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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都市碰碰车

闪婚时代

十月一日,儿子在城里结婚了。消息传到旮旯村,老两口高兴得合不拢嘴。庞二婶性子急,立即把这个喜讯散布出去,让父老乡亲们都来分享。

“哟,这么突然?前天不还说没找好吗?”乡邻们问。

“是啊是啊,我们也觉得突然。”庞二婶笑道,“也许我儿子早就谈好了,只是不想说,说不定是想给我们一个惊喜吧!”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

儿子还通过手机,传来儿媳妇的彩照。两口子捧着手机看了半天,爱不释手。

“瞧这脸蛋,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城里的人。”庞二婶笑逐颜开。

“瞧这一身衣服,洋里洋气的,一看就是一个有学问的。”庞二叔喜不胜喜。

“我说他爹,咱们娶儿媳妇可不能由着儿子这么俭省,不然对不起乡邻。”宠二婶建议说。

“肯定不能这么俭省。”宠二叔深表赞同。

庞二叔说:城里是城里,乡下是乡下。咱乡下人结婚,哪个不过三茶六礼这几关?想想我们俩成亲,从第一次见面到把你娶进家门,什么“瞧家儿”、“定亲酒”、“谢媒人”、“送日子”、“谢乡邻”等等,几年折腾下来,算是脱了几层皮。想想也对,娶媳妇进门那是传宗接代的大事,哪有轻轻松松就达到目的的?人家大姑娘长到一二十岁,正是出力中用的时候,哪有那么随随便便就嫁出去的?没有几道礼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呀。虽然现今时代变了,人们富裕了,礼数少了点,但那结婚典礼的仪式总不会少哇,而且排场越来越大呢。

庞二婶接口道:孩他爹,说句关窗门的话,这婚礼不操办,得罪乡邻亲戚不说,咱家也吃大亏呀。想想看,亲戚乡邻家有红白喜事,我家哪回没有送大礼、随份子?每年的送礼钱,平均下来也有好几千。礼是来回送的,咱就指望着娶儿媳妇,把送出去的钱捞回来呢。不操办婚礼,不还是咱吃亏?

庞二叔把腿一拍:“办!儿子不是说春节带媳妇回来吗?婚礼就定在大年初一!”

商量完毕,老两口就分头给亲戚乡邻发送喜帖,邀请大家于大年初一光临寒舍,参加隆重婚礼。为了按乡俗办事,老两口还请了两位平日要好的朋友,分别担任男女双方的“媒人”。紧接着,又分别举行“请媒人仪式”、“定日子仪式”,邀请小范围的客人参加,媒人被奉为上宾。为了准备婚礼当天的大宴,老两口四处筹钱,杀了两口大猪,买了二百只土鸡,备了一百箱白酒、一千条好烟,其他食品也列好了清单,一一置办。做大宴的厨师、帮工也打了招呼。为此,老两口忙了一个整月,眼看大年逼近,只等儿子带着媳妇儿回来。“儿子,这叫先斩后奏,不管你愿不愿,由不得你了。”两口子谈起自己的“杰作”,想象儿子、儿媳妇大吃一惊的样子,忍不住就想笑。

儿子是在大年二十九那天带着媳妇儿回来的。儿子拉着爹妈的手就问好,身后果然跟着一个漂亮、洋气的洋媳妇儿,冲老两口点头微笑。

“这就是我那儿媳妇吧?”庞二婶赶紧过去,拉着儿媳妇的手,脸上笑得就像一朵紫玫瑰。

庞二叔却眯起眼睛瞅了瞅,掏出小手机,对着荧屏上的美女审视了半天,然后把老伴拉到一旁,低声说:“孩他妈,她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孩子。你瞧,照片上的脸瘦,她的脸胖。”

庞二婶便看了看手机,也觉得不像,于是悄悄把儿子拉到一旁,问:“她就是手机上的那个媳妇儿?”

“哦,没告诉你,那个早离了。”儿子淡淡地说。

“离了?这么快就离了?为什么呢?”庞二婶大吃一惊。

“啊,是这样的,当初她赌气嫁给我,是因为和男朋友失恋了,才闪电般和我结婚。结婚一个月,发现我俩说不到一块儿,自然就离了。”

“那这个呢,也是因为……”

“不是!她是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找工作处处碰壁,就选择了我,为的是有一个安身之所。”

庞二婶扫兴了半天,叹了口气,说:“不管是谁,嫁了你,就是我儿媳妇。我和你爸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婚礼,日子就定在后天。这不,许多亲戚提前把贺礼送上了。”

“别,千万别这样!”儿子连忙摆手,“爹、妈,你们有所不知,我和她已经商量好了,过完年我们就各奔东西……”

“各奔东西?不一起过了?这又是为啥?”老两口百思不解。

“最近她的工作有了着落,回老家做公务员,收入也不错,就觉得我们再也没有必要凑在一起了。所以……”

“你们!”庞二婶气不打一处来,“就这样把婚姻当儿戏?你多大了,就没有一个稳当样儿?你还想不想让我们抱孙子啦?”

“妈,你老别着急嘛!”儿子瞥了一眼媳妇儿,“不瞒您老,我的下一个对象已经确定了。你放心,这次她是为了买限价房才和我结婚的,一时离不了……”

最保险的婚姻

都说漂亮女孩容易早恋,晓娜却是个例外,一来因为她素质高,二来母亲对她管教严格。大学毕业后,母亲对她在恋爱问题上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恋爱对象必须经她考察通过后,才能正式交往。

这天,晓娜向母亲汇报了一个青年的情况,母亲连连摇头,理由是这个男孩没有固定工作,家中也不富裕。晓娜说,没有工作可以慢慢找,家中不富裕也可以慢慢挣钱,母亲说,他能不能找到工作是个未知数,他会不会赚钱也是一个未知数,你总不能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一串未知数吧!

几天后,晓娜又向母亲介绍了一个青年,母亲还是不同意,理由是这个男孩和他的父母都是独生子女。晓娜说,我不也是独生子女吗?母亲说,你年轻,很多事还不明白,你们都是独生子女,将来压力得多么大啊!为了你的幸福,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过了些日子,晓娜领回家一个名叫宋禾的青年,母亲仔细观察了一番说,他胡须稀疏面黄肌瘦,没有阳刚之气,我担心他没有生育能力,要不你先跟他到医院检查一下?你若不好意思,叫你爸陪他去也行。母亲还没说完,晓娜又羞又气地说,你这不是胡闹吗?还没恋爱先去查人家的身体!母亲说,这可是件了不起的大事!现在患不育症的男性太多了,万一摊上,你一辈子就完了!

以后很长时间,晓娜没再恋爱。眼看女儿都快三十了,母亲反而着急起来,问她为什么没再找对象,晓娜说,你的要求太苛刻了!母亲说,不苛刻啊!这都是找对象最起码要求啊!晓娜说,是啊!所以我要听你的。

过了些日子,晓娜找到一个极品男人,母亲简单了解了一下后,也觉得非常合适,就让她抓紧时间领回家看看。这天,母亲非常焦急地透过窗户一再观望,过了好久,才看见女儿带着一个大腹便便年近50的男子来了。母亲想,怎么青年没来,他父亲倒来了?

等他们一进家里,母亲才发现不对头,因为这个男子就是女儿所说的极品男人,一上午母亲整张脸比猪肝还难看!好不容易等那个男子走了,母亲生气地质问女儿为什么这么做?

晓娜说,他非常优秀啊!首先,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有几百万家产;其次,他父母都过世了,我没有赡养老人的负担;再次,他和前妻生有一儿一女,那方面应该是健康的。不用说,我将来只管享清福就行了!要不是您,我还找不到这么好的男人呢!这样的婚姻现在最流行,就连很多女明星们也求之不得……

女儿还没说完,晓娜母亲就晕倒在沙发上。

不用说,母亲不会同意这桩婚姻,想不到晓娜也不肯让步,母女僵持了很长时间后,晓娜终于同意放弃那个男子,不过条件是让母亲给她找一个同样保险的男人。可是这样的男人哪里去找呢?没有办法,母亲只得同意女儿自由恋爱。

半年之后,晓娜领回家一个男子,母亲一看,大吃一惊,这人竟然是宋禾。原来,晓娜和宋禾从未停止交往,更没有和那个极品男人谈恋爱,他们仅仅是同事而已。

等宋禾走了,母亲还在怀疑他的健康问题,晓娜附在母亲耳边说,你放心,他那方面绝对正常,因为我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男人的水蛇腰

他是男人,却长着个水蛇腰。走路时,还爱双手交叠斜搭在小腹右侧,迈着小碎步,也就是过去舞台上所说的莲步,步步生莲。

他不是旦角,也不是演员,是公司职员。

一次,吃油条时,我们几个人在一块,还有一个女孩。突然,女孩笑了,向我眨眨眼,嘴一撮一扬,沿着她指示的方向,我望过去,疑惑地问:“咋的啊?”

