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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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信息公开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需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对相关部门以及公众实现透明开放,并且把该项机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管理。和本书第9章 中讨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信息有所不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的汇总与处理的目标侧重于向社会公众的公开。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中,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公众了解财政信息的官方路径基本上就是每年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而且,在这样的预决算报告中,很多预算指标非常粗略,仅仅是个大数,根本无法反映预算的全貌。这种情况和公共财政所要求的公开、透明还有很大的距离。由于种种原因,财政体制内部很难自发生成建立预算信息公开机制的动力,而是必须由来自体制外部乃至政府外部的力量加以促成。从根本上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关系到责任政府、效率政府、民主政府的建设问题,和政府职能转换的进程密不可分。在西方发达国家,公众可以很便利地从政府官方网站上找到当年的非常详细的预算,也可以看到月度、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上可以满足绝大多数公众对于预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实施中,要有意识地克服以往财政管理中的一些弊端,更多发挥新事物的探索作用,为我国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完善做出示范。其中,预算执行信息的公开就是这样一种带有前瞻性的机制。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的功能侧重于对社会公众“公开”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信息和执行信息的功能和目的有所不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信息侧重于部门间的“共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信息主要是企业管理和经营信息,还包括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具有间接关系的、可能影响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的国家重大宏观调控举措、对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部门性的规划建议等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国有资本信息通道的处理之后,最重要的是要实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参与部门之间的共享,便于财政、社保、劳动部门和国资部门一同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来讨论和测算用于弥补公共财政与社保基金支出缺口的可能额度。和编制信息的“共享”功能有所不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要侧重于“公开”功能。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不仅仅担负的是向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功能,更重要地是向广大社会公众实行公开。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重要意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其意义是多层面的、多角度的。首先,便于广大公众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对象是国有资本及其收入,而这些资本及其收入的所有者就是全体社会公众,无论是哪一个政府部门,都不过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受托者。社会公众有权力对受托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其次,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民众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一系列新的利益分配关系,包括垄断企业的利益再分配。后者已经被民众视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这部分垄断利润怎么收,怎么用;其他国有企业从不收取利润到收取利润,收多少,用在哪;国有资本要有进有退,“进”到哪,“进”多少,“退”在哪,“退”多少,都有必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向社会公众说明。再次,公众的知情与监督可以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形成良性的反作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的公开本身将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一定压力,在这种广泛监督下,必然有助于责任政府、效率政府的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包括了从收入收缴到预算绩效评价各个环节上的相关信息。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收缴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之本。在具体执行国有资本年度预算时,国有企业按年度上缴的可能性很小,一般都要分解到按月度或季度上缴。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监缴单位的国有资产部门应当依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缴款票据(缴款书)来确认企业已缴款情况,并及时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道(信息协调机构)。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拨付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拨付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的实际情况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道。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调整信息

当发生影响预算调整的变动时,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情况汇总说明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道。特别是当出现一些编制预算时不可预见的重大事件时,要尽快把情况通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并且通过该通道的处理机制尽快达成调整意见。调整后的意见同样应当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的一部分进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

此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绩效评价管理后,相应的评估结果也应该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加以公开。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统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应当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信息一起,纳入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内管理。

1.信息协调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的汇总和整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最重要的公开对象是社会公众,但同时也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实现共享。而这种“公开”和“共享”的信息范围和内容显然不能完全一致。前者是为了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后者是为了使相关部门掌握执行情况,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下年度预算的编制。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需要经过国有资本信息协调机构的汇总、筛选和整理,再分别抄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部门以及通过特定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

2.信息协调机构有权核查信息的真实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中难以避免的是信息失真问题。对此,第一责任部门首先是报送信息的财政部门和国资部门。其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中的信息协调机构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要赋予信息协调机构对有关信息的抽查权、核查权,尽可能保证在信息通道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真实性。

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公众开放机制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向公众传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需要依托特定的传递手段和传递方式。按照当前现代传媒的发展状况,这种手段和方式的选择具有了多元化的可能。重要的是要保证这种公众开放机制的稳定性。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公众开放的手段选择

公众开放的手段最可行的选择是通过网络来实现。借助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网络平台上可以实现信息更快捷、更便利的交流。而且,网络传播的好处还在于其可以迅速反馈意见和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发布之后,可以紧跟评论和建议功能,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由信息协调机构直接传递到相关部门,起到实时监督的作用。此外,应当辅以平面媒体,在国有资产管理或是财政管理方面的权威性报纸或杂志上,定期发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

2.保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公众开放机制的稳定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信息公众开放机制要保持稳定性。这种稳定性首先要求开放手段及方式的相对固定,选择网络、选择纸质传媒都需要固定下来。其次,要求公布时间的相对固定,按月度还是按季度公布信息需要明确,另外有些信息公布的间隔期可以短一些,有些则要长一些,但是必须有相应的归类,保证公众在特定时间内可以找到预期应当发布的信息。再次,机制的稳定性还意味着公开信息内容的相对固定。如果明确可以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通道公布的信息,那么就应该定期及时公布,而不能出现本周期公布的信息和下一周期公布的信息内容发生偏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