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电视摄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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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影像的本质与电视摄像的特点

摄像的特点电视摄像艺术是电视节目创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以客观实体为对象,运用光学、光线、色彩、运动、构图等造型手段,通过一幅幅活动的、持续的电视画面,在荧屏上创造出逼真、生动、直观、具体的电视造型形象。

摄像艺术须掌握必要的技术设备并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才能进行,它以光学镜头、摄像机以及磁带、光盘等存储介质为主要工具和材料,经过电子编辑、特技处理、节目合成等主要过程,在荧屏上呈现出一系列经过有机组织的活动影像。这个影像系列,可以再现对象的主体形态、轮廓形式、表面结构、空间透视、色彩层次、运动速度和节奏,具有时间和空间四维的特性。

电视节目呈现给人们的是一系列的影像,那么影像的本质是什么呢?

很多搞电视的人拍摄和编辑技术都很精湛,做出的节目也非常好看,但是谈到节目为什么这样做就好看,换一种方式来做就牵强人意的时候,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牵涉到影像理论的深层次问题,即影像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影像”二字在电影电视领域,就是兼有声音的活动画面,而影像的本质简单地说就是再现与表现,再现就是重现现实,强调客观、真实地描摹生活;表现则是人类思想、感情在现实生活的投影,强调表现自我感受及个人主观情感,认为艺术不是表达生活的现实,而是表达“精神的现实”,这类作品往往表现出作者的个人情感闪光与显现,观看其作品我们似乎能够看见作者感情的波动轨迹,使我们欣赏时感情也被波及而动荡,与作者的感情作同频振动。当然现时我们的影像没有纯粹的再现,也没有纯粹的表现,只不过相对来说在某一部作品当中更侧重于某一方面。

科学研究证明,人类是通过眼、耳、鼻、舌、身五种感觉器官来感知外部世界的,然而在人类接受信息的过程中,五种感官的重要性有所不同。在人类获取的信息总量中,80%以上来自眼睛。人体中70%的接受器集中在眼睛上。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加起来只占30%。美国纽约大学的心理教育学家詹里姆·布鲁诺通过研究发现,人类的记忆10%来自于听觉,30%来自阅读,60%则是通过视觉和实践获得。可见,眼睛是最重要的信息器官。从总体上看,影像传播活动是人类赖以发展、传授技能和文化、交流感情、传递信息的重要活动之一,观看影像的视觉活动又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并最早习得的一种交流、表达、传递情感和思想的技能和本领。因此影像在现代人的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多数人宁愿去看电影、电视剧而不愿意去翻阅原著,宁愿等在电视前看别人来批讲历史故事而不愿意自己去阅读,有人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读图时代”,我要说,我们已经进入影像时代。在我们周围,各种各样的影像通过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手持影像工具(比如MP4)甚至交通工具、楼道和电梯间安装的屏幕抢占着我们的视域空间,占据了我们所剩无几的闲暇时光。

(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册的1026所大学里已有365所大学开设了电影或电视专业课程,而把影视鉴赏作为选修课程的大学则更多,而且其数量仍在激增。有人预测,在不久的将来,电影、电视等视觉艺术专业的总体规模将超过我国文科第一大传统学科——中文专业,成为文科队伍中最大的学科。)

那么,对于身处影像时代的我们来说,影像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首先说影像是一种传播媒介。作为传播媒介,影像就要客观地记录事实,再现我们的生活,这就是对电视新闻和纪录片的最低要求。

但是谈到影像的文化品格的时候,我们不禁会追问,难道影像仅仅是一种传播媒介吗?或者仅仅是一种人们打发时光麻醉自我的视听游戏呢?德国著名的电影理论家克拉考尔在20世纪70年代初论及电影作为视觉媒体的魅力时说,人们有着再现现实的永远冲动。人类自“洞穴时代”就梦想用影像(古代岩画、古代各种造像)来表述和表现自己。但是,在电影诞生以前,尚无一种媒体能满足人们的这种永远的冲动。是现代科学技术的恩惠,使电影电视开始满足人们观看现实的深层次欲望。但是,现代传播科技作用下的媒介发展至今,不但足以“展现”、“表现”现实,而且能够“虚拟”现实。人类的影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正如伯格曼的电影那样,“永远向着一个与现实的表象相反的方向,向过去、向梦境、向自我心灵深处去寻找电影的精神意义”。从影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趋势,这正是影像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载体所拥有的最为宝贵的品格,也是影像自产生之后就吸引了无数人们为之倾倒的内在原因。这一切都表明,首先是现代传播科技发展,特别是数字化的历史进程,构筑了张扬视觉文化传播的新媒体平台。

电视摄像是通过电视摄像机以电子的方式对影像进行传播以及记录的过程,在人类影像记录史上电视摄像机是发明最晚,却发展最快的影像设备。正是由于电视摄像机不断向着微型化、数字化、轻便化、易用化的方向发展,才使当今社会有那么多人可以凭着一部DV机来实现自己的影像梦。

那么电视摄像与电影摄影又有什么不同呢?电视摄像又有着哪些独特的特点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两种媒体有什么不同,电视与电影最大的不同首先在于记录方式和传播接收方式的不同,电影是用胶片拍摄记录影像,用光学原理在电影荧幕上放映的,放映速度是每秒24格,荧幕与胶片必须在同一时空,不能进行远程异地播放;而电视是用电视摄像机进行拍摄,用电子原理进行记录和播放的,播放速度是每秒25帧电子画面,电视的播放是开放的,任一台电视接收机在任何地方只要能收到电视信号就可以看到电视节目,这就决定了电视比电影具有更强的新闻和信息传播能力。

其次,电影从拍摄到播映由于胶片冲洗需要相对比较长时间的天然屏障,使得依靠电子方式进行记录和传播的电视具有更好的新闻传播的时效性,电视现场直播使新闻的发生和接收做到了零时间差,将新闻的时效性发挥到了极致。从这个角度来说,电视是天然的新闻媒体。

另外,电视可以进行多机同时拍摄,现场切换,现场制作节目,而电影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些。

对于单机拍摄,电视摄像与电影摄影除了记录方式的不同,在摄制艺术上没有什么区别,电视摄像艺术脱胎于电影摄影,作为电视摄像从业人员要多研究电影摄影的方式和表达技巧;但是相对来说,电视摄像拾取声音比较方便,因此,作为电视摄像一定要注意现场声音的录制,这一点可以说是电视摄像的一个独特特点吧。

多机拍摄是电视摄像的另一个特点,现场导演可以多视角、多方位进行切换,使电视观众能够从多个角度欣赏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