她一撇嘴道:“兰花指。”

我再看,果然,他坐在那儿吃油条,两指掐着油条,食、中和小指高高翘起,葱白细嫩,典型的兰花指。而且,吃起油条也一小口一小口,嘴不小,偏做樱桃状。于是,私下里大家称他假女子,又因他姓贾,大家称他贾迎春:在《红楼梦》的三春中,迎春最柔弱,也最怯懦,大家觉得和他吻合。

他除了动作女性化,还爱看美女,坐在办公室时,如有高跟鞋响起,他一定会首先抬起头,一双汪汪的眼睛望着高跟鞋来,又望着高跟鞋经过,再望着高跟鞋远去。因此,私下里,他又得了一个“色”。

只有我知道,他这不是色,是在观摩学习。

他曾告诉我,柔能克刚。

这话我信,《道德经》上,老子五千言,把这说得很全面。

他还告诉我,女人与蛇最有忍劲。

我不知他告诉我这些究竟为啥,所以,近视眼在眼镜后眨啊眨的,眨出无限的疑问。他笑了,一拍我的肩:“做老总的秘书,就是要忍啊。”

我恍然,他学女人,原来要学女人的柔弱和忍劲啊。可是,你也不能学女人的动作啊。不过,这话我没说出。谁让他是我的上司呢。

我觉得,我也应当学点忍功了。

一次,我做一个计划,交上去时,在信封上写下一句话:请刘星总经理指正。他知道了,汗珠一粒粒钻出来,嘀咕:“总经理就总经理啊,干嘛还加个刘星呢,哎——”他牙痛一般吸一口气。

我一听,汗也钻了出来,说:“怪我,你别急。”

“我能不急吗?我管着你啊,这说明我工作没到位啊!”

那一天,他没心情工作,怕刘总生气,拍桌子;怕刘总会炒了他,或者我;他长叹:“我没指导好你,哎——”由于着急,上午吃油条时,以至于忘了用兰花指。

我劝他,可能刘总没看见。

他嘴一撇道:“我宁愿他现在看见,早发过火,我心里早些安宁点。”

但这件事终久没发生,他却足足瘦了一圈,以至于水蛇腰变成了杨柳腰,让最苗条的女人见了,都妒忌得粉脸通红。

那天,是星期天,他把五岁的儿子小贾带到办公室,小孩叽叽嘎嘎的,玩一个飞机模型。刘总来了,要一个方案,刘总身后,也跟着个小尾巴,是他三岁的儿子小刘。

方案还有一会儿才做好,刘总坐下来等。

两个小孩凑在一块儿,小刘要小贾手中的玩具,小贾不给,小刘一把扯过,小贾去夺。小刘拿起模型朝小贾头上砸去,小贾“哇”地哭了,头上起了个包。

小刘慌了,也哇地一声哭了。

刘总走过去,一边笑,一边摸着儿子的头:“别哭别哭,这小家伙蛮有性格的嘛。”说时,满脸阳光。

“啪”的一声巨响,我们吓一跳,回过头,原来是他,把杯子摔在地上,一脸铁青,对刘总道,道歉。

“谁?”刘总很吃惊。

“你,给我儿子。”说着,他一步步走过去。

“你个假女人,咋成李逵了?你——”话未说完,刘总脸上挨了一拳。他盯着刘总,愤愤地说:“记住,这是在我儿子面前。”

第二天,他递了辞职书,走了。走的那一刻,他仍迈着莲步,可我们没一个敢叫他假女子,或者贾迎春了。

唇印

周正,男性,人长得周周正正,穿戴大方得体;说话,不紧不慢;办事,不急不躁。在单位说重要不重要、说不重要也离不了的部门当个主任。周正的单位是个实权衙门,每天迎来送往的事很多,接触各阶层的人也多。周正在部门待人接物做得周到随和,周正与单位各部门的关系也融合得风调雨顺,周正的为人处世在单位内外都有着极好的口碑。

周正的工作业绩,人人眼里都有杆秤,每年的先进都少不了周正。奇怪的是,几年来,单位提拔了不少干部,几乎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都得到了升迁的机会,只有周正在原地踏步。周正是不太在乎的。周正的处世格言是“三好”:工作好,身体好,家庭好,足矣。工作好自不必说,身体好是周正最得意的,上中学,周正学过体操,上大学,周正是校游泳队的,健壮的体魄倾倒了不少窈窕淑女。周正的妻子就是当年的校花,在一次校运动会上,周正百米自由泳得了冠军,校花给周正送了鲜花。毕业后,校花就成了周正的贤内助。双休日,周正一家三口外出游玩时,总是能惊羡许多路人的目光。

周正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即便是在官场上的一些应酬,周正也是做到洁身自好。年终,单位头儿带着全体中层干部在月牙酒店聚餐,喝得半晕,去洗脚城泡脚。一双双大臭脚泡到木盆里时,只有周正纹丝不动,说自己皮肤过敏,经不得泡。周正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大伙都泡完了,捏完了,周正也跟着一起走,周正明显感觉到大伙不爱搭理他了。单位的头儿在与大家分手时,唯独没有与周正握手。以后再有什么集体活动,也没人通知周正了。

这还不是最糟的。情人节那天,周正和妻子到他们曾经约会的情侣岛重温旧梦,叙说当年,不知不觉中已过了午夜。两人沿着河滨往回走,在幽静的林荫道上,碰上一对相拥的情侣。擦肩而过的时候,周正无意间扫了一眼,正巧那对情侣中的男人也抬眼看了一下周正,两人瞬间的对视,连忙都扭过头。周正的身子一颤,手心沁出湿漉漉的汗。妻子觉察出了异样,忙问,怎么了,你。周正攥着妻子的手不说话,回到家里才长长地吐出口气。妻子问,到底怎么了?周正说,刚才碰到的那男的是单位的头儿。妻子说,碰到头有啥紧张的。周正说,问题是头儿搂着的女人不是头儿的老婆。妻子的手也开始出汗了,坏了,那你不是看到人家的隐私了吗?我说咱晚上不出去吧,你偏要去回顾浪漫,这下可好,把人家的浪漫事也回顾出来了吧。

周正浑身不自在,平生第一次失眠了。

周正以后的日子竟然不能维持自身的平静了,尤其是每次碰到单位的头儿,他就手心出汗,像是欠了人家钱似的。头儿开会只要在讲话中口气严厉地说某件事,周正就觉得头是在敲打自己呢。无论在什么场合,周正绝对不开男女之间的玩笑,也不参与此类的话题。周正第一次感觉到人活在世上,还真有累的时候。

周正病了,查不出原因,搞不明白道理,反正是浑身不舒服。妻子找来周正大学时最好的朋友陪他聊天。朋友听了周正的烦恼,说,你有没有啥把柄在单位头儿的手里。周正坚定地摇摇头,我的为人你还不知道。朋友拍拍周正的肩膀:老朋友,水至清则无鱼啊,你怎么能不给领导留点把柄呢?

周正扭扭捏捏地找到单位的头儿请假,一个大学时的朋友来了,想请个假陪朋友转转。头儿看着周正的表情,神秘地说,是女朋友吧?周正红着脸,点点头。头儿说,去吧去吧,好好玩玩,叙叙旧情啊。周正走了,回到家蒙头大睡。睡足了觉,周正让妻子抹上口红,在自己的腮部留下了唇印。周正到单位,找到头儿说,远道来的朋友玩得尽兴,还想多呆几天,能不能再请一天假。头儿的眼睛在周正的脸上扫到了那枚红唇印,兴奋地说,好哇,周正,老实交代,是不是和朋友旧情复发了,这证据都留在脸上。周正慌忙掏出手绢在腮帮子上胡擦。头儿哈哈大笑,泪都下来了。周正说,头儿,这纯属意外,您可千万别对我老婆说。头儿摆摆手,说,男人嘛,哪能没有点风花雪月。好,给你两天假,痛快玩去吧。

周正和头儿的关系空前的滑润。不久就有小道消息说,周正要被提拔,上面正在考察呢。头儿说的,肯定错不了。

痛!

还是痛!

