从来没有平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