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宋代文学研究(下册)
14940100000026

第26章 陈与义研究

陈与义是南渡之际最重要的诗人,方回在《瀛奎律髓》中将他列为江西诗派的“三宗”之一。但他的诗毕竟与黄庭坚、陈师道有所不同,因而有的学者认为将他列入江西派是一个历史的错误,有的学者则认为陈与义以其独特的诗风革新了江西诗派,持论虽略不同,强调陈与义诗歌艺术的独创性和独到贡献则是一致的。他的词作虽然不多,但也有相当成就。

一、陈与义的诗歌艺术

陈与义,《宋史》有传,其生平事迹较清楚,有争议的问题不多,中华书局1983年版白敦仁的《陈与义年谱》,排比陈与义的有关生平资料,已堪称完备。学者对陈与义的研究,多侧重于其诗歌艺术,所探讨的问题集中在其诗歌渊源与艺术特点两个方面。

(一)诗歌渊源。柯敦伯《宋文学史》说:“南渡前后,诗人原出黄庭坚,而吕本中宗派图未列入者,尚有陈与义、曾几二人。与义视本中差前,视元诸人稍晚。靖康以后,巍然独存。其诗原出豫章,而天分绝高,工于变化,风格遒上,思力沉挚,能卓然自辟蹊径。尝自言‘诗至老杜极矣,苏、黄复振之,而正统不坠。东坡赋才大,故解纵绳墨之外,而用之不穷;山谷措意深,故游咏玩味之余,而索之益远。要必识苏、黄之所不为,然后可以涉老杜之涯縵。’可谓善于剖析苏、黄之同异者矣。方回选《瀛奎律髓》,以杜甫为一祖,黄庭坚、陈师道及与义为三宗,固是一家门户之论。然就江西派言之,与义视师道,殆未多让焉。”钱锺书在《宋诗选注》中认为陈与义是北宋南宋之交最杰出的诗人,指出,陈与义服膺黄庭坚,但更佩服的是陈师道,说,“我们看他前期的作品,古体诗主要受了黄、陈的影响,近体诗往往要从黄、陈的风格过渡到杜甫的风格”。书中认为,黄庭坚与陈师道忽略了杜甫诗音调的洪亮沉着;陈与义却注意到了,“所以他的诗尽管意思不深,可是词句明净,而且音调响亮,比江西派的讨人喜欢”。南渡之后,他对杜甫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己的诗歌也“有了雄阔慷慨的风格”。作者认为,这种风格在以前的李商隐学杜的时候偶尔出现,以后明代的李梦阳等人专学此种调门,而“意思很空洞,词句也杂凑”,比不上陈与义的作品。但因为这点类似,明人非议宋诗,非议黄庭坚、陈师道,“而看陈与义倒还觉得顺眼”。

也就是说,陈与义的诗歌创作,主要受黄、陈与杜甫的影响,尤其是陈与义的学杜,向来为学者所重视。林庚在《中国文学简史》中也就陈与义诗风的转变说道:“陈与义在国破家亡的颠沛流离之中,对杜甫有更深的领会,《正月十二日自房州城遇虏至》说:‘但恨平生意,轻了少陵诗’,可见他这时才认识到学杜不能仅以语言文字为工。他在南渡之后,便自然也受到了杜诗苍凉悲壮的感染。”陈祥耀在《宋诗的发展与陈与义诗》一文中,认为陈与义的创作比较接近杜甫的是七言律诗,说它们“沉郁处有时似杜,但悲壮雄浑不及”。他反对胡应麟《诗薮》论陈与义诗肉丰而赡的说法,说“相反的,大部分是骨多肉少,清迥瘦刻,并且善炼虚字,善用宽对和活对,善于在闲淡处取神,以他特有的风格显示宋诗的特点”。作者认为,在陈与义诗中,能“以雄浑代尖巧”的是少数,“以简洁扫繁缛”的是多数,风格有时近杜,但更接近的是柳宗元,因为柳诗在唐人中是比较清迥瘦刻的。作者又指出,陈与义诗“排不及黄庭坚,锻炼不及陈师道,但意境、情韵却胜过这两家”,其五言古诗似乎后来有意避免过于刻琢,笔路渐疏放,写得细致的作品也少了。总起来说,他“去陶稍远,于谢、韦、柳较近”,而“清邃超特”,尤近柳而有其特诣。文章还认为,陈与义成就最高的是七言律诗,而影响最大的却是五言古诗。