文婧又翻了一下身子,腰痛得实在睡不着了。漫漫长夜像无底洞带不来一丝光明的希望,把文婧的睡眠撕扯得七零八落,像春蚕咀嚼过的桑叶一样不成样子,她索性坐了起来打开了床头灯,拿了旁边的枕头靠在背后,一米八宽的双人床就那么空荡荡地响起她长长的叹息,习惯了多少个夜晚,文婧就这样半夜里被腰痛病折磨得坐起来,捶打一阵后再睡下。

老公胡平在家的时候文婧的腰痛病也犯过,而且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夜里特别痛,不能劳累。在夜里只要是文婧轻轻地翻下身子,就有一双手伸过来在她的腰间轻轻地揉捏,不知不觉地文婧又睡着了。日子久了,胡平只要一醒就把手伸到文婧的腰间上来了,有几次文婧半夜起来上厕所惊动了胡平,胡平的手就伸过来在床上乱摸,弄得文婧哭笑不得。

哭笑不得的文婧眼下真是哭不得也笑不得了,老公胡平已经去南方三年多了,现在那双手只能在梦里出现了。为了女儿上学,文婧独自留在这个小城里上班,带女儿。每年到了暑假,她就带着女儿去胡平那里团聚。胡平几经周折在那办了个小公司,一直很辛苦,也走不开,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这样一来,夫妻俩一年就只有两次团聚的时间,总算强过牛郎和织女了。

刚开始的那段日子里,文婧很是不习惯,下班回家,家里冷冷清清,甚至连厨房也不想进。以前胡平在家的日子里,每次进厨房,总有一双手从她背后帮她系上围裙,然后在她的腰间轻轻地揉捏几下。现在这双手正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忙碌着,好在这双手不管有多忙,一天至少能抽点时间打一个电话回家。

每次胡平都是在文婧刚起床时打电话来问她的腰痛得厉害不,再就是交代她不要太劳累。时间一长,文婧有点烦了,胡平是那种手勤嘴不勤的男人,问来问去总再也离不开那几句话,再说问也不能问得腰不痛了吧;不劳累,带孩子做家务谁做?他不可能回来帮忙做吧。

想到电话,腰痛得厉害的文婧现在好想给胡平打个电话,于是打开了手机,看了看时间,才三点四十,这会他肯定在梦中为她捶腰呢,还是别打扰他的好梦了,文婧从手机中推开了这双手。

推开一双手,她的眼前浮出了另一双手,手的主人是刘勇。刘勇和文婧单位有业务来往,后来接触得多了,他们产生了感情,文婧对刘勇也产生了心理上的依赖,用文婧的话来说,刘勇是现实的,而胡平成了虚拟的。

文婧现在就好想给刘勇打个电话,可是他曾多次告诫她不要在下班时间给他打电话。文婧就这样不停地乱按电话键,也许是分散了注意力,她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再次醒来已经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

胡平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文婧正在洗脸,不用想就知道是胡平的电话,文婧不紧不慢地擦干了手拿起电话,电话里还是文婧早听腻了几句话,她心不在焉地应付了几句,就没了言语,听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叹,好象欲言又止,她来不及细想就匆匆挂了电话。

文婧着急挂电话是因为今天是她和刘勇相识一周年,说好了他们一起吃午饭的,刘勇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昨天是周末,女儿一放学就被她姑姑接走了,文婧今天正好不用管女儿午饭。想到刘勇,忽然感觉腰也不那样疼了,就麻利地开始打扫卫生。

想到刘勇,刘勇的电话就来了,文婧忙不迭地打开接听键,电话那边传来刘勇抱歉的话,说今天是他的结婚纪念日,中午不能和文婧一起吃饭了。

文婧又一次感觉到了痛。

痛归痛,毕竟人家是夫妻过结婚纪念日,比起他们的相识纪念日要重要得多了。也许是想从刘勇那里得到一点安慰吧,文婧告诉刘勇,她昨夜腰痛得很厉害,刘勇在那头听了似乎沉吟了片刻,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很痛吗?不会吧。文婧的头一下昏懵懵的,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刘勇敷衍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文婧拿着还在嘟嘟响的手机沮丧万分,嘴里叨念着:结婚纪念日,结婚纪念日。她猛地一拍脑门,想起了今天也是她和胡平结婚八周年的纪念日,难怪早晨胡平在电话里欲言又止。

文婧又感觉到了痛,不过这次不是腰痛,是心痛。

长痛不如短痛!文婧在电话薄里很快地找到了刘勇的号码,狠狠地按下了删除键,然后拨出了胡平的电话。不知为什么,拨出胡平的电话时,她的心里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

艺术家

我所认识的朋友中,瞿凡是最有才气的男人,思瑜是最幸福的女人。

在思瑜的婚礼上,青年艺术家瞿凡举着酒杯动情地说:我终于等到了今生梦寐以求的新娘,我要把全部的爱给她!现场一片欢呼声,女孩子们的眼里都是满满的羡慕,当然还有点嫉妒。

瞿凡有才气,是因为他懂艺术。思瑜幸福,是因为她有瞿凡。

瞿凡喜欢思瑜,认识他们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小时候,他每天守在思瑜的家门口,等着她一起上学。后来,思瑜考上了西北的一所大学,刚被上海一家跨国广告公司录用的瞿凡立马辞了工作,背上行囊说要去西北开拓事业。几年后,瞿凡的大漠风情系列画展获得空前轰动,瞿凡和思瑜的爱情也步入了家的殿堂。

结婚后的瞿凡仍然没让粉丝们失望,他被思瑜的女友们奉为极品老公,拿来当作寻找男友的理想范本,但瞿凡毕竟只有一个,所以她们时时会有挫败感,在电话里对着思瑜咬牙切齿。

那天接到思瑜的电话,我的第一反应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已经好几年没和思瑜单独吃饭喝茶,瞿凡像是她的连体兄弟,他们总是同时出现在每一个公众场合。

第一个点的当然是酸菜鱼,这是思瑜最爱吃的一道菜。但思瑜却摆着手,大声嚷着不要不要,她说瞿凡现在做酸菜鱼的水平都超过餐馆了,她家每周都能吃上一次。

以前说起酸菜鱼,思瑜的眼睛都会发亮,现在,我竟然发现她皱起了眉头。我嘻笑着说,怎么,跟艺术家吵架了?思瑜说:没!

我叹了口气:唉,你知道吗?有多少人盼着你们吵上一架,来验证再完美的婚姻也是有缺陷的,可为什么你们总不满足我们这个小小的卑劣愿望呢?

思瑜也叹了一口气,说我还郁闷呢,真想吵上一架。

“为什么?”当时我正埋头吃烤鱼,差点被鱼刺鲠住。烤鱼很好吃,在我看来,是这家餐馆做得最美味的一道菜。

“他不懂艺术。”

我忍不住笑,思瑜你无礼取闹了吧,瞿凡现在是本省著名艺术家,你竟然嫌他不懂艺术。

思瑜不说话,招手叫服务员过来,又点了一份烤鱼。

我看着她瞪大了眼睛:思瑜你疯了。

那天的烤鱼吃得我胃口尽失。

思瑜把桌上满满的几盆菜都推到我面前:“你不是说这家餐馆的菜最好吃吗?你再吃呀!”

我拱手求饶。

思瑜忧伤地看着我,幽幽地说:“明白了吧?”

回去发现阳台上的牵牛花开了,却被太阳晒得蔫蔫的,唉,这个炎热的盛夏。

我约瞿凡到体育场见面,我在最高的台阶顶上等他。那是正午,炽热的太阳把瞿凡烤得如同刚出炉的红薯。

我及时地递上一瓶水,他咕嘟咕嘟仰头喝了个精光。我又递上一瓶,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真是渴坏了,接过去又喝了半瓶。我又递过去一瓶,他愣了愣,挥了挥手中的水,说,还有呢,够了。

“酷暑天清凉的水,多好的东西啊,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你得喝完它们。”我指了指身边,那儿一溜放着10瓶水。

我知道瞿凡被这些水吓坏了。本来我还想多嘴跟艺术家讨论一下关于艺术的话题,但我没说。看着他对着水沉思的样子,我想,如果让他喝完这些水,不知他会不会明白呢?

