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8月23日(民国七年农历七月初七日),我出生在长沙市内父母租赁的一家小民宅。大约4岁时,由于父亲从军远去广东,母亲带我回到离长沙市区约35公里的祖辈故居。长沙故居是我大曾祖建立的家产,位于长沙东乡安沙镇大苦竹坳。它是一所在当地被称为“义学”的较大宅院,是具有相当气派的独家私宅。可能因为在这里曾经办过义务学堂,一直被称作“义学”。故居有相当宽敞高大的门厅、轿厅、客厅、教书厅、居室,还有宽大的厨房、烤火房和加工稻谷的碾米房、猪圈、谷仓等乡村生活所用的各种杂屋。曾祖辈在原有建筑的西侧扩建了双层的西式楼房与花园,号称“洋屋”。据长辈们说,“义学”共有各类房舍108间之多,在当时的长沙东乡颇有一点名气。但其所在的大苦竹坳,确是一个小山坳,宅后30米左右的小院落就紧靠一座长满青松壁立的小山,从“义学”的前门放眼眺望,只能看到小坪前的一个小池塘。小片的稻田之外,似乎三面都被绿树成荫的小山环抱,几乎看不到其它民宅。对外交通,主要靠田间的和傍山的小道。出行与运输都只能依靠步行、扛抬和独轮小推车。对于几岁的幼童来说,这里是一个难于独自外出和结交邻居童伴的孤僻环境。在我四至五岁返居故里时,余家较年长者,特别是男性多在城市和外地求学和工作,只有少数年长妇人和儿童留住此地,大量房舍都闭锁无人,但家人仍注重对留居儿童的教育,请有私塾教师,为当时留居的几名儿童做启蒙教学。老师极受家人尊敬,居室布置优美,单独享用特供餐,并被授予教鞭和随意体罚鞭打学生的权力。作为仅有的几名幼童之一,我跟从私塾老师念了一年多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启蒙书,大概由于学生乖顺,老师和善,我不记得曾有人挨打受罚的事。6岁时由于要接受新式小学教育才离开故居返回长沙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