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向市场化的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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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环境保护

摘要:

在市场经济中,环境污染是市场失败的表现之一,政府必须介入并干预。同时,在市场经济中开展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又必须借助市场力量,利用市场机制,遵循市场规则,促使企业必须防治污染,使环境保护成为盈利性的产业。防治污染必须具有规模经济,应开发适用节约高效的环保新技术,应多渠道为发展环保产业融资。环境保护具有公益性,在环境保护中政府必须有投入,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环保产业以支持。

在市场经济中如何保护环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环境污染,有多种原因:

(1)企业从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考虑,将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这是主要的一个原因。

(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增加,各种废弃物也相应增加,由于处理废弃物的适用节约高效的技术未及时开发或无力采用,造成环境污染和污染的增加,如城市生活垃圾的增加,汽车尾气污染的增加。

(3)发展经济与防治环境污染之间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存在矛盾,往往会做出“先发展经济,后治理污染”的选择。这几乎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都发生过的。在经济发展中不顾环境污染,压低环保标准,甚至接受发达国家向外转移的污染企业和污染物等,都是例子。

(4)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短缺,就业压力大和人口素质低,往往采用污染严重的落后技术,造成环境污染。我国各地兴建了大量的技术落后的造纸厂、皮革厂等就是例子。可能还有其他原因。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上述四个原因都存在。

在市场经济中,如何防治环境污染?概括地说,应针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办法。这里不一一地去讨论,而拟从总体上作一下探讨。

在市场经济中环境污染是市场失败的一种表现,称为外部不经济。要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解决环境问题,单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单靠经济手段,是无法办到的,必须有政府的介入和干预,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但在加强政府的介入和干预的同时,仍必须发挥市场的作用。而政府在介入和干预中,除了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外,也必须运用经济手段,利用市场机制,遵循市场规则,发挥市场力量,把政府的干预与发挥市场的作用结合起来。

对于政府如何介入和干预这里不谈。虽然发生环境污染是市场失败的一种表现,但市场机制也可以被用来治理和防止环境污染。这里只想就如何发挥市场作用,推进环保事业谈一点看法。

第一,在市场经济中,既然企业会为了追求利润而破坏环境,我们也可以利用企业追求利润的这种动机,造成一种市场条件,对企业形成一种约束,使企业为了利润而必须保护环境。例如,建立一种市场准入制度,迫使不治理污染的企业退出市场。又如,对企业征收环境税,应使企业为造成环境污染而支付的税收高于其为治理污染而付出的费用,以使那些不治理污染的企业不仅占不到便宜,而且会增加支出。

第二,把环保办成盈利性的产业。在市场经济中,有一部分环保工作,由于投入没有直接的回报或者无法盈利,必须靠政府投入,这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例如,治理公共湖泊、河流的污染,政府必须投入。但如果环境保护的事全由政府包下来,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利于污染的防治。既然环境保护不能全靠政府的投入,那就必须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盈利性的产业,让企业投入,他们可以通过获取利润和利润的再投入而不断发展。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环境保护可以而且应该成为一种盈利性的产业。在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种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在我国发展环境保护产业也已经提出几年,并已取得初步的成果。

对于生产环保产品和提供环保服务的企业来说,由于这些产品和服务是为市场而生产并按照市场的规则来经营的,它们与生产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并无本质的不同,不同的只是其产品和服务。它们也是竞争性的盈利性的企业。随着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对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生产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应该能够获得盈利。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不久的我国,由于对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起初是不大的,这就使生产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在这个阶段难以盈利,甚至发生亏损。它们要成为有盈利的企业,有待环保工作的开展与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的扩大。就这一点来说,生产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与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业有一些不同。对于后一类企业来说,在生产某种新产品的时候,其产品价格可以很高,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市场需求,它们可以不生产。对于生产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来说,如果其产品的价格很高,卖不出去,或者市场需求太小,它们就不愿生产。这就会妨碍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有鉴于此,为鼓励环保企业生产环保产品和服务,在产品和服务推出的初期,应考虑给以税收的减免。要看到,不如此,污染得不到防治,社会付出的代价可能比给予的税收优惠更大。当然,生产环保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必须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适合市场的需要,使用户不仅买得起而且用得起,不至于使用户在使用后生产成本有许多增加,最好能使其成本反而降低(那是有可能的,例如有些环保技术可以从废弃物中回收贵重的资源)。

