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生要知道的中国文化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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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方苞——桐城派的鼻祖

在清代的文坛上,桐城派散文独占了重要的一席。这一流派,崛起于清朝的康熙年间,衰亡于民国初年,历时两百多载。它创立了完整的创作体系,集合了1200多位作家,创造了丰厚的文学遗产,为有清一代,乃至中国文学史立下了不朽的丰功伟绩。所以散文史学家郭绍虞先生给它以极高的评价,他说:“清代文论以古文家为中坚,而古文家之文论又以‘桐城派’为中坚。有清一代的古文,前前后后殆无不与桐城派发生关系。在桐城派未立以前的古文家,大都可视为‘桐城派’的前驱;在‘桐城派’方立或既立的时候,一般不入宗派或别立宗派的古文家,又都是‘桐城派’之羽翼与支流。由清代的文学史言,由清代的文学批评言,都不能不以‘桐城派’为中心。”(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

因这一流派的创始人都是安徽桐城人,所以,人们便把这一流派文学称为“桐城派”。桐城派的特点是以学习先秦散文为宗旨,反对束缚拘泥的八股文。桐城派散文讲究义理、考据、词章的结合,主张典雅、凝练的风格。这一流派的创始人方苞、刘大櫆、姚鼐被称为“桐城三祖”。

方苞,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又号望溪,安徽桐城人,生于清圣祖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卒于清高宗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在世81年,经历了康熙、雍正、乾隆三个朝代。

方苞童年时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祖辈和父辈虽然都是官宦或文士,但是家境都比较清贫,尤其是父亲仲舒,只是一个国子监生,平日以写诗自娱,没有宦禄,家境更是贫寒,只得入赘岳家。而当时的岳家,景况也不好,所以,童年的方苞没有见过“父母有一日之安”。一家人,经时累月闻不到肉味。冬天,无火取暖,又“贫而无衣”,兄弟姊妹就“逐日而息”。他们家的房外有一堆陈年木头,每到冬天,天寒地冻的时候,兄弟姊妹就“互呼列坐木上,渐移就暄(暖)至东墙下”。太阳西下之后,才“牵连入室”,后来“兄赴芜湖之后,家益困,旬月中累不再食”,由此可见少年方苞家的困苦情况。方苞少时好学。他熟读经史,对于《易》、《诗》、《书》、《礼记》、《左传》等书,都达到了能够背诵的程度。年纪稍长以后,他对于经书的学习和研究更加勤勉。为了家计,他20岁就开始授徒教书。22岁获得岁试第一。但是,他科举之途并不平坦,几次落榜,不过他的文名已经传到了大学士李光地的耳里,并且得到了他的赏识。方苞在32岁获得江南乡试第一之后的两次考试均未中第,直到39岁时,他才在礼部考试中得了个第四名进士。可是,正当他要参加殿试时,传来了母亲生病的消息,他只得放弃这次可以获得官位的考试。

在方苞的一生中,有几个年号是值得记取的。一是康熙五十年,这是他一生中发生转机的一年。这一年,他牵连进了戴名世的《南山集》案中,几乎成了清代文字狱的刀下之鬼。但是,也就是这一年,却又打开了他生活的另一条道路——后半世飞黄腾达的官宦之途。这种戏剧性的变化是这样形成的。

方苞是戴名世的表弟,他的姑母是戴名世的母亲,他比戴名世小15岁。少年时代,因两家各居一地,表兄弟很少会面,直长到十几岁,两表兄弟才得以谋面。这一谋面,就揭开了两人长达几十年亲情文谊的生活。他们不仅是表亲,而且是莫逆的文友。在文学上,他们互相切磋,探讨文理。方苞拜戴名世为师,有了作品,必先给戴名世过目,请求指点。如果被指出毛病,方苞便立即毁稿重作,另起炉灶。这样的虚心求教,方苞的著文水平自然突飞猛进,因此,很快就有了文名。他们还互相为对方的书稿作序,恰恰因为这篇序,方苞被裹进了《南山集》的狱案之中,入了刑部大牢,判了个“论斩”,并株连家人子弟。在死牢中,方苞仍不停地研读写作,以致同狱难友都说,都快死的人了,还写什么书?方苞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研读不辍,终于写出了《礼记析疑》。

在方苞一生中应当记取的第二个年号是康熙五十二年,这一年是真正给方苞的命运带来转机的一年。这年的二月,正当戴名世和方苞即将问斩的时候,一天,康熙突发感慨地说:“如今汪霦死了,没有能够作古文的人了。”这时,一心指望营救方苞的大学士李光地乘机进言:“只有戴名世案中的方苞还能。”这样,方苞就免除了死刑,获得了释放,不过,他的“隶旗籍”(给旗人当奴隶)的身份仍没有赦免。这年三月,康熙特批“戴名世一案内,方苞学问,天下莫闻”,第二天,方苞就被召至南书房(清朝翰林在内廷侍侯皇帝的地方)。

