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刑法的修改草案。这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修改前的刑法是1979 年制定的。解放后到那时之前我国没有刑法。因此,刑法的制定和实施在当时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很大进步。18 年来,刑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1979 年我国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自那以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仅就惩治经济犯罪来说,原来的刑法就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必须进行大的修改。
首先,我们看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对经济犯罪在概念上有很大不同。由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秩序。虽然有些犯罪是相同的,但许多犯罪是不同的,而且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原有的刑法中有关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列了15 条,其中有3 条规定了对投机倒把的惩治。什么是投机倒把?这是一个很不确定和很不清楚的概念。不仅如此,把投机倒把作为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是反映计划经济秩序的观念。因为在计划经济中,社会资源是由集中的指令性计划配置的,在我国甚至许多消费品都是由计划分配的。“计划就是法律”,不执行计划或违反计划是不容许的。为获利而投机、倒买倒卖物资和消费品、长途贩运,都被认为是犯罪,因为破坏了计划经济秩序,要受到惩治。这种观念与市场经济的观念是根本不同的。在市场经济中,只要是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投机也好,倒买倒卖商品也好,长途贩运也好,都是正当的经济活动,自然不是经济犯罪。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是社会资源的配置者,而市场又是通过竞争、通过资源不断的流动来促使资源配置优化的。在市场的变动中,在竞争中,既有机遇也有风险,投机就是对市场机遇的把握和利用,同时要承担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市场、有竞争,就会有投机,正当的投机、倒买倒卖、长途贩运等等活动,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有助于市场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是经济体制的转变,也是经济秩序的转变。相应地,对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的界定也要改变。刑法的修改反映了这些变化。
其次,在计划经济中,由于没有市场,经济的运行是相当简单的,经济秩序也是相当简单的。这与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下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是很复杂的,因此经济秩序也是很复杂的,这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也是多种多样的,很复杂的,有许多经济犯罪是计划经济中不存在的。例如,在市场经济中保护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对促进发明创造、技术进步有很大意义,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权,不仅其本身具有价值,而且可以带来盈利,因此必须有法律加以保护,不容侵犯。但是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中却没有知识产权这样的概念,更没有把侵犯知识产权作为犯罪。在原有的刑法中曾有对侵犯商标罪的规定,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种进步,但却没有惩处侵犯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犯罪的规定,对这些犯罪只是在以后的立法中才作出了规定并吸收到修改后的刑法中。再如,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都是国家,企业间没有商业秘密可言,同时由于没有市场竞争,企业没有自己的利益和对利润的追求,因此也没有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或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观念,侵犯商业秘密只是在实行市场经济后才发生并作为犯罪的。由此可以看到,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犯罪的情况与计划经济中有很大的不同,这是由两者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秩序的不同决定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刑法必须作大的修改。
