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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3 士会不见先蔑(文公七年)

“左传背景”

文公七年,当先蔑和士会去晋国迎接公子雍,准备拥立公子雍的时候,赵盾背弃了先蔑和士会而拥立灵公。既然灵公即位,那么先蔑和士会就相当于叛臣了。于是先蔑逃到秦国,士会不听从同僚的劝告也逃到了秦国。以前士会和先蔑本是同僚好友,如今都逃到了秦国,按常理,他们本应当共患难。但是士会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从此不再和先蔑见面了。后来士会返回晋国也不和先蔑有任何交往。

东莱先生批判了那些由于共同的祸患而结到一起,但平时就互相抛弃的人。虽然士会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东莱先生也认为士会做得有些过头,还有矫情成分,没有做到彻底的公心。

“原文”

物之易合者,莫如居患难之时。同川之鱼,鳣不知鲔,鲔不知鳣,游泳不相顾也。及失水,则相沫相濡,欢然而相亲,岂得水则不仁,失水则仁耶?居患难之地,不得不合也。同舟之人,胡不知越,越不知胡,语言不相入也。及遇风则相赴相救,慨然而协力。岂无风则不义,有风则义耶?居患难之地,不得不合也。

士会之与先蔑,并立于晋朝,其游居周旋之久,岂如胡越之无情哉?及以公子雍之故,惧得罪而弃秦,此正涸泽之鱼相濡沫之时。会之视蔑,乃漠然无情,岁律三改[1],而曾不与之一面。居患难之地,而反落落难合,何耶?人知患难之易合,而未知其所以合也。忧同则易合,怨同则易合,忿同则易合。同忧相遇,必相亲以谋其忧。同怨相遇,必相亲以致其怨。同忿相遇,必相亲以逞其忿。其朝夕聚会,握手而语,促膝而议者,岂复有善意哉?非咎人则訾[2]人也,非私计则诡计也。以忧济忧,以怨济怨,以忿济忿,交日深而恶日长矣。其所以易合者,果正耶?果不正耶?

“注释”

[1]岁律三改:日历变了三次,指过了三年。

[2]訾(zǐ):诟骂。

“译文”

东西容易结合在一起的,没有比得上处在患难的时候。同一条河流里的鱼,鳣鱼不知道鲔鱼,鲔鱼不知道鳣鱼,游泳的时候互相都不顾及。等到没有水的时候,就用唾沫来互相滋润,很高兴地互相亲近,难道有水的时候就不仁义,没有水的时候就仁义吗?处在患难的境地,不得不相互结合啊。同在一条船的人,就像胡人不知道越国人,越国人不知道胡人那样,言语不通。等到遇到了大风,就互相救助,慷慨地相互协助。难道没有风的时候就不义气,有风的时候就义气吗?处在患难的境地,不得不结合啊。

士会和先蔑,一同处在晋国的朝廷,他们之间的交游来往已经很久了,难道会像胡人和越国人那样没有感情吗?等到因为公子雍的缘故,害怕受到罪罚而逃到秦国,这正是失水的鱼儿相互用唾沫滋润的时候。然而士会看待先蔑,真是漠然无情,过了三年而不和他见一次面。处在患难的境地,反而合不来,为什么?人们只知道患难的时候容易结合,而不知道为什么结合。忧患相同就容易结合,怨恨相同就容易结合,愤恨相同就容易结合。忧患相同的人相遇了,必定会相互亲近,共同考虑共同的忧虑。怨恨相同的相遇了,必定会相互亲近,报复共同的怨恨。怨愤相同的人相遇了,必定会相互亲近,发泄共同的怨愤。那些早晚经常见面的人,握手而谈,促膝而论,他们之间难道会有善意吗?不是责备别人就是诟骂别人,不是耍个人小计谋,就是耍阴谋诡计。用忧虑帮助忧虑,用怨恨帮助怨恨,用怨愤帮助怨愤,交情一天天加深,而罪恶一天天增多。他们之所以结合在一起,是正义的呢?还是不正义的呢?

“原文”

窦婴、灌夫[1],父子欢于废退之时;淮南、衡山[2],昆弟语于怨望之日,其终之为如何耶?是宜士会之所不忍为也。吾尝闻君子处患难矣,内省不疚[3]者也,反求诸己者也,素其位而行者也。本未尝忧,何必与人共其忧?本未尝怨,何必与人共其怨?本未尝忿,何必与人共其忿?使其人道义可慕,忠信可友,乐易可近,慈仁可依,则未有患难之始,吾固与之合矣,岂必待有患难而与之合耶?待患难而始合,则其合者,非吾本心也。驱于患难,苟合以济事也,是宜士会之所不忍为也。贫者不肯与富者狎,而与贫者狎,是何也?富者其所忌而贫者无所忌也。愚者不肯与贤者狎,而与愚者狎,是何耶?贤者其所忌,而愚者无所忌也。人居患难之时,以己之在难,而疾人之无难。其视优豫愉佚之人,且憎且忌,望望然去之。惟其同在难者,款密亲狎而无间,其心岂不甚浅狭而可怜耶?是宜士会之所不忍为也。

“注释”