方苞的被赦,主要还是靠他的才学。在被召至南书房后,没有几天,他就写出了《湖南洞苗归化碑文》、《黄钟为万事根本论》、《时和年丰庆赋》等几篇文赋,得到了康熙的赞赏,康熙认为即使翰林中的老辈来写,也无法超越,因此,方苞以白衣(没有官职的人)入南书房,从此,方苞就以一个平头百姓的身份,在南书房当差,充当文学侍臣。这也就开始了他长达三十多年的仕宦生涯。这一年的八月,他获“直蒙养斋”(在蒙养斋当值),编校御制乐律、算法等书。这一时期,他研究《周官》、《春秋》,撰写了《周官辨》、《春秋通论》、《周官析疑》等著作。

在方苞的一生中应当记取的第三个年号是康熙六十一年。这一年,第一件大事是他入武英殿(清朝的修书处),充任修书总裁等职达10年之久。这一年的另一件大事,是他摘除了“隶旗籍”的帽子。南山狱案之后,他虽然被赦免了死刑,开始了仕宦生涯,但他仍是带罪之身,他家人的“隶旗籍”身份并没有改变。这一身份的改变,是在公元1723年,雍正嗣位之后,颁诏“以族人犯罪牵连入狱者,赦归籍”。就是说,以株连入狱而被判隶旗籍的人,可以赦免归回本籍。当时合乎这个诏条的只有戴名世一个案子,而戴名世的案子又原定是“不得援赦”的。这一问题最后是由刑部进行了特请,雍正进行了特批,才获得解决的。直到这时,方苞和他家人的“隶旗籍”身份才得以赦免。雍正元年,方苞获假归葬父母,3年之后回京,雍正召见他说:“先帝所实行的法度,我只得按照原来的章程办事,你是老学者,当然是知道这个道理的。”看来,雍正对方苞怀有歉意。

在雍正的治下,方苞进一步得到重用,他的官职,步步升迁,由“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到“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教习庶吉士”。

乾隆时期,他升任礼部右侍郎、经史馆总裁等职。乾隆深知方苞为人耿直,“其设心故无他”。所以当吏部需要一位祭酒官的时候,乾隆说:“是官应使方苞为之方称其任。”可惜的是没有别的官员响应而作罢。

雍乾二帝不仅重用了他,而且很关爱他,方苞擢升内阁学士的时候,雍正曾因他的足疾而命他专司书局,不必办理内阁事务,准许“有大议,即家上之”。乾隆六年,皇帝怜悯他年高体弱,常命太医“时往诊视”。在乾隆二年方苞擢升礼部右侍郎的时候,因他的足疾,皇上又下诏“免随班趋走”,而且准许“数日一赴部,平决大事”。这说明,方苞的仕途一直很通达。他也没有辜负皇上的信任和关怀,为国为民,多次上书,得到了皇帝的采纳。如《征收地丁银两之期》、《常平仓谷粜籴之法》、《恢复河南漕运旧制》、《请备荒政兼修地治疏》等,都是有关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疏奏。这些疏奏,都得到了皇上的首肯,并及时加以采纳。

但是,人间之事,都是盛极必衰,乾隆二年,出现了不利于方苞的形势。这一年,他上的《请矫除积习兴选人材疏》和《请定庶吉士馆课及散馆则例疏》两个奏折引起了同僚的反对。乾隆四年,皇帝下谕,其中在叙述对于方苞的皇恩浩荡之后说他在“九卿班内假公济私,党同伐异,其不安静之锢习,到老不改,众所共知”。又因被皇帝召见之后,“出外即私告于人”,又在皇帝面前“蔫魏廷珍而参任兰枝,以至外间人言籍籍”,凡此种种,认为“方苞深负国恩”,“将侍郎职衔及一切行走之处,悉行革去,专在三礼馆修书,效力赎罪”。这一些罪行,都见之于《清史·列传》。但根据方苞的一贯为人,可能有些不实之处。总之,乾隆四年,皇帝下过这样的谕旨,这一年也应该算做方苞一生中应当记取的时间。

乾隆五年,庶吉士散馆,方苞请对后到的人进行考试,引起了同僚的忌恨。总之,方苞的辉煌时期是过去了,不过,他仍勤勉效力。乾隆六年他的《周官义疏》写成,乾隆“留览兼旬,一无所改,下令刊刻”。可见皇帝仍是满意他的著作的。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他因疾“企解书局之职”,获准,赐翰林院侍讲衔。这年的四月,他回归故里,从此闭门谢客,一心著述,江南总都尹继善三次登门求见,都被谢绝。他以这种方式生活了六七年,乾隆十四年八月十八日,他病逝于上元家中,享年81岁。

方苞以性格耿直著称于京城。他的落职,和这种性格也有一定的关系。乾隆时期的大学士朱轼曾因此而规劝过他,但成效不大。对这一点,乾隆也深有所感,他说:“方苞惟天性执拗,自是而非人,其设心故无他也。”这是对方苞的理解,大概也是凭了这一点,方苞才没有落到最坏的下场。

方苞一生,著作很多,有《方望溪先生文集》传世。他的代表作有著名的《狱中杂记》,记录自己因《南山集》狱案时身陷囹圄中的亲身见闻,对于清代监狱的黑暗,记叙得具体而深刻。这在封建时期是需要一些勇气的,从而也可看出方苞性格的耿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