最后,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经济活动多种多样,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经济犯罪也远比计划经济复杂。为了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行,必须维护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经济秩序。只有在这种经济秩序下,市场才能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而要维护这种经济秩序就必须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法律对于市场经济来说远比计划经济重要得多。没有法律,市场就不能运行。不仅如此,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济秩序,要求法律必须具体、详细、有可操作性,对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在处理中不容许有随意性。这次刑法修改适应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对经济犯罪作了具体而又较细的划分,对不同的犯罪情况的惩罚也作了具体的不同的规定。而且明确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也就是说,不能类推。同时还规定,“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些规定都有助于防止执法和司法中的随意性。此外还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体现了市场经济秩序必须是公平和公正的这种要求。
应该说,我国刑法的修改适应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原载《亚太经济时报》,1997 年3 月25 日
§§附录 对曾启贤的悼念:令人心痛,令人惋惜
曾启贤同志不幸早逝,至今(1998 年)已10 年。亲朋去世都令我心痛,曾启贤同志的去世令我尤为心痛。时至今日已过去10 年,每每想起或与人谈起他的去世,我仍如最初听到他不幸去世的噩耗时那样,十分心痛。这不仅是因为我失去了一位挚友,而且是异常惋惜我国失去了一位才华横溢的经济学家。
我与曾启贤都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都师从张培刚老师。但他毕业于1945 年,而我在1946 年才入学。我入学时,他已经是二年级的研究生了,导师是张培刚,而张培刚老师则教我们一年级的经济学(以及二年级的经济思想史)。曾启贤的妻子丁莹当时是教我们的会计学的戴铭巽教授的助教,所以是我们的老师。大学毕业前,我与曾启贤没有多接触。1950 年我毕业后留校任助教,曾启贤成为我的同事。那时,我任武大教工党支部书记和武大党总支委员,一度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党的工作,与许多教职员工有往来,同时我又在经济系工作,与曾启贤自然也就接触多了。不久,即1952 年我离开武大,先到北京进修俄语,接着1953 年去苏联作了四年研究生,1957 年回国后又回到武汉大学任讲师,直到1959 年初正式调入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应该说,我与曾启贤的学术交往是从1957 年开始的。但来往更频繁是文革以后。我们一起参加过一些学术会议,共同编写《大百科全书·经济卷》的总论部分,两次一起出国访问。第一次一起出国是在1980 年,参加中国经济学家代表团到美国参加研讨会并访问,第二次一起出国是1987 年初,到法国参加研讨会并访问,在这两次访问期间我们谈得很多。谁知第二次出国回来,未隔多久,即1988 年他就患病去世了,而且患的是并非不可救药的肺部炎症,能不悲乎!他不幸去世后,我写过一篇悼念的文章,发表于《经济学周报》(1989 年5 月14 日),但仍不能消去心中的悲痛。
曾启贤的经济学根底很深很厚。大学和研究生期间,他对西方经济学下过一番苦功夫,特别是对马歇尔、凯恩斯和希克斯的经济理论下过很大功夫,学习钻研。解放初他曾到中国人民大学作研究生,对马克思的经济学也下过很大功夫,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的经济学虽是对立的,但研究的对象却是共同的,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市场经济,只不过前者研究的是在市场经济中如何优化资源的配置,而后者研究的是在市场经济中资本家与工资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二者在理论方面都源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因此,曾启贤可以将二者贯通起来。像曾启贤这样在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方面都下过很深的功夫的经济学家,在我国为数甚少。我自己就不能望其项背,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我都学过,但都未下过深功夫。曾启贤是我国国内少有能深入经济学堂奥,并能将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融会贯通的经济学家。