白敦仁在《论陈简斋学杜》一文中详细分析了陈与义诗风的渊源,特别是对杜诗的继承与发展,指出:他早期所写的五古《夏日葆真池上作》等“全是韦、柳风格,其‘微波喜摇人,小立俟其定’之语,八百年后犹能在人们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这就是说,他师法韦、柳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个人风格”。文章又着重分析了陈与义在学杜中避免学苏轼、黄庭坚者所常犯的“肆”与“强”的弊病,一是因为他的性格比较内向,“盖与山谷、后山为近,而与少陵、东坡为远”;二是因为他早年多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后来在离乱中虽有所变化,但与苏轼和杜甫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距;三是因为他没有苏轼和杜甫那样的政治抱负,自言“风流丘壑真吾事,筹策庙堂非所致”,亦颇近实情;四是从师承渊源上说,他学崔、取径韦、柳,与杜之“跨越百代”有别,他学杜甫未尝放为长句,又极好后山诗,走的是“简练”一路。总起来说,他不取苏之“肆”是取长避短,也未走上黄庭坚奇僻、严峭一路,而是有取于晚唐的“苦吟”,造句明净,无过分的拗炼和使事,避免了学黄者的“强”。作者认为,陈与义诗“由苏州、仪曹上溯杜陵,是简斋学杜所走的独特之路,也是简斋诗独具的个人风格”。但作者强调,其诗除少数清脆可诵者外,求老杜《北征》之“海涵地负、岳峙渊,繁处有千门万户之象,简处有急弦触柱之悲”者眇不可得,“简斋学杜,盖得其‘简’耳”。

莫砺锋在《江西诗派研究》一书中更加详细地分析了陈与义诗歌的艺术渊源:一是学黄庭坚、陈师道。其分为三点:首先,陈氏诗歌像黄、陈一样非常重视句法,其特点是凝练;其次,其咏物诗也像黄、陈一样重视神似而轻形似;再是其部分诗歌之整体风格也与两人很相像。二是学杜甫。学其沉郁的风格,这种作品在其后期作品中占相当比重;学七律的句法,浑而丽,壮而和;学以七言绝句写时事,刚健古朴,与内容相适应。三是学陶渊明、韦应物、柳宗元,其诗风中有了平淡清远的一面。但这不是陈与义的主要诗风。

该书还分析了陈与义诗歌的艺术特色,说他逐渐突破了黄、陈瘦硬诗风的局限,形成了雄浑、沉郁的独特艺术风格,这不仅对于江西诗派本身是一大贡献,而且给当时笼罩在江西诗派影响之下的整个诗坛吹进了一股清新之风。他的诗句比较流动,比黄、陈在更大程度上摆脱了对仗的束缚,长用流水对。他对自然景物的观察细致入微,善于生动描写平常的自然景物,“题材虽小,却饶有诗趣,这对后来的杨万里等人有所影响”。程千帆、吴新雷的《两宋文学史》也说,陈与义的七律对仗“已不完全注重字面的工稳精巧,而更着重于上下句之间的内在联系”,摆脱了过去诗人追求的表面上的工整,使“全诗的诗情画意更加交融圆转了”。

(二)艺术特点。梁昆《宋诗派别论》论及陈与义的简斋诗时说:“大氐简斋诗精苦高洁,清远纡徐,扫繁缛,去典涩,出入杜、陈、陶、韦之间,而亢然独为一宗。”他将陈与义、曾几、吕本中三人的诗作比较,说:“三公相较,当以简斋诗歌为最高,茶山传授为最盛,紫薇交游为最广。简斋之诗以工取胜,茶山之诗以气取胜,紫薇之诗以意取胜”。游国恩等人的《中国文学史》说:“陈与义是南北宋之交杰出的诗人,也是江西诗派后期的代表作家。”认为他的诗歌创作可以南渡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多表现个人生活情趣的流连光景之作,写得清新可喜。但南渡之后,因国破家亡,颠沛流离,“他的诗风才有了转变,趋向沉郁悲壮,写了不少感怀家国的诗篇”。艾思同的《论陈与义的诗歌》概括陈与义的诗之特点有四:一是,慷慨激越,寄托遥深,具有“深沉的家国之思”,为陆游、文天祥等人的创作导夫先路;二是,规模广大,境界宏丽,取材和诗境都较恢弘;三是,气势充沛,浑然一体,“取法杜诗酣畅饱满之格,得其沉雄之韵”;四是,句律流丽,整饬而不板滞。文章也将陈与义诗与陶、韦作了比较,认为其共同之点是“诗境清新、平淡、幽静,都善于在描绘自然美中抒写孤寂的思想感情”,陈与义诗更近柳,柳诗“于清迥幽寂之中又具哀婉峻峭之致”,而简斋诗“以清迥幽寂之境寄寓既寥落孤寂、又自甘淡泊的意绪思致”,“成为南宋清逸疏淡诗格的前奏”,且多用简洁的白描手法,以清墨淡彩描绘景物,很少用典故、比喻和想像,常常是直接追摹观察景物所获得的突出印象,语言是“冲口直致,浅语入妙”,与学苏而入于“肆”者大异其趣,“因革江西,为当时的诗坛增添了新的一格,较早地把握了诗风转变的契机”。

