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曾国藩掌控人生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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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揣摩上意,糊涂办事

“金蝉脱壳”之计是指善于留出路!出路何在?在脑中,在心里!可以讲,这种计策永远属于精明人。曾国藩就属于精明人。下面这件事,则表明了他揣摩上意、糊涂办事的精明。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南京发生了轰动全国的巨案,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

据野史说,马新贻被刺前数日,忽然接到一份公文,封粘模糊,也不知为何署印章,折开一看,并无文书,但画死马一匹。马新贻大惊失色,寝食不安。8月21日,这是督署月课武职的日子,因雨推迟到第二天举行,总督马新贻亲临校场检阅。校场在督署西边,有箭道可达署后便门。马新贻检阅完毕,步行由箭道回署,将入便门,忽见有人跪在道边,“求助川资”,原来是同乡武生王咸镇。马新贻没好气地说:“已助两次矣,今胡又来?”话还没说完,忽然看见一个身穿短衣清兵模样的人,快步走到马新贻面前,打千请安,右手随即从靴筒中取出闪闪发光的一柄短刀向马猛刺,行刺者自称张文祥,并不逃跑,束手就擒。马新贻被刺成重伤,不治而亡。

马新贻是两江总督、朝廷重臣,行刺总督,这在清朝二百多年来,还是头一遭,于是人情汹汹,讹言并兴,朝廷更是大为震惊。

案发三天后,即严令江宁将军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必究出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确情。可是张文祥供词闪烁,无法定案,朝廷无奈,又派漕运总督张之万前赴金陵,会同审办,连日热审。张文祥供认,过去因拦轿告状,马新贻拒不受理,后开小押店,又被严禁,因怨成仇,谋图行刺,云云,此外,“坚不吐实”。如此重案,朝野上下,人言藉藉,如不迅速结案,朝廷脸面无光。天津教案办得差不多,朝廷即令“老成宿望”的曾国藩回任两江,督饬各员“赶紧严加讯究,以期水落石出”。同时,命刑部尚书郑敦谨为钦差大臣,协助曾国藩办案。

曾国藩深知案情重大,心中没底。赴任前试图窥探慈禧太后的态度,便上奏“恭请陛见”,得到允准。1870年10月30日,慈禧太后在养心殿召见了他。

太后问:“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

曾国藩对:“这事很奇。”

问:“马新贻办事很好?”

对:“他办事精细和平。”

仅此寥寥数语,不冷不热,不痛不痒,颇令人玩味。不过,曾国藩还是心领神会。朝廷虽然谕旨一道接一道往下发,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骨子里并不是十分重视,其中的隐情,是一个让人猜不透的谜。

既然慈禧太后定下基调,曾国藩办起这件十分棘手的案子来也就容易多了。他办案的情况,从他的日记来看,不过是提集凶犯人证,点个名而已。如:

1871年2月17日:夜将张汶(文)祥之案细阅一遍,将凶党余犯及承审之名开一清单。

3月14日:夜阅本日文件,核科房批稿各簿。郑星使(郑敦谨)拟张汶(文)祥一案奏结稿,请余会核,余因细核一过,签出数条。

3月17日:中饭后,至贡院与郑小山(郑敦谨)尚书会审张汶(文)祥之案,将首犯等十八人点名一过,并未问供。

3月19日:午正二刻出门至贡院,与郑小山同拜发折件,即会审张汶(文)祥之案也。在渠处吃中饭。申刻出城,至水西门外官厅,送小山还京。

曾国藩办事一向比较严谨,可是处理张文祥刺马案,显然有些粗疏了。这也是看朝廷眼色行事而已。既然朝廷要求曾国藩把“刺马案”查个“水落石出”,曾国藩当然要有所交待。1871年3月19日,即为钦差郑敦谨送行这一天,上了一个《复审凶犯行刺马新贻缘由》的折子,上报复审张文祥刺马缘由。

曾国藩为何草草结案,不再深究呢?曾国藩深感案情重大而复杂。越审越可怕,赶紧结案。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再三审讯,该犯还是坚持以前的口供,已熬审二十余日,该犯屡次绝食,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奄奄待毙,如旦夕丧命,反而让他逃脱残酷的死刑,所以应该迅速了结此案。

结案并不难,张文祥胆敢戕害重臣,这是对清朝统治者的藐视,“情同叛逆”,何况张文祥实属“漏网发逆”,又与浙江南田海盗有勾结。及此都是大逆不道,“罪大恶极”,理应凌迟(活剐)处死。1871年4月3日,曾国藩将张文祥押赴刑场,凌迟处死,并在马新贻灵柩前摘取张文祥的心进行祭奠,以伸张国法而告慰死者。沸沸扬扬半年多的“刺马案”,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落下帏幕。

曾国藩真是糊里糊涂了吗?恐怕不是!因为他在形势面前,早已选择好了一条“金蝉脱壳”之计。否则,他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答案。

世谓曾国藩以禹墨为体,老庄为用,实则曾国藩在1858年以前以禹墨为体,申韩为用。1858年以后,始改而趋巽顺。如果将曾国藩的一生处世也按三个阶段来划分,亦各有其特点,第一阶段,为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时期,第二阶段,为擘画经营,功德圆满之时;第三阶段,为自概自抑,持盈保泰,不在胜人处求强的平和时期。

曾国藩办事一向比较严谨,可是处理张文祥刺马案,显然有些粗疏了。这也是看朝廷眼色行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