送水

我家住在小区七楼,送水的是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吃得苦,每次我一个电话打去,很快就听见楼下摩托车的轰鸣声,接着楼梯间就响起有力的脚步。

我赶快把房门打开,转眼小伙子就站在我家的门前:肩上扛一桶水,手里提一桶水,胸脯一起一伏,汗水珍珠断线般下落。

小伙子朝我憨厚一笑,掏出毛巾胡乱揩下,再套上鞋架上的鞋套,两只手各提一桶水进来了。

他把饮水机上的空桶取下来,熟练地把刚送来的水桶的封口撕开,双手一托就把水安放好了。

他接过我给的水票,提着两只空桶噌噌噌下楼了。

一天,小伙子送来水,准备换上。其实换水不是他的事,我赶快上前,说你歇歇,让我来。我的手还没挨到桶,小伙子早已一把托起,把水换好了。

我赶快倒一杯茶,并问起他的家庭和送水的事。小伙子边喝边说,我妈卧床多年,药罐不离,每个月都要花一千多元。我送一桶水提存几元钱,由于联系的客户少,每月只够供养那只药罐。

我听得心里酸酸的,把最后两张水票给了他。小伙子见我的水票喝完了,嗫嚅着说,这家矿泉水取自深山,高品质,纯天然,无污染,不知道你还继续喝不?

说句良心话,这家的水质不太好,我早就不想喝了。但面对这双乞求的眼睛,我的心软了,我赶快说,喝,继续喝,我明天就去买水票。小伙子听了,朝我感激一笑,很轻快地走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酷热难耐,我打电话叫送水。过了好久,也没有送水来。我以为对方忘了,正准备打电话催,不想门铃响了。

我打开门一看,一惊,原来是个六十来岁的大伯,扛着一桶水,双腿发颤,面白嘴白,上气不接下气,汗水把微白的乱发都粘住了。

我赶快上前,帮着接下水,问,大伯,你该不是送错了吧?

大伯拿出毛巾,胡乱擦擦汗,吃力地说,没送错,我儿子病了,我替他送。

大伯停一下,等喘顺了气,接着说,下面还有一桶水,我去去就来。大伯蹒跚着,抓着楼道的扶手,一歪一斜地下去了。

又过了好久,大伯才扛着水上来。大伯把水放在地上,倚着门框,喘着粗气说,人老了,身子骨不听使唤了,一桶水都要歇几次,让你们久等受渴了。

我说,大伯,没关系的,天气这么热,你注意身体,别中暑了。

大伯笑笑,赶快换上鞋套,急急把水提了进来。我把空桶从饮水机上取下,准备换水。不想大伯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那桶沉沉的水,一下用力地托起,把水换好了。

大伯说,这水一直是我儿子换的,怎么能劳你费力呢。你们读书人的手拿笔好使,换水还是我们轻便些。说完,大伯把那撕下来的塑料纸捡起,丢进垃圾桶里。

我过意不去,赶快倒一杯茶,叫大伯坐沙发歇歇。大伯接过茶,只是站着,一口气喝完了。我赶快再倒一杯,大伯急急摆手,说喝好了呢,就向外走去,轻轻关上门。

又一次,大伯送两桶水,我把最后两张水票给他。大伯看着我,嘴唇翕动着,犹疑着说,你的水喝完了,你看这水怎样?

我知道大伯的意思,他老伴和儿子病了,他多想多一户客户,多送一桶水,多挣几个钱,多缓减一点生活的压力。我赶快说,这水好,你放心,我会继续喝的。

大伯摆摆头,急着说,我不是这意思,这水其实不是深山的矿泉水,而是在县城接的自来水,老板只是在自来水里溶一种药丸,消消水腥气。我多次劝告老板,但他就是不听。

我大吃一惊,说这是真的吗?大伯说,这都是我亲眼看见的,医生说我儿子也是喝这种水病的,我是劝你不要再喝这种水了。

我终于明白,这种水怎么老是有点混浊,还有一丝怪味。我又纳闷说,你这样揭自己的短,挖自己的墙脚,不是会影响你的工资吗?

大伯憨笑说,我少送几桶水,只损失点小钱,如果你们喝出了病,那就要用大钱呢。

大伯提着空桶咣当咣当下楼去了,我望着他的背影呆若木鸡。

后来,我就不喝这家水了。但大伯还在小区送水,不过原来他要送十几家,现在好像只送一二家了。

一次我碰上大伯,问,你儿子好了吗?大伯一笑,说早好了,谢谢你还记挂他,他不送水了。

我又问,现在你到小区送水好像少多了,你现在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呢?

大伯说,经过我大半年的“宣传”,现在我送的客户减少了大半,我每月的工资也减少了大半,每个月除去摩托车的汽油费,就剩不下几个硬币了。

我说,你工资这么少,你家里又这么困难,你不如去找份其他事做,何必吊死在这棵树上呢?

大伯说,找其他事容易,挣钱也更多,但我还想继续送水,直到把这家公司送垮。

我怔怔看着大伯,说,你这样做,是不是老板克扣过你的工资,或平时对你态度粗暴呢?

大伯说,老板一直对我很好,你知道老板是谁吗?

我摆摆头。

大伯低声说,他是我弟弟。

大伯看着我,沧桑的眼里透着纯净,就像深山里的一泓清泉。

婴儿汤

晖和雪是在瑞典留学认识的。晖,渊博帅气。雪,活泼美丽。当时瑞典中国留学生很少。两个漂泊的人,两颗孤独的心,很快便在异国他乡相依相恋了。同居的日子里,他们整天黏在一起。晖那时觉得自己的爱情,就像花儿一样绚丽芬芳。

人,往往都是因不了解而相爱,因太了解而分手的。晖和雪也是这样。生活在一起时候,晖就觉得雪不但娇气任性,而且花销太大。像他们这样身在异乡,没有一点经济收入的学生,生活应该节俭些。可雪吃的、穿的、用的……一直追求时尚高档。

有一次,雪病了,这一病就是半个多月。晖便殷勤地伺候左右。雪病了自然就不能出去消费,所以那段时间的花销只能由晖独自承担。手头紧迫的晖,很快就有点招架不住了。雪会意,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晖,让他取点钱花。

等他去取钱的时候,一看卡上的数目,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想到雪的“零花钱”竟有四五百万。手里拿着那张银行卡,他就像捧着一个烫手的山芋。他只知道雪的家很富裕,但却不知道她竟然这么富有。

雪,你家究竟是干什么的?你怎么有那么多钱呢?回来以后,晖就忍不住地问。见晖大惊小怪的样子,雪不以为然地说,你问那么多干嘛?有钱你就花呗。我是男人,怎么能总花女人的钱哪?怎么?伤自尊了?咱俩之间还分你我呀,放心,只要你对我好,就不怕没钱花!雪微微一笑,十分诡秘地说。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他们就留学毕业双双回国了。按约定,他们一回国就拜见雪的父母。雪的家在广东佛山市,去机场接他们的是雪的母亲。等见到雪的那个雍容华贵的母亲时,晖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她保养得太好了,看起来就像雪的姐姐。

最让晖难以接受的就是她的高傲。见到雪时她只是做了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对晖也是微微颔了下首。那神态,就像接待外国来宾和他的随从似的。

坐进宝马车里,雪母先是和女儿简单地交谈了几句,然后就淡淡地问晖,你家是做什么生意的?搞外贸服装的,晖紧张地回答。每年有多少收入?二三十万吧。怕她瞧不起,晖夸大其词地说。这也叫收入呀?别回去了,在我这儿干吧,亏不着你。雪母拖着长音说。

雪家别墅的豪华以及雪父的严肃与派头,更让晖产生了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雪,你父母究竟是干什么的?这么气派,这么富有?趁别人不注意,晖又问。雪说她家是开化妆品公司的,那种化妆品只有十几元的成本,等把它们发到国外换个包装,回来每瓶就能卖一二百元。每年有上亿元的收入,是他们那里的首富。她又是独女,所以她花钱根本就不用考虑。听了雪的话,自尊心极强晖并没感到高兴,而是陷入了沉思。

为了给女儿女婿接风,雪的父母特意在市里一家高级酒店安排了晚餐。晚餐丰盛无比。酒过三巡,服务员又端着一碗汤款款而入,并介绍说,这是“排骨汤”。然后又给每人分了一小盅。这时雪的父亲说话了,他指着晖面前的汤说,喝吧,这汤大补。这还是他第一次跟晖客套,晖自然不敢失礼,端起那碗汤一饮而尽。喝罢,晖一皱眉,暗想,这汤怎么没有一点排骨的味道,反而还怪怪的呢?他偷眼一看,雪他们却喝得很香。

