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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宫之奇谏假道——《左传》

题解

在齐桓公建立霸业的同时,晋献公也在向外扩张,吞并小国。与之为邻的虢国,就成了他对外扩张的牺牲品。鲁僖公二年(前658),晋国又向虞借道伐虢。

虞公不听大夫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的要求,并派出军队,与晋合力共伐虢国,吞并了虢之下阳。三年后,晋国再次提出要向虞借路,去攻打虢国。虞大夫宫之奇对当时晋、虞、虢三国的历史和相互关系有深刻的了解,而且看透了晋国伐虢的险恶用心,于是对虞公进行了一番苦谏。可惜昏庸的虞公拒纳忠告,不听劝谏,使虞国终于灭亡,虞本人也成了阶下囚。这便是本文的历史背景和内容主旨。

原文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为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公曰:“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冬,晋灭虢。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

译文

晋献公又向虞国借路攻打虢国。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虞国一定跟着亡国。对晋国不可启发它的野心,对入侵之敌不可漫不经心。一次借路已经是过分,岂能有第二次呢?俗话所说的‘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傍,嘴唇丢了牙齿就受凉’,那就是说的虞、虢两国的关系。”

虞公说:“晋国是我的同族,难道会害我吗?”宫之奇回答说:“太伯、虞仲,是周太王的儿子。太伯没有依从太王,所以没有继承君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儿子,做过周文王的执政大臣,功勋记载在王室,收藏在掌管策命盟约的官府。晋国一心要灭掉虢国,对虞国还有什么爱?况且虞国同晋国的关系能比桓叔、庄伯更亲吗,即使晋国爱虞国的话,桓叔、庄伯两族有什么罪,却以他们为杀戮的对象,不就是因为他们威逼到晋侯自己吗?至亲以尊宠相威逼,尚且杀害他们,何况是以国家对国家呢?”

虞公说:“我祭祀的物品丰盛洁净,神一定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下臣听说过,鬼神不是亲近个人,只是依据德行。《周书》说:‘上天没有亲近的人,只辅助有德行的人。’又说:‘祭祀的谷物没有芳香,光明的德行才有芳香。’又说:‘百姓不能改换祭物,只有德行可以充当祭物。’这样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睦,神也就不来享用祭物了。神所依据的,就只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夺取了虞国,而以光明的德行作为芳香的祭品奉献神灵,神难道会将它们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答应了晋国使者。

宫之奇带领他的家族出去,说:“虞国过不了年终大祭了,就在这一次假道之行,晋国不用再出兵了。”

这年冬天,晋国灭掉了虢国。军队回来,驻扎在虞国,就乘其不备发动进攻,灭掉了虞,捉住了虞公。

赏读

晋国两次假道伐虢,本文记述的是第二次,主要写虞国大夫宫之奇对虞公的三次劝谏。第一次是论势,说明虞虢两国唇齿相依的地理形势和利害的关系。第二次是论情,针对虞君认为同宗可以免害的思想,指出晋献公“亲以宠逼,犹尚害之”的历史教训,说明亲情不可依。第三次是论理,批驳了虞君对神明庇佑的迷信,指出国家的存亡不在于鬼神,而在于国君是否施德于民,反映了春秋初期的民本思想。全文主要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和反问句式。品读这段沉甸甸的文字,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宫之奇谏术的称道,对其忠于祖国和深谋远虑的赞叹,重要的在于记取虞国倾覆的沉痛教训,体味“唇亡齿寒”这一典故所蕴含的深义。宫之奇代有人出,虞公之类会绝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