综上所述,人们对陈与义诗的渊源与特点等问题虽没有大的争议,但看法并非完全一致。有的人以为他继承韦、柳多一些;有的人则认为他继承老杜多一些;有的人认为他能够入于雄浑;有的人则以为他的诗更清简。但都指出,他能避免学苏轼和黄庭坚诗风带来的流弊,自创新格,对宋代诗歌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陈与义与江西诗派

自方回创江西诗派的“一祖三宗”之说,并把陈与义与黄庭坚、陈师道并列为三宗之一以来,论者多习惯于将陈与义视为江西诗派中人。20世纪的许多文学史论著都是这么做的,几已成为定说,但1949年以后,开始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首先,钱锺书在《宋诗选注》中指出,陈与义学杜转变以后的风格,在南宋的影响并不大,也没有人归他在江西派里,直至南宋末,严羽说他是:“亦江西之派而小异”,刘辰翁更把他和黄庭坚、陈师道讲成一脉相承,方回尤其“仿佛高攀阔人做亲戚似的,一口咬定他是江西派,从此淆惑了后世文学史家的耳目”。白敦仁在《陈与义年谱》前言中也认为,将陈与义列入江西诗派“是一种历史性的误会”。他分析说,陈与义早在开德任教官时,就和吕本中的叔父兼诗友吕知止相好,并且在一起写诗,他和吕本中本人也不止一次在一起互相酬唱,吕本中未将其列入宗派图,一些和陈与义接近或稍后一点的人也只说他上下陶、谢、韦、柳,或把他与崔并提,而不算他作江西派;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他的诗是“陈简斋体”,并说是“亦江西之派而小异”,所谓“亦江西”,不过是说简斋受到黄、陈诗风的影响,“只要想一想陆游、杨万里、姜夔这些诗人的创作生活的早期都曾受过江西派的影响,则陈与义的‘亦江西’是不足为怪的”,而所谓“小异”值得重视,陈与义说“不可有意于用事”,是主张以直致、浅语入诗的,这和江西派“搜猎奇书、穿穴异闻”的作风大相径庭,对于诗,他有自己的见解和作风。(按:该文以及作者在《成都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的《陈与义诗校笺》前言,都反对把陈与义放入江西诗派,而在他后来写的《论陈简斋学杜》中,则从另外的角度立说,认为方回将简斋列入江西派之“三宗”,“其用心,盖欲借简斋之‘恢弘悲壮’、‘气势雄浑’、‘规模广大’以救江西末流之枯涩窘狭耳。三宗之说,盖谓三人同出老杜,而又各有所得,这一点,就近体,特别就七律而言,如此位置,仍是比较恰当的”。)

赵齐平在《碧天残月映花枝——说陈与义〈香林四首〉(其三)》一文中指出:“杨万里与陈与义都曾受过江西诗派的影响,而又都逸出江西诗派的藩篱。严羽说陈与义‘亦江西诗派而小异’,元人欧阳玄说杨万里少宗于黄(庭坚),然‘诗亦少变’,实则‘小异’应是‘大异’,‘少变’应是‘多变’,不然就称不上是‘新体’了。严羽于南宋诗人中列举‘以人而论’的诗体,只有‘陈简斋体’与‘杨诚斋体’,这是值得文学史家与诗评家认真思索的。”他还指出,陈与义的有些诗是“耳目有所闻见,内心有所触动,遂即兴成吟,发而为诗”,还善于写客观景物的千姿百态的千变万化,作品包含“趣”,足以引发读者的兴味,有许多与杨万里诗歌具有相同趣味的作品。陈祥耀也反对将陈与义归入江西诗派,他在《宋诗的发展与陈与义诗》中认为:陈与义被归到江西派中实是不确切的,“因为江西派的诗比较重修辞,重用典;陈与义的诗则比较重意境,重白描”。邓红梅在《陈与义诗风与江西诗派辨》一文中说,要将一个作家归入某一诗派,他必须具备三个特点:一是艺术品格的某种相似性;二是审美观与美学追求的某种共振;三是某些具体诗技的相似性。而陈与义“不断将杜诗神味融入自己的创作,使之沿着一条新路——其实是唐宋合流的路子进行”,其诗歌“蕴涵着的丰厚生活内容,源于内心的丰满的爱国(族)主义精神,使其上承杜甫,下启陆游,成了世代相续相生的爱国热情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阶段”。文章认为陈与义是一个博观杂取的诗人,对于江西诗派而言,“他是恭逢其盛而又逸出派外的第一人”。