稍后去卫生间的时候,晖正好和雪母的司机相遇了。司机对晖讨好似地说,你来了我们董事长很高兴,只有你这样的贵客她才会安排“排骨汤”的。那汤特贵,三四千元钱一盅呢!什么破汤呀?还那么贵?连一点排骨的味道都没有。听了司机的话,晖很疑惑地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那是婴儿汤,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喝得起。

啊,婴儿汤?晖一听这话,脸色吓得煞白,腹内立刻产生一种翻江倒海的感觉。于是,他大吐,特吐……

晚餐后,晖就失踪了。雪一连给他打了四五十次电话他都关机,一个月以后她才接到了晖的信息。信息是这样的:我一直以为你家很富有,没想到你家竟然那么穷,穷得只剩下钱了,连人性都没了。请不要再找我,我再不想和你一起喝婴儿汤了……

飘叶

亦瑶从别墅走出来,包搭在肩上,乳白色的筒靴,踩着路面滚动的落叶,留下一串嚓嚓的响声,树冠溢下的斑驳的灯光,水一样爬上她浑圆的腿、纤柔的腰,丰翘的胸、舞动的发,又悄无声息淌下去。亦瑶觉得心里冷,一个一个的寒颤,让她倍感孤独。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对她一个奔三的女子来说,应该守在家里,守着老公,听音乐,看电视,玩电脑,时而斗斗嘴,时而撒撒娇。亦瑶不知道,这样的温馨离她有多远。

说起来,凭着亦瑶高傲清高的性格,挑剔的眼光,本就不该和肖天运发生什么事,肖天运不过是她一个学生的家长,就连亦瑶自己也不敢相信,她竟和一个有家庭、有太太、有孩子的男人走到一起。那天亦瑶带十几个学钢琴的学生练指法,下课时间过去半个小时,别的孩子都走了,肖甜甜还是没人来接,亦瑶只好陪甜甜练下去,直到肖天运驾着宝马,姗姗而来。肖天运儒雅的气质,绅士的风度,让亦瑶眼前一亮。

平时,亦瑶最看不上那些见了钻石王老五就发嗲的女孩,而她,大都是男生拟或男人用惊艳、自惭形秽的眼光看她,没想到的是,她也有耐不住诱惑的一天。在肖天运真诚而又儒雅的邀请后,亦瑶在犹豫不定中上了车。就餐以后,肖天运送她到家门口,为她拉开车门,打手待她下车,这一切让亦瑶觉得非常温馨。肖天运在餐桌上告诉她,太太出国学习去了,时间半年,接下来的日子,女儿少不了要她关照,这是让每一个做老师的人,都不能回绝的理由。亦瑶躺在床上,她认定自己将来的老公,就应该是这样的人。

星期六,肖天运来电话约她吃饭,说出时间就把电话挂了,没留下亦瑶回绝的机会,亦瑶有些生气,请人吃饭,连人家愿不愿意去都不问,就挂掉电话。亦瑶想把电话打回去,又一想,算了,一个男人要打理公司,还要带孩子,珍惜时间也说不定。从接到电话起,亦瑶心里就一直惴惴不安,她固执地想,像肖天运这样儒雅的人,也许不会有别的企图,他有钱,现在有钱的男人,身边不会缺女人的,况且,还有甜甜。

甜甜没去。亦瑶在众目睽睽之下,让肖天运挽着腰走过大厅。肖天运一直带她去了十五层的舞厅,舞厅里富丽堂皇,乐队正演奏一只醉人的舞曲。肖天运很绅士地把她拥入舞池。渐渐地,亦瑶只觉得体内的血液越流越快,舞步却在迷乱中慢下来,她感觉得出来,肖天运的右手正轻轻从她腰部往上移……

第二天放学,肖天运接上她和甜甜一起回家,家,是座美丽的别墅。亦瑶脱去外套,扎上花边围裙,在房间跑来跑去,俨然成了这里的主妇。甜甜禁不住叫道:“老师像妈妈。”亦瑶温柔地冲甜甜一笑,心说:如果把这个家交给我,我会打理得别具一格。

打发甜甜睡下,亦瑶被肖天运抱进宽敞的卧室,时间不长,亦瑶就有了灵魂出窍的感觉,就在这时侯,亦瑶猛然觉得有一双眼睛盯着她,身子顿时变成退潮的沙滩。肖天运不解地睁开眼睛望着她,她的目光却停在墙头那醒目的结婚照上。那位道骨仙风的女子,正用一双刀子一样的目光盯着她,亦瑶被盯得后背一阵阵发凉,她的泪珠一颗一颗落下,落到肖天运结实的胸膛上。

亦瑶决意要走,肖天运没有进一步挽留,亦瑶流着眼泪离开了别墅。

接下来的日子,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和肖天运幽会,却没有再到那座别墅里去,肖天运答应给她买房子,买一所属于她的房子,她激动不起来,从肖天运接听他太太越洋电话的口气里品得出来,她不可能成为肖天运的太太。

几片落叶荡过来,贴到亦瑶脸上,久久不落,亦瑶抬手一片一片摘下来,漫不经心地揉弄着,值得庆幸的是,她解脱了,就在刚才,就在身后的别墅里,她坚定而平静地和肖天运分了手。

黄瓜尖儿泪珠闪

自从某知名品牌的牛奶和鸡蛋被曝含能致病的物质后,我和女友素素的生活就彻底改变了。

素素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脸蛋冷艳而不失俏丽,天生就是当模特的料,所以很快就在这座城市里红了。红了的素素,比以前更加注重自己的饮食了。

以前,为了保持身材,素素很少吃肉,即使吃也只是很少的牛肉和鸡翅。可疯牛病和禽流感多发,弄得人心惶惶,于是素素干脆做起了素食主义者,并由此喜欢上了牛奶、鸡蛋和面包。

看着电视上一遍遍地播着回购问题牛奶和鸡蛋的新闻,素素很伤心,像个病猫般地蜷缩在沙发里。素素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于是,我赶紧带着素素到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后一切正常,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但素素由此对牛奶和鸡蛋生出厌恶来。尽管我一再声明,每天从超市买来的牛奶和鸡蛋都带着安全标签,但还是被素素丢进了垃圾桶里。

红了的素素对喝水也挑剔起来,只喝指定牌子的纯净水,不喝自来水。素素说,城市里的废水每天都排到河里,然后再抽起来加工成自来水,不干净。

没了牛奶和鸡蛋,面包和纯净水便成了素素的依靠。

可几天后我下班回家,发现素素又像个病猫般地蜷缩在沙发上,无精打采,茶几上放着一堆空的水瓶。怎么了,我轻轻地问。素素打开电视,上面正放着关于某品牌纯净水的新闻,播音员郑重宣布,那所谓的产自某某湖深处的纯净水原是自来水灌装的。

那正是素素最爱的纯净水。从此,素素变得愈发厌食了。为了能让素素吃点可口的东西,我绞尽脑汁买来一大堆的零食、饮品。可素素看都懒得看一眼。

看着素素每次演出归来疲惫的样子,我很是心疼,可又手无良策。

那本该是个愉快的周末,我和素素准备驾车到郊外轻松一下。突然,电视上插播新闻,在某个地方检测出大量有虫的橘子,那是一种很令人倒胃口的虫子。素素原本轻松的心情顿时沉了下去。她急忙打开旅行袋,将橘子一颗颗地扔进垃圾桶里。

那天我们最终未能成行。苦恼的素素慵懒地躺在沙发上,连平时最爱看的时尚电视栏目也没了兴趣,只是目光空洞地翻看着手中的面包,问我:“你说,这面包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吧?”

