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85年为达尔文的铜像举行揭幕典礼时,英国坎特伯里大主教就不得不公开承认进化论学说与《圣经》的教义一点也没有冲突。但“圣经与科学”的大战并未就此结束。几十年过后,斯科普斯审判案再一次显示,宗教对进化论的反对一如从前的顽固。
美国田纳西州于1925年3月通过了一项臭名昭著的“巴特勒法案”,禁止在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反对这项法案的人便制造了一次试验性的诉讼事件,该州戴顿中学24岁的生物教师约翰·托马斯·斯科普斯自愿担起被告的角色。他在课堂上说,人类是从古代类人猿进化来的,可以说是黑猩猩的亲戚。有的学生回到家里,不免好奇地谈论这一新观点,这激怒了一些虔信基督教的家长。不久,他遭到起诉。
审判从1925年7月10日持续到7月21日,轰动一时。纽约人权同盟为被告请来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克拉伦斯·达罗,而担任起诉的律师是三次被提名为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威廉·詹宁斯·布赖恩。审判过程中,达罗尖锐有力的诘问暴露出布赖恩对科学知识的无知,使其狼狈不堪。但达罗达到了他的目的后,竟爽快地承认他的委托人的确是违反了州法。审判结果,斯科普斯被判有罪并课以100美元罚款。斯科普斯不服,提出上诉,最终,罚款也因“法律上技术的细节”免于追究。
表面看来,进化论者败诉了,但他们赢得了更多的钦佩,布赖恩和他的支持者则被视为愚拙可笑的偏执狂。后又经过记者们的渲染,一般认为,进化论者赢得了这宗诉讼,并导致了巴特勒法案等类似法案的寿终正寝。实际上,由于害怕争论,教科书出版商被迫回避引述进化论的内容,讲授进化论在多年以后依旧是个敏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