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三年,常悲咽;
居处变,酒肉绝。
“释义”
父母去世了,要守丧三年,守丧期间,要常常因为思念父母而伤心哭泣;自己住的地方也变得简朴,并戒除喝酒、吃肉等生活享受。
“故事”
刻木侍亲
汉朝时有个叫丁兰的孝子,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了,他就靠沿街讨饭度日。
等他长大以后,虽然生活好转,他一想到父母过世早,而无法尽为人子女的责任,就感到非常痛苦。
一天,丁兰请集市上摊主,为他雕刻了父母的雕像。
回家之后,丁兰立刻把两尊木像供在堂上,并把妻子叫过来,告诉她要当做父母在世一般,除了早晚跪拜之外,三餐要按时奉上,等父母用过之后,他们才能吃。
每天早上一起床,丁兰就会到雕像前跪拜请安,晚上临睡前也不例外。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好几年,丁兰的妻子的态度,渐渐地不再那么谨慎恭敬了。
一天,丁兰的妻子整理供桌时,不小心竟然把丁父的雕像撞倒在地,被丁兰痛骂了一顿。
他的妻子很生气,暗想要找机会出这口气。
丁兰的妻子趁着他不在家,拿着针在公婆雕像的手指上刺了一下。没想到雕像竟流出血来,她害怕得不敢到堂前去。
不久,丁兰回来,发现雕像的手指头渗出血来,惊异地上前看个究竟,刚一走近,雕像的眼眶中又缓缓地涌出泪水。
丁兰立刻把妻子叫出来质问,妻子只好吞吞吐吐地把实情告诉丁兰。
“你竟然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实在太过分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回娘家去吧!”
休妻之后,丁兰更加尽心地侍奉爹娘的雕像。此事一时被传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