我无以应答。素素一连几天都不想沾东西,最终被我送进了医院。

躺在洁白的病床上,素素什么东西都不想沾,每天只靠打点滴维持着。看着一天天蔫蔫下去的素素,我心急如焚。

一天,我突然从报纸上发现一条消息——两百公里外的虎头山下新开办了一家绿色庄园,里面所有的蔬菜瓜果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可以现采现食。我忙把消息告诉素素,素素听了也来了精神,答应去看看。

第二天一大早,我驱车两小时,带着素素来到薄雾笼罩下的新新绿色庄园。

金色的阳光尚未褪去庄园里薄薄的雾蔼,空气中夹着玉米叶的涩涩甜味。葱笼的玉米,茁壮的大豆,成片的高梁,潺潺流动的山泉……这一切都是那样清新宜人,素素陶醉般地踏进了庄园里。

在一片菜地前,我们停下来,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田园之美:青嫩的黄瓜,刺尖上尚挂着晶莹的露珠;红艳的番茄,灯笼般点缀在叶蔓中;青翠欲滴的大青椒,一行一行旺盛成长的豆角……

我们已经很久没闻这些泥土的芬芳了。素素此刻禁不住瞅准一根花蕾尚未败下去的黄瓜儿,手指轻轻一掐,鲜嫩的瓜儿便滑入手中。黄瓜是如此的诱人,素素来不及清洗,便品尝起来。

一根黄瓜儿用尽,素素的吻轻轻在我的唇上碰过,那股淡淡的黄瓜清香也沁入我的心脾。

素素意犹未尽,又摘下一根嫩黄瓜儿。

“我们干脆搬到这儿住吧!”素素很认真地说。

“那怎么行呢,咱们的生活圈子在城里呵。”我从农村来,好不容易才熬成城市白领,很难想像再回到农村的情景。

素素想争什么,但张了张嘴又不语了。良久,眼泪却扑簌簌地从脸上滑落下来,顺着鲜嫩的黄瓜尖一滴滴地落下去。那晶莹的泪珠,在金色的阳光中明亮、闪烁。

我忙搂过素素,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找个写信的爱人

柳诗长得清秀而温婉,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让人过目难忘。

柳诗在一家合资公司上班,工作忙但薪水高,属白领阶层。

柳诗工作好几年了,一切顺风顺水,就是还没有男朋友。

柳诗不是没有谈男朋友,她前后谈了几个,但最后都谈散了。

柳诗前后谈了三个男朋友,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双方相聚时间少,思念时间长,主要因为柳诗值夜班,白天休息,而对方上白班,晚上休息。阴阳错乱,晨昏颠倒,自然错过了许多花前月下,卿卿我我。

为合理解决这个问题,三个男朋友都提出了各自的想法。

第一个男朋友说,以后我打电话你吧,在电话里虽然不能一睹你的花容月貌,但能听见你夜莺般动听的声音,我也知足了。柳诗打断说,这样不好,我们公司管得很严,上班时间不允许闲聊。还是这样吧,你以后写信给我。男朋友一愣,说,写信?她嫣然一笑,说,这样不好吗?鸿雁递书,鱼传尺素,不是很浪漫很典雅吗?男朋友陪着一笑,说好是好,就怕工作忙,有空就写吧,说完就走了。柳诗后来没有收到来信,也很少接到电话,这段感情也就画上了句号。

第二个男朋友说,我俩以后上QQ吧,在QQ里不仅能看见你的一颦一笑,还能无拘无束地聊些开心的话题,一举两得呢。柳诗提醒说,我们公司管理严格,上班严禁网上聊天。我喜欢你写信给我,怎么样?男朋友一怔,说,什么?写信?她莞尔一笑,说,对呀,“玉珰缄札何由达,万里云罗一雁飞”,这样不是更有情致更让人怀想吗?男朋友说,现在都是网络信息时代了,谁还玩这些老土的东西,我都多年没拿笔了,只怕石碾也压不出几个字。柳诗后来也没有收到来信,交往也越来越少,自然这段感情又无疾而终。

第三个男朋友说,我以后发电子邮件给你吧,把我的思念以最快捷的方式送给你。柳诗抱谦地说,真不好意思,我还没有申请邮箱呢,再说我们公司也不能以网谋私。如果有时间,就写信寄给我吧。男朋友一颤,说,什么?写信?写书信?她羞涩一笑,说,那不叫书信,那叫情书,“长江不见鱼书至,为遣相思梦入秦”,鱼书不也能勾起绵绵情思吗?男朋友有点不解,说,看你表面阳光时尚,骨子里还蛮传统的,纸质时代已渐行渐远,书信这玩意,怕只能去老黄历里翻,去马王堆里找呢。自然,柳诗后来没有收到什么情书,这段恋情也慢慢走到了尽头。

柳诗连遭打击,很长时间郁郁寡欢,茶饭不思,神思恍惚。毕竟,她对恋爱是认真的,她为此付出过真情,放飞过梦想。

痛定思痛,柳诗也进行反省。三恋三败,难道都是对方的错吗?难道自己没有责任吗?也许自己某些观念实在比较守旧,某些要求实在比较偏执。她不住自责,心隐隐作疼,泪水悄悄出来了。

流年似水。一天,柳诗揽镜梳妆,竟发现眼角有了鱼尾纹,头发也白了几根,不禁伤感顿生,并伴有慌慌的感觉。她暗下决心,尽快从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走出来,遇到合适的人选,再也不奢望“云中谁寄锦书来”了,只要把自己尽快嫁出去,免得人家说三道四,就可以了。

柳诗很快又恋爱了,对方叫杨歌,除了人真诚善良上进外,其他条件都不怎么好,让她一时犹豫不决。

那天,柳诗望着窗外,百无聊赖。她突然收到一封信,便急急拆开,里面露出粉红色的信纸,并飘逸出一丝久违的薄荷的清香。她眼睛一亮,精神一振,急急读起来。那一个个潇洒的钢笔字,一行行华美的词句,一缕缕缠绵的情愫,都纷至沓来。她的手渐渐微颤,心慢慢乱跳,脸微微发热。她仿佛看见一个人,面带微笑,直直望着她,大声向她表白充满激情和才情的爱情。

这一刻,柳诗的心弦被轻轻拨动。她急忙找出几张信笺,沐着薄荷的清香,写了一封信,并附上一颗心,一起寄去。

柳诗和杨歌就这样相爱了。新婚之夜,柳诗问杨歌,你怎么想起给我写信呢?杨歌很幸福地说,其实我以前也谈了几个女朋友,但我跟他们写信,没有一个回的,于是都拜拜了。我几近绝望地给你写信,不想你回了,你是唯一给我回信的女孩。杨歌也笑着问柳诗,你怎么有雅兴跟我回信呢?柳诗沉默一下,说,我大学时谈了个男朋友,也像你一样给我写信,他见我喜欢那种薄荷味的信笺,那天晚上找了几条街去买,不想过马路时被车撞了……

柳诗说着抽泣了起来,脸上也有了泪。杨歌拥她入怀,掏出手帕,轻柔地揩。

过了一会,柳诗又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薄荷味的信笺呢?

杨歌一笑,说,你平时身上淡淡的薄荷味的香水,就给了我答案。这种信笺还真难买,我找遍大街小巷都没有找到,最后还是托外地朋友带回的。

柳诗心一颤,眼一热,眼泪又悄悄出来了。

柳诗涩涩地说,一缕荷香,就能芬芳爱情,就能温暖一生。今生能找个写信的爱人,还有什么不能知足,还有什么不能释怀呢?

夜深了,两人相依相偎着,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示爱

张敏在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夫妻间应该多说说“我爱你”之类的话。这主要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增进夫妻间的感情,如同在热恋时一样,彼此会更甜蜜幸福;二是可以起到美容作用,由于彼此听了“我爱你”这句话后,能加快体内血液循环,皮肤就会更光滑红润。

张敏想想确实有道理,那些外国片子里,夫妻见面和分手时,都会吻吻对方,然后说着很动听的“我爱你”之类的话。张敏感到夫妻间这样做真的很幸福很甜蜜!

可问题是张敏对妻子阿珍没有说过一声“我爱你”。这让他感到很为难,但不管怎样,张敏下定决心了,今晚一定要对阿珍说一声美丽动听的“我爱你”!主意一定,张敏立即付诸行动。

好在阿珍今天晚上要加班,张敏有的是时间准备。张敏先去花店买了11支红玫瑰,再是去菜场买了几样阿珍爱吃的菜,还在副食品店买了一瓶高级红葡萄酒。

张敏回到家,想想自己从阿珍进门后,就很少下过厨房,哪怕阿珍病了,只要能起床,做菜做饭还是阿珍。张敏想到这里心里感到隐隐作痛——我真的太自私了啊!张敏默默发誓:阿珍,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爱你疼你,一定做个好丈夫。

说干就干,张敏很快做出了四菜一汤,放好酒杯碗筷,插上蜡烛,他见时间还早,就开始拖地擦窗,把昨晚阿珍来不及洗的衣服一一洗干净,凉好。做完这些,张敏觉得还有一样事情没有做,他看来看去,终于手捂额头,眼睛一亮,嘴里道:“看我的记性。”

张敏便去打开那台尘封了好久的VCD,找出了那张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钢琴经典《献给爱丽丝》。他试听了一下,音质还是那么的真,那么的纯,更主要的他对乐曲的内涵有了新的感受,他由衷地感慨道:

“爱一个人真好,能被一个人爱着更好!”