[1]窦婴、灌夫:魏其侯窦婴在不得志的时候和灌夫很投合,交情如父子。但后来关系不和。事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淮南、衡山:指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二人在被人怨恨的时候兄弟相称,但后来淮南王谋反,于是关系破裂。事见《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3]内省不疚:疚,内心痛苦,《论语·颜渊》:“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译文”

窦婴、灌夫他们俩,在被贬谪的时候像父子一样欢欣;淮南、衡山他们俩,在有怨恨的时候像兄弟一样谈话,但这些人最终又怎样呢?难怪士会不忍这样做啊。我曾听说君子处在患难境地的情况了,反省内心而不感到痛苦,反过来从自己身上寻求原因,淡泊名位而行事。本来没有忧虑,何必与别人一同忧虑?本来没有怨恨,何必与别人一同怨恨?本来没有愤怒,何必与别人一同愤怒?如果那个人的道义值得我追慕,他的忠信值得我去结交,他的开朗平易值得我去亲近,他的仁慈值得我去依靠,那么从前没有患难的时候,我本就和他结交了,难道必定要等到有了患难才和他结交吗?等到有了患难才开始结交,那么这种结合交,不是出自我的本心。被患难驱赶而和人结合,只是为了度过困难,难怪士会不忍这样做。贫苦的人不肯和富有的人相亲近,而和贫苦的人相亲近,这是为什么?富有的人是有所顾忌的,但贫苦的人没有什么顾忌。愚昧的人不肯和贤能的人相亲近,而和愚昧的人相亲近,这是为什么?贤能的人有所顾忌,但愚昧的人没有什么顾忌。人们处在患难的时候,因为自己处在困难的境地,而痛恨别人没有困难。他们看见安闲愉快的人,又憎恶又嫉妒,悻悻地离开他们。只有当他们一同处在患难的境地,才会十分亲密而没有间隙,他们的心思难道不是很肤浅狭小而且可怜吗?难怪士会不忍这样做。

“原文”

或曰:“赵盾实执晋柄[1],背先蔑而立灵公。则盾之所仇者,惟蔑尔。至士会虽以累而俱出,本非盾所怒也。会明绝蔑于秦,乃所以阴结盾于晋。侥幸归国,不顾卖友以市恩,非险薄之尤者乎?”吾应之曰:“此后世之心,而非士会之心也。以后世之利心,而量君子之公心,则其举其措,其语其默,无不可名以利,岂独先蔑一事哉?会果出于利心,则其险谲,仅足以欺一夫耳。不动声色,而群盗自奔[2],是亦可以利心感者耶?光辅五君[3],而名闻诸侯,是亦可以利心图之耶?固不可以后世之利心,量君子之公心也。”

虽然,会之公心,吾独有憾焉。会不以同患而亲蔑,可也。至于绝迹不见,则矫枉过直矣。吾不知会在晋之时,于朝廷,于官府,于衢路,果能避蔑而不见耶?在晋则见之,在秦则不见,是不免以罪自嫌,而非公之尽也。以公自处,则去国如在国,有难如无难,虽不加亲,亦不加疏,岂以秦晋二其心哉?吾固疑会公心之未尽也,吾固以公心责之耳,不以利心量之也。

“注释”

[1]执晋柄:握着晋国的政权。柄,指政权。

[2]群盗自奔:士会当上中军帅以后,国内的盗贼都逃跑了。事见宣公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

[3]光辅五君:指士会曾辅佐过晋国的五位君主:文公,襄公,灵公,成公,景公。

“译文”

有人说:“赵盾实际上掌握着晋国的政权,背弃了先蔑而拥立晋灵公。那么赵盾所仇恨的只是先蔑而已。至于士会,虽然由于牵连而一同奔逃出去了,本来不是赵盾所痛恨的人。士会表面上在秦国和先蔑断绝了关系,就是为了暗暗地在晋国结交赵盾。如果侥幸回到晋国,就是不顾及出卖朋友而买别人的恩情了,这不是极其阴险刻薄的人吗?”我回答说:“这是后人的心思,而不是士会的心思。用后人的利益之心去测量君子的公正之心,那么他的一举一动,说话或沉默,没有不可以冠以私利之名目的,难道仅仅是先蔑这一件事吗?士会如果真的出自利益之心,那么他的阴险狡诈仅仅可以欺骗一个人而已。没有动一下声色而众多盗贼就自己逃走了,这也是可以用利益之心去感动的吗?辅佐五位国君,名闻于诸侯,这也是仅仅凭借利益之心能做到的吗?本不可以用后人的私心去测量君子的公心。”

虽然这样,但是对于士会的公心,我还是有一些遗憾。士会不因为同患难而和先蔑亲近,这是可以的。至于隐藏踪迹而不与他见面,那就是矫枉过正了。我不知道士会在晋国的时候,在朝廷,在官府,在道路上,果真能够躲避先蔑而不见吗?在晋国就见他,在秦国就不见,这就不免有害怕罪责的嫌疑了,而不是最公正的了。如果以公正来立身处世,那么离开晋国和在晋国是一样的,有祸难和没有祸难是一样的。即使不更加亲近,也用不着加以疏远,难道要因为在秦国或者在晋国而有两种心情吗?我本来就怀疑士会的公心还不彻底,我本来就用公心来要求他而已,不是以利益之心来测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