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低碳博弈——低碳经济幕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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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必须接受强制减排

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两大阵营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斗争的焦点集中在“主要的发展中国家该不该接受强制减排?”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国家、欧盟等发达国家都试图用减排单轨制取代《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双轨制,将主要发展中国家,也就是新兴的经济体纳入强制减排的队伍。但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针锋相对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我们绝不接受强制减排!发达国家应该承担起历史和现实责任,《京都议定书》中的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坚持下来。

发达国家炮制的“丹麦提案”将这个目标暴露无遗。发达国家将发展中国家细分为发展中国家和最脆弱国家,最脆弱国家仍无约束性的减排目标,但发展中国家将有强制减排目标。

不仅如此,更让发展中国家不可接受的是:到2050年,发展中国家人均温室气体年排放权限制为1.44吨,而发达国家人均年排放权限制为2.67吨,从而使得2050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权大约2倍于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无疑是极不公平的!

2009年12月11日,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Todd Stern)称:哥本哈根气候变化谈判中产生的官方草案提议是一个建设性提议,但是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也必须承诺削减其温室气体排放。他同时称,能够与中国就应对全球变暖达成一份协议。

在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领导人会议上,美国和欧盟这些发达国家继续坚持“有条件”的谈判立场,仍要求发展中国家也要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实现减排指标可核查,然后发达国家才会提供资金支持。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讲话中称,美国在三个方面坚持立场,首先是所有主要经济体都必须开始减排行动;其次,当前必须建立一个审核机制,透明地交换信息,保证各国的减排承诺能够实现;第三,只有在满足前两个条件的情况下,美国才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生态脆弱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制订强制的减排指标,只有当其他国家一起行动时,欧盟才愿意将中期减排目标提高到30%。

然而,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自愿的减排目标不接受“可测算、可报告、可核查”国际监督,发达国家有义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这也是发展中国家进一步行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