准备好这一切后,阿珍很准时来赴会似的,开门进来了。

张敏脸有些红,忙过去迎接,从阿珍的手里接过她的包,眼睛紧紧地盯着阿珍,嘴里动了动,但还是没有说出那句话来,于是只好拥着阿珍在她的额头轻轻地吻了吻,阿珍忙把头别过去了,不满地说:“张敏,你搞什么名堂啊?”

张敏的脸仍是红红的,眼睛里充满了爱的光芒,他没有回答阿珍的问话,而是请她坐下,他先打开VCD,爱的音乐便在房间里情意绵绵地流动了,然后关了灯,点上蜡烛,开了酒,给阿珍和自己各倒满一杯。

他满怀情意地对阿珍说:“阿珍,我,我……阿珍,来,我们干一杯!”

张敏一口把满满的一杯酒喝进了肚,心里却对自己恨恨地说:“你真是没用,你怎么说不出来啊?”

阿珍却没有把酒喝下去,而是满脸狐疑地看着张敏,问:“张敏,你不会有什么事吧?”

张敏忙说:“没有,怎么会有呢?”

张敏说着就把那束玫瑰花递给了阿珍,眼睛里是无限的爱意,他嘴里动了好久,但说出来的话却是:“阿珍,送给你!”

阿珍看看张敏,瞧瞧手里红玫瑰,她猛地把玫瑰摔在地上,大声责问道:“张敏,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快说!”

张敏看看怒气冲冲的阿珍,好半天反应不过来,当阿珍再次责问他时,他终于明白了,于是忙申辩说:“没有,我真的没有。”

“没有,那你说说你今晚所做的一切正常吗?”阿珍痛哭地责问道。

“我,我……”张敏真是哭笑不得。

这天晚上,张敏最终还是没说出“我爱你”这句话。

与阿玛施无关

珛给我打电话时,时间处在今天与明天的交界处。睡梦中,军正英姿飒爽地向我走来,我的心里是七分的欣喜,十分的迷茫。军和我,完全可以把恋情厮缠成任何一部经典爱情范本。但是,我周围所有的人都不允许我这样,其实理由极俗,只因军仅仅是一个朝不保夕名不见经传的漫画作者。

这些日子,我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在我妈的号召下已经让我和八十个相亲对象成功会晤过了。会晤的结果是,我对我的明天越来越迷茫。二姑说,找个有正式工作的,稳稳当当的,过日子,还是稳当点儿好。大表姐立马发表不同意见,这是你那一辈人的思想,以表妹的条件,一定得找个有钱有权的,到时候要什么有什么,多好。看看,她们说得都那么有道理。

还是接着讲珛的电话吧。珛说:“陪我去逛街吧。”我努力睁开眼睛,看着周围的一片黑暗:“你又发烧了?现在是零点哎,你觉得去哪里逛比较合适?”珛说:“哎呀,我不是说现在,我是说明天,怎么样?明天陪我去逛街。”“好是好,可你也不用现在打来电话呀。”珛在电话里嘻嘻地笑:“不是,我不得看你的时间安排一下嘛。”也是。我不得不又一次很轻易地原谅了珛的深夜骚扰。谁让这家伙有那么个习惯呢。她总是习惯把白天睡成一片黑暗,把夜折腾的比白天还热火朝天。这不能怪珛,珛是网络作家。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是网络的还是非网络的,作家似乎都有这么个让人想羡慕一下的习惯。我就常常羡慕珛,羡慕她能在那样安静的夜里,猫一样伏在电脑前,用她那白骨精一样骨感的手指,敲出那缤彩纷呈的文字世界来。

珛除了把白天和夜颠倒着过,还有很多特立独行的特点。比如她一个女孩子家的非要抽烟,抽就抽吧,还只抽3字头的软中华。几个人坐一起聊天时,别的女孩子喝木瓜汁美白皮肤,珛却只点咖啡,而且只喝不加伴侣的苦咖啡。最有特点的就是衣饰。一件素雅的A字型长裙,搭配一双精致的高跟鞋,穿在珛那样颀长的身材上,应该是让人羡慕的组合,但珛不,她偏偏在长裙下面配一双软底休闲运动鞋,在一群窈窕淑女中愣是走出了另一番风情。

衣服,珛钟情的牌子一直是阿玛施。而且只选择那种能把人显得奢华典雅的风情篇。

也只有珛,她能超凡脱俗。她用狡黠的目光一下一下地睃我,然后说:“同志,一定要历尽艰险,把爱情进行到底。”

我和珛在下午一点左右到了阿玛施专卖店。在我的感觉中,那个时间段应该是人最困乏的阶段。在试穿衣服时,美丽的阿玛施女孩儿以专业的眼光对珛进行着指点。可是珛每每都不满意。珛躲开人家的热情,目光鹰一样在衣架上搜寻,却只摇着头说:“怎么总是,总是找不到让眼睛一亮的呢?”而在珛的话音刚刚落时,旁边一位中年女子,在另一位服务员的指点下打包了三套。眼看着为珛服务的女孩子眉心间有烟般的情绪轻蹙,我有心讨好地说,她是作家,眼光自然更挑剔一些。

这时候,那个中年女人选好了第四套,然后很潇洒地刷卡走人。而珛却又淘汰了一款。当珛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那些被她一一试穿过的衣服时,我明白她已经选好了。这家伙就那样儿,只选择最满意的,只要有一个小细节不合心意,哪怕是白送,也休想让她套在身上。

当珛伸手准备再试一下那件紫色风衣时,那个为珛服务了半天的女服务员似乎再也无法忍受了,她不以为然地说:“还作家呢,一款衣服都搞不定,看人家,一会儿打包了四套。”一时间,珛伸出的手被这样一句话定格在她的身体与那件风衣之间。

后来,珛非常清高地说:“以后出门别总说我是作家哦,当作家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无关。”

说完这些,珛又补充了一句:“对于你的婚姻问题,你可以考虑一下你那些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建议。”我狠狠地斜珛一眼:“嘁!立场如此不坚定。”后来,我终于被我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尊贵建议绕得晕头转向,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拒绝他们安排的对我的明天有着重大意义的各种会晤。

所以,至今我依然待字闺中。而珛,依然对阿玛施情有独钟。

水果一样的女孩

小兰为逃婚才来到城里的。小兰的继父逼着她嫁给一个大她20岁的男人,小兰不愿意,就从家里偷偷逃到了城里。

小兰在城里租了一间仅能摆一张床的小屋。为了生存,小兰开始捡破烂,捡破烂对一个漂亮的女孩来说有点不“相称”。住在小兰隔壁的是一位卖小菜的胖女人。一次她们在一起闲聊,胖女人说,我听说卖水果挺挣钱的,你何不也去卖水果?小兰心动了,第二天一早就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去水果批发市场。小兰批发完水果后就沿街叫卖,但效果并不理想,第一天才卖了几斤。后来她就在街头摆了个水果摊,生意也不怎么好,她从早晨一直卖到晚上,钱没挣多少,水果却烂了不少。她心想,我的水果不比别人差,可买水果的人为什么总是绕过我去买别人的呢?她天天都在琢磨着这个问题,后来她终于明白了,她穿得太破旧,身上还散发着异味。买水果的人不喜欢买一个脏兮兮姑娘的水果。

后来,小兰去澡堂洗了个澡,又去美发厅做了个发型,脸上化了淡淡的妆,身上洒了香水……一看就像城市女孩。特别是小红那套低领性感的红色连衣裙,每一俯身,丰满的乳房半隐半现。从那以后,小兰的水果生意非常好,天天都货不够卖。

有一个大款模样的男人天天来买小兰的水果,他每次来买的时候,眼睛不时盯着她的胸脯看,末了扔下一句话,零钱不用找了。

男人风雨无阻地在小兰摊前买了三个月的水果。

一来二去,两人便熟了。小兰说,你天天买水果,是不是把水果当饭吃?男人说,你看我是个庸俗的人吗?小兰笑了笑,说,一看你就是个文化人。男人整理了一下领带说,今晚我想请你吃饭,不知肯赏脸吗?小兰抿嘴一笑,只要你这个大老板请我,我还不能去吗?