记得1980 年我们在美国参加“中美经济学家经济发展战略抉择研讨会”,到会的美国的(也有几个其他国家的)经济学家都是当今美国顶级的经济学家,其中包括刘易斯、阿罗、舒尔茨、钱纳里等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们谈的是当时前沿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发展经济理论。那时,我国刚刚开放,我国经济学家对西方当代的经济理论很不了解,与他们对话是有困难的。曾启贤因为有以前的西方经济学的功底,他很容易地就进入了对话。在这次会议和在美国一个月的访问中,由于他吸收得快,他的收获也最多。第二次我们去法国开会,会上的讨论涉及到西方经济学中的非均衡理论,有几位西方著名的非均衡理论的权威经济学家如法国的贝纳西等,曾启贤是我方经济学家中能与他们讨论的少数经济学家之一。改革开放前,封闭的环境使我国经济学家与国外经济学的发展隔绝了多年,曾启贤也是这样。改革开放使我们与国际的接触和交往多起来了。对于一些年青人来说,他们学习西方经济学的新理论困难较少,对于一些上了年纪的经济学家来说,如果没有以往的西方经济学的根底,虽然与外界接触多了,但仍无法吸收其新发展的理论。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重新了解西方经济学的新发展的机会,曾启贤如饥似渴地学习,很快地补上了多年隔离形成的知识空缺,向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前沿接近。这在我国年长的经济学家中也是极少有的。
曾启贤的经济理论著述不多。在他去世后,他的学生为他编了一本文集,这是他惟一的一本问世的书,其中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而客观原因是主要的。客观原因是,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没有自由思考、独立研究、百家争鸣的学术研究的环境,改革开放前,经济方面的文章著作少得可怜,而且大多是对政策的解释,没有是非标准,政策变了,论述也变了,而且只能谈经济建设的成就,不能研究和讨论经济中的问题。在这种“高气压”的环境下,人们为免惹是非,少说为佳,怎么会有许多经济学的论文和著作呢?又怎么会有高质量的论文和著作呢?主观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曾启贤治学严谨,没有成熟的见解不轻易落笔,文章写成后还得再三推敲,自己不满意,绝不出手。我知道,他在经济理论方面有许多想法,但想得多,讲得少。而写的又比讲的还少。治学严谨自然是值得提倡的优良学风,但曾启贤可能过于谨慎,致使他的许多闪烁着光辉的理论见解,没有公诸于世并流传后世,这是十分可惜的;另一个方面是曾启贤为人胆小。历次运动使他更加谨小慎微,他出身富绅家庭,成分已属不好,又是旧社会过来的人,显然已入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另册。他能躲过历次政治运动的风浪与他胆小怕事有很大关系,而多次政治风浪又使他更加胆小怕事,谨小慎微。本来理论研究要求独立思考,大胆创新,胆小怕事、谨小慎微压抑了他的理论勇气,摧残了他的创新精神。尽管如此,如果存在一个鼓励独立思考、大胆创新的学术环境,也不致到不敢着笔的地步。谓予不信,请看看曾启贤的文选收入的文章都是改革开放后政治环境逐渐宽松后写的,这就足资证明。这也是我为他心痛、为他惋惜的原因。我常想,如果他能不早逝,别说更长远,仅仅这10 年,他应该能写出多少有分量的经济学论文和著作。特别是我们回头看看他的几篇力作,如论经济人、论资源稀缺性的文章,都是他去世前不久发表的,那时他刚刚进入创作的高峰期(虽然这高峰期来得太晚了),可是谁能想到他的自然生命和学术生命倏然中断了。
曾启贤长期在武汉工作,那里的学术环境远不如北京。北京地处政治的中心,容易触及时代跳动的脉搏,而且有一大群经济学家,容易互相切磋,对于从事经济理论的人来说,在北京工作是幸运的。曾启贤没有这样幸运。武汉也有一批经济学家,但比起北京就少得多了,信息也不及北京灵通。而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那里“左”的流毒远甚于北京。可以想像曾启贤在那里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有多么艰辛。他那样胆小怕事,谨小慎微,仍不免遭到一些人的非议甚至攻击,更可见他的工作之艰辛。为了推进改革开放,在经济理论的探索方面,在武汉他虽然不能说是孤军奋战,但战友和知音是屈指可数的。他去世于1988 年,与“六四”毫无干系,而在“六四”后,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他成了“自由化”的代表人物,成了“划线”的坐标,连与他亲近的、在理论上与他共鸣的学生、朋友,也不为人所容。那时我想,幸亏他早去世了,否则他一定要吃苦头了,胆小怕事使他躲过了多次政治风波,这次可躲不过去了。所幸这次“左”潮很快就退了。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拨正了改革的航向,中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了,回头看,曾启贤在去世前论述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的一些力作更加展现出理论的光辉。人们更加认识到他的理论功底和学术成就。曾启贤懂得研究市场经济运行的西方经济理论本可大显身手的,但却早逝了。在中南地区的经济学界,继卓炯同志去世后,他的去世是另一颗耀眼的明星的陨落。他们去世所带来的损失,至今我们还可以感觉到,因为在中南地区像他那样在研究基本理论和现实经济方面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学家是屈指可数的。但愿他的去世所留下的一个空缺能早日得到弥补。
1998 年6 月17 日于北京飞往美国的途中
原载《经济评论》,1999 年第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