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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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孙子》与哲学

《孙子兵法》在孙武晋见吴王阖闾时就已经成形,随后又增加了他在吴国的战争经验,从而更加完备了。从现存的汉、唐、宋古籍对《孙子兵法》的证引来看,就有好几种不同的抄本。银雀山出土的汉简《孙子兵法》是我们所能看到的最古的抄本了,其中《形篇》就有文字不尽相同的甲乙两个写本。

在西汉中期以前,《孙子兵法》13篇是独立而完整的。《史记》在孙武列传中这样写道,吴王阖闾对孙武说:“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汉简《孙子兵法·见吴王》中,两次提到“十三扁(篇)”,可见《史记》的记载并非虚妄之谈。

可是,西汉末年刘向《七录》则称《孙子兵法》三卷。不说“十三篇”而说“三卷”,可能是由于从简策变为帛书的缘故。而晚于《史记》100多年的《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却记载为《孙子兵法》82篇,图9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篇帙剧增的情况呢?

清朝学者毕以珣在《孙子叙录》中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篇帙骤增的原因。他悦:82篇中,除了孙武见阖闾以前所作的13篇外,其余69篇都是孙武的佚文。这69篇佚文,大部分已失传了。但是毕以珣还是从古籍中辑录到一些佚文。都收在《孙子叙录》中。他指出,这些佚文“其一为《问答》若干篇,既见阖闾所作,即诸传记所引遗文是也。一为《八阵图》,郑玄注《周礼》引之是也。一为《兵法杂占》。《太平御览》所引是也。外又有《牝牡八变阵图》、《战斗六甲兵法》,俱见《隋经籍志》。又有《三十二垒经》见《唐艺文志》”。他的判断和证明是正确的。汉简《孙子兵法》下编中的《吴问》、《四变》、《黄帝伐赤帝》、《地形二》,都是13篇以外的佚文或者后人的注释。

恢复13篇原型的工作,是由军事家曹操完成的。他把13篇以外的69篇另编为《续孙子兵法》二卷。在《隋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中都有著录,大概在唐以后才失传。

不料曹操恢复13篇本来面目的工作,到了唐代却引起了诗人社牧的误会。他居然认为:孙子的书原来有十几万字,被曹操“削其繁剩,笔其精切”,提炼出只剩6000多字的13篇。对于杜牧的这一误会,历史学家大部予以批驳。例如,毕以珣指出:“孙子十三篇者,出于手定,《史记》两称之,而杜牧以为魏武笔削所成,误矣。”但更有甚者的是,宋朝梅尧臣、陈振孙、叶适等人,竟公开否认《孙子兵法》是孙武所著。

另外,由于《孙膑兵法》自隋朝以后失传,在清代以来的中外学者中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测。有说孙武与孙膑是一个人的,有说《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是一本书的,有说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孙武其人的,《孙子兵法》就是孙膑所作的,甚至竟有人说《孙子兵法》的作者就是曹操等等。终于由于《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的同时出土和1978年7月,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西汉木简《孙子兵法》的出土,使这些笼罩在《孙子兵法》一书上的迷雾烟消云散了。

目前,仍有少数人以《孙子兵法》中所言的作战方式、战争规模以及某些军事制度方面的内容为依据,认定其书只能成书于战国中期或后期,而不可能出现在春秋末年。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我们认为《孙子兵法》一书成于春秋末期,其主要根据是:

目前,仍有少数人以《孙子兵法》中所言的作战方式、战争规模以及某些军事制度方面的内容为依据,认定其书只能成书于战国中期或后期,而不可能出现在春秋末年。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我们认为《孙子兵法》一书成于春秋末期,其主要根据是:有130多个国家,在战争频繁、相互兼并的过程中,出现了齐、晋、秦、楚、宋(其实宋并不强大)五个强国,它们相互争雄,蹂躏弱小,压迫近邻,在孙武以前的约200年时间,大小战争共发生了三四百次,有政治斗争(主要表现争霸、尊周等问题上),有经济斗争(主要反映在通商关系,以及以经济手段吸取他国财富上),有外交斗争(主要表现在联合、反联合,或保护对方,争取自己的势力范围上),有军事斗争(战场上的兵戎相见,产生了多种多样的作战艺术),《孙子兵法》正是总结这些斗争实践的产物。

第二,《孙子兵法》所阐述的具体原则,是孙武总结他以前历史上所出现的有关战争的历史事件得出的结论,例如,《孙子兵法》的首篇——《计篇》提出“庙算”在战争中的作用问题:“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所谓“庙算”就是现代战前的最高军事会议(日本称“御前会议”)的决策,对敌我有关战争诸因素作细致的分析、判断(多算),有胜利的把握,才进行战争。“庙算”是属于战略决策性的,只是确定带关键性的几个重要问题。可以说,这完全是根据战前的政治、军事经验、外交、地理等等诸因素的综合分析的结果所下的定论。下面的事例,则足以说明这点。

公元前632年,发生了晋楚城濮(在今山东鄄城西南)之战(见《左传》),这是春秋时期规模颇大的一次战争,也是晋文公取得霸权地位、为晋国以后长期称霸奠定基础的一次战争。战前,晋国君臣十分细致地对双方的有利和不利诸因素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对这次战争经过记述得十分生动:“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到)晋告急。先轸(后任晋中军元帅)曰:‘报施(晋文公流亡时,曾受到宋国的恩惠)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在此一举)!’狐偃(晋将)曰:‘楚始得曹,而新昏(婚)于卫,若代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这是‘围魏救赵’的最早战例)”先轸的中心思想,是想趁此机会,发动战争,以奠定霸权。狐偃的策略,认为楚国刚统治曹国,又和卫国有亲戚关系,如果直接进攻曹、卫,则齐、宋可免遭楚国的侵略。晋文公采纳了这一策略。

第二年春天,晋国就出兵进攻曹、卫,部取得胜利,但楚国的大将子玉仍继续围攻宋国。宋又派门尹般到晋军告急。晋文公说:“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晋文公的意思是,如果不设法解救宋国危急,两国就会断交。但楚国不答应和解,则须诉之战争。考虑当时楚军强大,尚须争取齐,秦两国的援助。如果两国下出兵,怎么办?先轸说:“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捉住)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齐、秦喜得贿赂又恨楚之顽固),能无故乎?”先轸的策略,确实高明,不仅把齐、秦争取过来,而且又激怒了楚军,非战不可,这样,就达到了“取威定霸”的目的。晋文公完全按先轸的意见去作,形成了战前非常有利的战略态势,终于取得了城濮之战的空前胜利。

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晋文公的意思是,如果不设法解救宋国危急,两国就会断交。但楚国不答应和解,则须诉之战争。考虑当时楚军强大,尚须争取齐,秦两国的援助。如果两国下出兵,怎么办?先轸说: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捉住)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齐、秦喜得贿赂又恨楚之顽固),能无故乎?”先轸的策略,确实高明,不仅把齐、秦争取过来,而且又激怒了楚军,非战不可,这样,就达到了取威定霸的目的。晋文公完全按先轸的意见去作,形成了战前非常有利的战略态势,终于取得了城濮之战的空前胜利。

我们说《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未年,但并不否认它在流传过程中窜人后人对某些字词的修改或补充。例如,竹书的《用间篇》中,有“燕之兴也,苏秦在齐”一语,而苏秦远在孙武之后,显然这是后人臆增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