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在未受到外界生死存亡的威胁时,似乎都感受不到生命与保护生命的重要,但真正遇到危险时,却又缺少实际的自我保护措施。这就要求我们从小就应该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当危险真正降临时也会用智慧化险为夷。
武汉市有一个六岁男孩,被拐卖三年后又自己逃回了家中。拐卖过程中,开始时他拼死反抗,但得到的只是拳头和斥骂,后来他学“乖”了,嘴上叫着“爸爸”、“妈妈”,还帮着“家里”干活,照顾小弟弟,不再提回家的事。等时间长了,“家人”放松警惕后,他利用和两岁的小弟弟出去玩的机会,爬上火车辗转数千里,又回到了武汉家中。
被拐卖当然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但是,孩子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欺骗和伤害,给孩子的心理上或多或少都会造成创伤和阴影,从而使他们变得敏感、焦虑、恐惧、多疑、自卑等。如上面例子中提到的那个武汉男孩,在回家的路上,就连民警的帮助都不肯接受。
家长应教会孩子认清现实,接受现实,并努力营造温馨、舒适、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来消除孩子的心灵创伤。逃避不谈不是最好的方法,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与孩子认真交谈,并对他们勇敢、机智的一面及时做出肯定,提高孩子的自信,并使孩子从中得到经验,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事情。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孩子的心结,使他们能快乐、健康地生活。
当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复杂多变,人际关系的冷漠等一些社会中的阴暗面,对成长中的孩子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误导和影响。孩子随着生理与心理水平的发展提高,出现强烈独立行动的愿望,但由于孩子知识经验比较缺乏,独立行为能力差,也是导致孩子出现意外伤害与不幸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特别注意对孩子独立行为能力的培养,教会孩子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技能。作为家长有责任细心地爱护孩子,但更要注意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及自我保护能力,这样才能减少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孩子平安幸福地成长、生活。
现代教育主张放手让孩子去探索,但是,家长对孩子安全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其实两者可以兼顾,不应该顾此失彼。周围的世界对于孩子来说是新奇的,充满诱惑的,而他们认识事物的特点是直接感知,通过感官和身体的接触自我判断。
我国家庭普遍是过度保护型,对孩子多是消极限制与防范,须知,温室里长起来的苗苗是缺乏生命力的,很容易受到伤害,并且不利于探索型人才的培养。孩子是需要保护的,但保护应该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不能因噎废食,不能用限制和代替,扼杀孩子的探索,不然,就是得不偿失。相比之下,西方国家的家长很放得开,因为他们具有开放的教子观念,从小就注重孩子的自主与自强,甚至认为,小小的伤痛和挫折对孩子也是有益的经验,他们认为孩子具有自我保护潜能,应该放手锻炼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现实中,我们有很多家长在接送孩子的时候反复叮嘱,不能干这个不能干那个,不能吃这个不能吃那个,恨不能将孩子装进一个铜墙铁壁的堡垒里。老师也是如此,孩子一有出格的行为就非常担心,但是,简单说教并不能引起孩子的足够重视,而且反复叮嘱还会引起孩子的厌恶。孩子整天被关在教室或家里,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一旦放出他们就像久困的鸟儿出笼一般,什么都想去尝试,这样一来谁能保证孩子的安全?
当然,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出发点都是好的。很多家长都会认为孩子年龄小、阅历浅,什么也不懂,在教育他们时避开一切反面事物,生怕造成负面影响,让孩子受到伤害。孩子几乎没有受挫的体验,也缺乏独立做判断和做决策的机会,他们以后如何独立立足于充满竞争的社会呢?又如何应付生活中偶发的挫折和意外呢?教会孩子自我保护,提高他们的自卫能力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自立于社会中,社会既不像孩子们想的那样是“一片净土”,也不像有些人觉得那样到处是尔虞我诈,危险的情况不会随时发生,但也不是完全就没有。所以,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应从小就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让孩子养成自我保护的生活习惯。
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培养孩子学会保护自己,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孩子的保护,而且有利于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