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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十八 我国粮食价格及其调控机制

-吴栋 王力 冯梅-

本文认为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来调控粮食市场,具体有以下几个措施来构成:藏粮于库和藏粮于民;藏粮于田(主要通过保证耕地面积不被占用,但可以种植其他作物或荒田);藏粮于国外;通过价格调整粮食产量。

1.藏粮于库和藏粮于民。藏粮于库主要是指将粮食储备在国家储备库、省市储备库和粮食经营企业。使粮食储备充分发挥“水库”的作用,以调节粮食供给数量和粮食价格。藏粮于民就是让部分粮食留在农民手中,在1997年以前我国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自觉地采取了这种方式,无疑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水库”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农民经营规模过小,储存技术很差,使粮食在存储过程中的成本较高,粮食损失较大。因此目前中国在这个方面的政策取向应该在财政支付能力和维持粮食供应能力这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处理(虽然中国目前基本上是粮食供给略大于需求的状况,但我们应该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2.藏粮于田。这项措施的主要意义是稳定我国粮食种植面积。当粮食缺少时,能够迅速地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恢复生产,而当粮食供给大于需求时又可以休耕或者转产。从目前我国粮食种植面积、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和未来粮食需求情况来看,如果稳定住现有的种植面积,这部分种植面积可以提供到2010~2015 年的粮食需求。这就要求政府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政策,尽量减少对耕地面积的占用,特别是对产量较高地区耕地的占用。

3.藏粮于国外。众所周知,国际市场上的粮食价格远远低于中国的粮食价格,但将国外作为中国未来粮食的一个储备,必须有一个很强的外汇储备为基础。选择国际市场作为我们的粮食储备,必须慎重对待。因为过多的国际粮食进口,不仅会使我们的外汇储备减少,更主要的是国际市场粮食进入会严重打乱我们的经济秩序。因此选择国际市场作为我们粮食储备的条件是我国粮食生产的确不能满足国内需求。

4.通过价格调整产量。通过与粮农签订类似期权式的单向订购合同,给粮农以很强的相对收入与绝对收入调整的预期,进而达到引导未来一年左右时间内的粮食产量和储备总量的调整。当然对粮食产量的调整也并不是如此简单,事实上我们对粮食价格和产量的调整并不是仅仅通过对上述几个参数有一个正确的、科学的认识就可以做到的,我们还必须根据粮食储备情况、经济发展,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来对粮食价格进行调整。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主要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调整经济较发达省市和存在落荒的产粮大省的土地作用政策。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省市和存在落荒的产粮大省由于农民有更多从事经济活动的选择以及粮农种粮的各项费用过高,使粮农继续从事小面积粮食种植所得到的收益要远远小于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收益。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地区的土地使用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对种植面积进行调整,以利于尽快形成规模种粮。调整的具体方案以具体的对耕种面积的经济规模测算为标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适当面积耕地集中到种粮能手手中,使其充分发挥种粮能力,不断提高种粮技术和粮食的科技含量,增加单位面积的收益,同时还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和其他产业的转移。

2.进一步加强对粮农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的管理力度。通过在几个省市的调研,一些省市出现耕地落荒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粮农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过多,使粮农在粮食种植上的收益很低,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粮农具有极大的动力不再种植粮食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造成大量优质耕地被浪费的局面。如果国家能够进一步严格法律,加强对粮农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的管理力度,这就等于相对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也就提高了粮农的相对收入和绝对收入,提高了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3.科学、合理地引导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虽然人们以粮食为主要生存热量保障,但仍有很多替代品。根据从调研中得到的一些结论是:许多地区生产粮食的成本虽然很高,但种植一些粮食替代品的成本却相对较低。例如,一些山区种植一些药材和小杂粮的收益远比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要高。只是由于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使粮农种植非粮食作物的收益更没有保障,许多山区的农民仍然选择种植粮食作物。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将科学、合理引导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作为价格调整政策的一个重要支撑。

4.加强科技投入力度和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力度。目前中国粮食产量和粮食质量不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且种植结构也有很大的调整空间,这为政府对种植结构的调整和科技投入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不仅可以极大地满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确保粮食安全,同时对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力,提高农民收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和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

5.改变粮食补贴方式。在原来的粮食流通体制中,对粮农的补贴是通过流通环节来完成的,从现实的运行情况来看,有很大一部分补贴流失到其他利益群体上,因此必须对粮食补贴方式进行改革。本文认为以直接的补贴方式更好一些,但直接并不是将补贴发放给粮农,而是通过基本水利设施的建设、引导型公司的建立等方式来进行。

只有通过很好地执行上述五项配套政策,才有可能使价格调整产量的政策得以实施,才能使我国粮食生产成本与粮食种植面积曲线从 AD逐渐过渡到 A‘D’,才能使粮食产量曲线由 BC逐渐过渡到 B‘C’,才能为更好地稳定我国粮食市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目前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大量转产。一些省份为了能够缓解财政压力,暂时增加农民收入,盲目引导粮农进行转产,而对粮食储备数量根本不加以考虑。二是耕地使用政策变化太大。一些较发达地区通过改良土地使用政策,确实达到了促进农业生产力的目的,但一些产粮大省在没有充分考虑小城镇和当地经济吸收剩余劳动力能力的条件下,也开始大规模改变耕地使用政策,这是极不负责的做法。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根据具体情况来对农业生产进行引导。

中央制定粮改的初衷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但由于粮食保护价的制定缺乏合理性,不仅不利于部分地区农民利益的保护,而且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延误这部分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对于粮食价格的制定应该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科学的测算,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否则将会使很好的政策初衷得不到实现。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