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和谐社会的特征除了安全、公正、正义和安居乐业之外,还需要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崇尚真、善、美”,“处处充满亲和爱”,而“孝”是一切真情和挚爱的最直接、最朴实的体现。孝文化可以直接调节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和谐,而家庭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亲情是社会的纽带,只要每个家庭和谐了,社会的和谐也就有了基础。可以想象,一个不提倡“孝”、不重视“孝”教育的社会,会是和谐美好的吗?
另外,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孝文化也在不断地提倡和谐社会的建立。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礼记·礼运》中描绘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一种理想社会。这些都是基于孝德上的社会和谐,是对于孝的一种延伸,这也是孝文化所追求的境界。所以,孝文化的内涵与社会和谐在内容上是一致的,孝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之一。
孝也是加强人际关系沟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力量。处于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思想的发展迅速异常,再加上外来文化的传人,年轻人的思想与传统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出入,于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与老一辈人的代沟现象。这致使两代人对事物的看法、利益的取向各不相同,所以,他们之间总会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利因素。遇到这种情形时,就需要孝的力量去化解这种矛盾。孝的核心就是尊老敬老,把这种思想推己及人,对于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孔子就看到了孝也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润滑剂,才会写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的千古佳句。意思是说,一个懂得热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一个懂得敬奉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孝文化提倡养老、尊老、敬老,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正可以调节这一不和谐的关系,促进青年人与老年人实现代际和谐。
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会状态,要求人们要像孝敬自己家的老人那样,同样地对待别的老人。古人的理想我们如何变为现实,如何身体力行,如何做到“及人之老”?
古人云:敬人者,人恒敬之。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不懂得尊重他人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孝经》指出,“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就是说教化百姓和睦相处,没有比用奉养父母的孝道更好的办法了,这些道理在今天仍有适用性。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老人,我同样也为人人的老人,从而更好地推进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鲁迅说,不孝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一个人只有对父母有孝心,才能对他人、对社会有爱心。由此推广开去,一个内外兼修的人的人格魅力,无疑将是完美的、和谐的,汇聚了这种人格魅力的社会也将是和谐的、完美的社会。
百善孝为先。孝是对父母舐犊之情、养育之恩的无偿回报。孝文化,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伦理、公众道德准则,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内容,加以发扬光大。
我们这一代人能否传承孝道,是社会是否能够实现和谐的关键所在。愿所有人都能在全社会的提倡和推动下使“孝”道蔚然成风,使这一民族优良传统子子孙孙世代承传,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成为新时期和谐社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