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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九 论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新一 轮变革

-刘力臻-

(一)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势在必行

从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规律上看,农业经营体制经历了从小农业的农户制到中等农业的家庭农场制,再到大农业的农产集团公司制的演进历程。目前“超大农业" 和“全球化农业" 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大趋势,而我国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小农经济状态,农业经营中的体制性障碍已逐渐显露。

从我国的国情和“入世" 的冲击上看,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农业弱国,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低,经营规模较小,一些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已高出国际市场价格,“入世" 冲击的压力较大。但同时,农业大国、弱国的国情和“入世”的压力也为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新一轮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运营提供了机遇。我们应创出一条自己的路,创建一种农业产业化运作的“中国模式"。

从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上看,人口城镇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若不能把农业人口比率大幅度地降下来,就不会有中国经济的现代化,而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则是人口结构现代化的直接推动力,有利于加快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因为体制变革具有一种纲举目张的效应。

从农业经营体制现代化的效应上看,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与变革,是农业生产力提升的过程,是新世纪启动我国新一轮经济高效、长期、稳定增长的保障,也是克服无序农业、过剩农业、高成本农业、低效益农业及低收入农业的有效途径。

若不能不失时机地实施农业经营体制的新变革,我们将无法面对和参与国际竞争,农民将无法增收,中国将无法实现现代化和民族的伟大复兴。然而,农业经营体制产业化运作的变革,将带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城市人口失业已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怎样安置如此庞大的农村过剩人口,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两难选择的问题。笔者认为,虽然我们面临人口压力,为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但同时又必须认真解决和平稳地完成城镇对农业剩余人口的吸收。

(二)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目标模式

依据农业经济的发展规律及我国的国情,为迎接“入世”的挑战,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在农业经营体制上,应选择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即从现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单一经营结构,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农场制”、“中型农业股份公司制”、“大型农业股份公司制”、“国际农业合作公司制”并存的多元经营结构转化,并通过“多元化的中国模式”逐步过渡到农业经营的现代结构阶段,最终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多元结构有利于中国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市场经济后发育的国家,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不可能步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后尘,按部就班地走从小农业到中等农业再到大农业的道路,这样会永远处于落后的状态,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地发展大农业,因为生产力发展是一个物质增长的过程,而农业经营体制的多元结构则可以成为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快车。

多元结构有利于经营主体的制度和技术创新。由于各地的农业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营主体的制度结构不同,整齐划一的体制变革,既缺少适应力,又会抑制经济主体的创造力,而经营体制多元结构则创造了弹性和创新性的发展空间。

1.建立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多元结构并存的格局以及向现代经营体制过渡的量化指标体系。确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标准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力水平,掌握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并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经营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修正。

2.“十五" 期间,通过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与变革,将我国城乡人口结构由目前的多数地区3∶7和 4∶6 的比重提升到6∶4和7∶3的比重,发达地区可达到8∶2的比重,实现人口结构的现代化。

3.促进城市传统服务业产业化、新兴服务业现代化,大量吸收农业剩余人口,增大服务业的人口在从业人员中的比重和服务业产值在 GDP中的比重。“十五" 期间将这两个指标由现在的30%和40%提升到60%和70%。

(三)中国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实施对策

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与跨越是一个涉及社会变革的系统工程,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关键在于具体的实施对策是否明智有效,是否能解决农业经营体制变革中的技术难点。

1.技术难点及对策

(1)建立农村土地集中的有偿转让机制。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技术难点之一是,如何使土地集约经营,使土地较快地大量地转入和集中到农业技术人员、种田能手、家庭农场主、股份制农场、农产公司的手中?新一轮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目的在于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经营,其前提条件是土地集中。要满足和实现这一前提条件,其有效对策是建立土地有偿转让机制,使土地资产化、股田化、证券化,以此培育农业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促进土地集中。土地资产化、股田化、证券化,可以获得多种效益:一是实现土地集中经营;二是调整农业经营结构;三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四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物质基础;五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建立农业剩余人口有效转移机制。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技术难点之二是,如何在城市就业压力巨大的前提下,寻找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出路?农业经营体制变革会使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人口被挤出土地,因此,必须解决农业剩余人口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使其转换农业人口的身份,彻底脱离土地。简单地说,就是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不解决这两个问题,农业经营体制难以推进。

钱从哪里来?

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剩余劳动力的社会保障的资金支付问题,这个改革成本不能完全依赖财政,因为财政能力有限;也不能完全依赖银行,因为银行的钱是追求效益的;短期内难以依赖社会就业,因为城市就业压力大,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需要一个过程。最佳的对策是让土地资产流动起来,钱可以从土地资产中来,农业剩余劳动力以土地入股,变成土地投资者不再直接从事农业,从而既降低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社会成本和国家的财政负担,又减少了农民脱离土地的恐慌,农村过剩人口即使不再经营农业,也可以凭借土地入股获得最基本的生活口粮,随着这些农业过剩人口逐步在城市就业和落户,他们的农民身份将逐渐随之消失。

人往哪里去?

在城市中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已经很大的情况下,似乎很难寻找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这一问题也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障碍因素。那么,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在哪里?从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及发达国家人口就业的比率看,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是第三产业。在经济发达国家的就业人口中,几乎 90%的人在做直接或间接的服务工作。而我国大部分城市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只有30%~40%,许多传统服务业大多处于零散的小生产经营状态或财政支付型经营状态,许多服务领域的商业化、产业化运作尚处于空白状态。例如,城市清扫、垃圾处理、市内运输、家政服务、蔬菜上市等服务业的集约化、商业化经营有待进一步开发,而信息、法律、会计、咨询、策划、调研、文秘、代理等现代服务业更是刚刚起步,城市服务业对就业人口吸收仍有相当大的吸纳空间,问题在于产业化运作的滞后,抑制了服务业对劳动力的吸纳。发展第三产业,推进服务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国际就业市场,则可开拓相当广阔的就业空间。

上述分析的目的在于说明,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不应成为否定或放缓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理由。

(3)建立农业经营体制变革的融资机制。农业经营体制新一轮变革的技术难点之三是,如何获得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作为农业现代化制度载体的新一轮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需要资金支持,没有最初的启动资金,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只能是一句空话。有利可图的投资和高资本回报率的投资市场才能吸引资本,才能诱导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因此,创造农业集约经营的低成本投资环境是至关重要的。从融资途径和方式上应建立如下几个融资途径:出台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促进农业土地使用权的证券化、资产化、流动化和股权化;创建银行优惠信贷基金,使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经营主体能够的到优惠的信贷支持;创建风险资本、证券融资途径,提高农业经营的高科技含量;创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境外资源,实现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

2.实施步骤与过渡阶段。为了避免和缓解体制改革的动荡,农业经营体制的新一轮变革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试点阶段。出台允许土地有偿转让政策,选准时机、地区和经营主体进行试点,总结农民群众及企业的体制创新经验,率先在试点地区形成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市场,从中获得实践效应、示范效应和反馈效应。

第二步:农业经营体制多元结构并存阶段。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出台推进政策,渐进式地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或个人农场制”、“农产集团制”、“国际合资合作制”并存的多元经营体制。以“多元化的中国模式”实现中国农业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步:农业经营体制现代化阶段。从发展趋势上看,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是以农业产业集团制、农业股份公司制和农业跨国公司制为载体的,要实现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必须完成这个过渡。在农业经营体制多元化改革的基础,通过市场选择和盈利效应最终完成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完成开创中国现代化大农业的历史使命。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