还有一些环保企业,例如垃圾焚烧发热发电的企业,由于垃圾作燃料的热值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分类的费用大,如按照化石燃料热电站的价格出售热力和电力,就可能发生亏损。为鼓励利用垃圾发热发电,防治环境污染,政府可以向产生垃圾的单位和居民收费,以补贴垃圾发热发电企业,如不收费,政府也应该给予补贴,因为不用垃圾发热发电,用其他办法处理垃圾,例如堆放、深埋,政府也要支付费用,甚至更多的费用。政府也可以用其他办法(如减免税等)支持这类环保企业,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和发展。

要使环保企业得以盈利并发展,环保企业可以从多元化经营中支持环保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例如,从垃圾回收资源,对回收资源加以开发利用,或者从事其他产业。政府应对环保产业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当然,政府对发展环保企业的支持,不应使环保企业产生对政府的依赖。在市场经济中,环保企业必须按市场的规则运作,才会有生命力。

第三,防治污染应遵循市场经济中的规模经济原则。许多企业不愿治理污染,而将废弃物直接排放出去,是由于治理污染要进行大量的投资和费用的支出,这确实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企业缺乏竞争力,降低企业的盈利。这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中要从几个方面入手来解决。首先,要使同一产业中的企业都治理污染,否则,如果有些企业治理污染,有些企业不治理污染,就会形成不公平竞争,使得那些治理污染的企业与不治理污染的企业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次,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使其有能力利用环保技术,并能够经济地利用环保技术。因此,某个行业的企业是否达到合理的规模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而在考虑企业达到规模经济的投资和生产成本时,也必须把治理污染的投资和成本考虑在内,把这部分投资和成本作为不可少的投资和成本。如果这样来考虑,那么,只有企业达到这种规模(不同企业、不同技术的企业的规模经济是不同的),运用特定的治理污染的技术才合算,相反,那些达不到这种规模的企业利用这种治理污染的技术就不合算,因而不愿意利用。当然,应该开发出适用于不同规模企业的治理污染的技术。

由于利用防治污染的技术有规模经济问题,有一些技术由单个企业来运用是不经济的,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恰当地增加,从而也使企业不愿采用这些技术,所以还必须使防治污染技术的利用也达到规模经济,为此,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1)实行集中治理污染,这可以降低各个企业分别治理污染的成本,从而愿意治理。对于分散于农村的乡镇企业来说,必须使其集中于小城镇,以便集中地治理污染。(2)提供防治污染服务的企业也必须具有规模经济,即按照采用的不同技术建立具有规模经济的防治污染的企业,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只有那些具有规模经济的防治污染的企业才能使防治污染的成本最低,从而使参加集中治理污染的企业用于治理污染的费用开支最低。为此,必须考虑防治污染企业的合理规模。

第四,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开发。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发环保新技术已成为迫切需要。环保技术中的新技术已经成为当今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领域之一,其他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正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环保领域。开发适用、节约、高效的环保技术,将促进各类企业加强防治环境污染,也有助于处理好发展经济与防治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

在农村地区广泛建立的各种产生污染的企业,已成为防治污染的棘手问题。必须开发出简便、投资少、运转成本低的防治污染的技术,例如治理小造纸厂所产生的污染技术。自然也应开发出适用于这类小企业的污染低的适用技术。这样才有助于解决这个棘手问题。当然,应该关闭的污染企业要坚决关闭。

第五,多渠道为开发环保新技术、发展环保产业融资。这是在市场经济中推进环保事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开发环保新技术、发展环保产业都需要资金。资金从哪里来?主要不能靠政府财政的投入,更多地应该依托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环保新技术的开发,同其他高新技术的开发一样,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有失败的风险。需要设立环保风险投资基金,用于环保新技术的开发和环保产业的发展。银行应该在资金方面支持环保产业。鉴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具有公益性,财政应为银行的低利率贷款贴息。应让符合标准的环保企业优先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环保企业可以通过资本经营求发展。已有个别环保企业这样做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利用外资发展环保企业也是不可忽略的渠道。出于对防治环境污染的关心,一些国际组织、民间组织乐意在环保方面对我国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援助,我们应该积极地争取。鼓励民间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兴办民间环保企业,也应受到重视。应该说,市场经济拓宽了发展环保产业、防治污染的资金渠道。

概括地说,在市场经济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与发展其他产业有共同的地方,这就是必须利用市场机制,遵循市场规则,发挥市场力量,只有这样,环保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同时,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公益性,这又与其他许多部门有不同的地方。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和干预,并从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我对环境保护缺乏深入研究,上述意见很浅薄,请批评指正。

1999 年3 月30 日于昆明新纪元大酒店

本文为参加1999 年6 月30 日在北京召开的“环境保护市场化暨环境保护设施运营企业化管理高级研讨会”而写,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的《市场经济与环境保护》一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