但更多的学者还是将陈与义作为江西诗派的一员看待。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说:“他才情颇高,对于前贤作品博观约取,善于变化。因此他作诗并不株守黄派的成规,而能参透各家,融会贯通,创造自己的风格。”“他的风格较为圆活,而不专以奇峭拗硬见长。”又指出,陈与义的学习杜甫,不只是专讲技巧,“而是具有创作精神的一面。因为这样,他便成为江西派诗中的改革者。这种改革本起于吕本中,到了陈与义才有意为之,因此,他的成就也较大。加以他目睹北宋之亡,晚年又身经湘南流落之苦,故其诗时多感愤沉郁之音”。胡守仁在《论陈与义诗》中说:“若以三宗论,庭坚务出新奇,师道偏于瘦劲,与义雄赡为多。”在三人之中,“惟有与义多伤时悯乱、存心君国之作,于杜甫为近,这些都是他诗中的精华”。

那么,如何解释在当时陈与义未被列入《江西诗社宗派图》一事呢?莫砺锋在《江西诗派研究》中指出,吕本中作《江西诗社宗派图》时,陈与义才只有十三岁,不被列入江西派是当然的,他又不像图中的其他人一样与社中人有交往和师承关系,当他的诗名臻于盛时,诗风已突破了黄、陈的藩篱而自具面目了。葛胜仲在《陈去非诗集序》中说,其诗当时号称“新体”,并未被视为江西派诗。不过,方回将他看成“三宗”之一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我们说到江西诗派的诗风时,只是指其总的倾向而言,并不意味着诗派中人的作品都呈现完全一致的面貌,所以,从诗歌艺术的角度来看,陈与义也应该被看成是江西诗派的一员”,且其成就除了黄、陈以外,在整个诗派中无人可以匹敌,“正是因为出现了陈与义这样杰出的后起之秀,才使得江西诗派在黄、陈去世三十多年之后仍然经久不衰”。程千帆、吴新雷在《两宋文学史》中也认为:陈与义“服膺黄、陈,在诗歌创作上明显地接受这两位前辈的影响,所以方回将他归入江西诗派是有客观依据的”。

另外,须附带提及的是,陈与义的《无住词》,历来也有较高的评价。黄癉在《中兴以来绝妙词选》中说陈与义“词虽不多,语意超绝,识者谓其可摩坡仙也”。当今大部分学者都以为此评价稍有过高之嫌。郑宾于在《中国文学流变史》中说:“去非之词,其实豪放,虽不至如东坡石林,实可与‘六君子’之徒相颉颃矣。”并说他的《临江仙》词“真是自然而然”。白敦仁在《陈与义年谱》前言中说:“如果说,陈与义的某些爱国诗开了陆游的先河,那么,《无住词》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开了《稼轩词》的先河。”陈如江在《唐宋五十名家词论》中指出,陈与义词与朱敦儒超尘绝俗的词风比较接近,是由于受到苏轼清旷词风的影响。但南渡之后,在清旷中则带上了较多的悲怆之气。陶尔夫、刘敬圻在《南宋词史》中指出,陈与义在以诗为词方面取得了成功,他继承了两方面的诗歌传统:一是将晚唐的绵邈风神纳入令词的创作;二是将他的诗歌创作经验特别是江西诗派的瘦硬之体吸收于形象的捕捉、句式的安排与语言的锤炼等方面来。这两方面,在稍后的姜夔的艺术追求中均有继承和发展,陆游在这一方面注意到陈与义的成功,但“他还未悟出陈与义为词时并非将为诗之法原样照搬,而是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与诗有所不同的词心之审美感受,以保持有别于诗的隐约幽微与烟雨迷离之致”。因而不及陈与义纯熟、精到。这种评价则又相当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