晚上,小兰准时赴约。男人出手大方,点满了山珍海味,小兰从没吃过这么丰盛的菜,她吃得开心极了。吃完后,他们又在江边散了一会儿步,并约定第二天在老地方见。

第二天,他们吃完饭后,男人用他的车兜了一会儿风,然后带着小兰来到了他的别墅。小兰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心中不由地惊叹,今生今世能住上这么漂亮的房子也不枉活一世。男人似看透了她的心思,说,如果你喜欢,我把这套房子送你。男人抱住了小兰,一双手开始不老实,小兰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小兰和男人开始了同居,小兰不用卖水果了,男人把小兰像上供的水果一样养了起来。小兰每天在家做饭等男人回家。小兰脸上每天都充满着快乐的欢笑。

一天,小兰上街买菜时,遇上了她的初恋情人阿龙。阿龙说,我找你找得好苦哇,跟我一块回家,我们结婚吧。小兰叹了一口气,说,你不要等我了,你回去吧,我们之间是没有结果的。阿龙生气地说,我听人说你在城里卖水果,不但把自己卖了,连良心都卖了……小兰扬起巴掌打在了阿龙的脸上,你给我滚!阿龙说,我警告你一句,如果你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像水果一样出卖,最终将会和水果一样烂掉。阿龙转过身,眼中有泪。

小兰回家后,开始满腹心思在窗前发呆。但转眼之间这些不快就被眼前实在的物质赶走了。她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男人刚开始天天都陪着她,后来男人回来得越来越少了。直到男人的老婆找上门来,抓破了小兰的脸,小兰才从梦中醒来,男人不但有老婆,还在外边养了好几个女人。

小兰孤单地走出家门,走进雨中。如果你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像水果一样出卖,最终将会像水果一样烂掉。小兰想起阿龙的那句话,眼泪就如决堤的洪水扑了出来……

猜灯谜

卢佑志是一家大型商场的经理,做为一位韩国商人,他非常痴迷中国传统文化。工作空闲,他经常拿一本宋词,一边摇头晃脑地诵读,一边慢慢体会词的意境。读着读着,他会不知不觉沉入其中。

这天,他正摇头晃脑地读欧阳修的《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忽然想起中国元宵节已经临近了,就决定搞些活动,营造一下元宵的氛围。除了去年搞过的花会和灯会,今年他还想搞个猜灯谜活动,害怕大家参与积极性不高,他决定猜中一个灯谜奖励一包QQ糖。同时,设猜谜大奖一个,奖品是一张500元的商场购物卡。

为把这项活动办精彩,他费了三天时间亲自从各处精选了1000条灯谜。这些灯谜,难易皆有,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他对猜灯谜非常感兴趣,甚至还亲自编写了十几条灯谜。

猜灯谜得大奖的海报贴出后,群众早就蠢蠢欲动了。那天,谜语还没挂出来,等待猜谜的人已经把商场挤得密不透风了。卢经理想不到大家对猜灯谜如此感兴趣,不禁感到由衷地喜悦。

灯谜一挂出来,现场气氛就达到了高潮,人们你争我抢、争先恐后地挤着。卢经理感到猜谜现场太挤了,就来到了兑奖的服务台,想不到服务台前更挤,人们争相把写着灯谜答案的购物小票向服务员手里塞,几个服务员更是忙得团团转。

出现这样火爆的场面,卢经理虽然感到有些意外,但还是在他的预料之中的。真正让卢经理感到意外的是大家猜谜速度太快了,不到俩小时,一千个谜语竟然就被猜出七八百来。

随着剩余谜语越来越少,猜谜的人也越来越少了。这时,卢经理发现猜谜的多数是年轻人,并且很多人都拿着手机,这是在干什么呢?卢经理感到不解,就快速看了一眼身边那位拿手机的美女,原来她正在把一条谜语的谜面往手机里输。

“打算把谜语发给谁呀!”卢经理问道。

“嘻!嘻!谁也不发!”那位女孩说。

“那你是干什么?”卢经理问。

“上网搜一下呀!”女孩脸一红,说。

卢经理心头一震,难道这些谜语的谜底大家不是猜出来的,而是从网上搜的。

卢经理找了几条已经猜出来的谜语,输入手机,一搜,果然就出来了。他选了几个大家还没猜出来的,搜一下,还真没有。而他自己设计的那些灯谜,竟然没有一个被猜出来。一丝凉意从卢经理心底慢慢升起。

到了下午,剩下的谜语只有100多条了,现场人气更低了,多数人看一会,摇摇头就走了。也有人看一会,拿出手机摆弄一番,同样摇摇头走了。

卢经理正在逛游,忽然发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跑到服务台前兑奖。原来小姑娘拿了两张购物小票,每张小票上都写了一个谜底,并且还都猜对了,让卢经理惊喜的是这两个谜语都是他自己设计的。

“小姑娘,这两个谜语那么多大人都没猜出来,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卢经理急忙问道。

“这两个谜语,一个是卷帘格的,一个是素心格的,很好猜呀!”小姑娘粉面含春地对卢经理说。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对灯谜还了解不少呀!”卢经理拍着小姑娘的肩膀说。

“我喜欢灯谜,我爷爷也喜欢,灯谜常识是爷爷教我的!”小姑娘说完,就蹦蹦跳跳地拿着两包QQ糖朝远处跑去。

“回来!回来!”卢经理急忙吆喝。因为他已经决定,把猜谜大奖发给这位小姑娘。

选美

“摩哥”老石被选为选美评委。

这是因为市里要举办选美大赛,举办方称这是一次创新的大赛。因为这次选美,选手都不能染发,也不能涂脂抹粉,要穿平时穿的便服,保持自然美,目的是选出自然美之星。举办这样的比赛当然要选评委了。选评委的举措更不寻常,就在街头物色。当然,这要选在街头经常观察人的群体,而这样的群体,少不了“摩哥”一族。老石在街头做“摩哥”搭客已有二十年,被选上了。

被选为评委,老石感到无上光荣,他为自己的特长有发挥的机会感到欣慰。在街头,自己的确每天都在看女人,也常常和摩哥们讨论评价女人。不过,他想,正正规规做评委可不同于平日,不知有什么选美标准?问举办方,举办方答,标准就在你心中,选你认为最有自然美的人。

评委公布不久,他就接到好几个陌生电话,且都是女人打来的,说要约他见面饮茶唱卡拉OK。他想,估计就是那些参赛选手了,做评委,果然是有艳福的。他的心动了一下,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平时与摩哥同行们老是抱怨社会不公,痛恨贪财好色的官们,而渴望社会和谐,现在轮到自己有了“话语权”,要是自己也站不正,怎么对得起平日的愿望?就一一回绝了这些陌生女人。

离大赛日还有好几天,他仍像往常一样,驱着摩托车守在街头。

这天,好几个漂亮的姑娘争着要坐老石的车。这也是以前从没遇到过的情况,老石估计她们很可能是选手。便说,我的摩托车只能搭一个人,你们坐他们的车吧。说完指指身边的摩哥们。可是,姑娘们不干。有个姑娘不等他同意,就先坐上车了。另外一个姑娘看见如此,只好说,下一个轮到我,我不赶时间,你搭完她,就回来搭我,我就在这等你。

有生意不能不做,那就一个一个地搭。

这位先坐上车的姑娘说要到平安酒店。在路上,姑娘自我介绍说,我叫小兰,有幸参加这次选美……说着说着,不时地用高耸的胸部磨擦老石的背,老石严肃地对姑娘说,注意,交通安全要紧!

把小兰送到了平安酒店。小兰却说,现在我忽然想起,我的朋友今日休息,他的家在福禄小区,你搭我到福禄小区吧。福禄小区在市郊,很远,老石想,看来这个小兰是有意“独占”自己,也罢,看看你还耍什么花招,于是,便往福禄小区奔驰。

走了近一个小时,终于来到福禄小区。小兰说,刚收到朋友的短信,朋友已经回平安酒店加班了,你还是搭我回平安酒店吧,钱绝不少你的,到时,我请客,然后一起去唱歌,好不好?

老石不做声,便又搭小兰往回走。可他不是去平安酒店,而是回到起点地。那些姑娘竟还在等待着。他那些哥们已改在另一边的路口待客。他停下车,叫小兰下车,说,我累了,你另找人搭吧。说完,把车驶到哥们的车辆中间,停好,然后躺在摩托车上,很快就打起了呼噜。

小兰看见如此,走过去,掏出几张“红牛”,对老石的哥们说,这是车费,请你替我转交给他。这几个哥们说,我不能替他收钱啊,并且我也不知你们商定的车费是多少,到时,你告我乱收费怎么办?这样吧,你就守着他醒来吧。可这时,老石鼾声如雷。小兰就走近老石,要把钱塞进老石的口袋。老石忽然惊醒,坐起身,瞪大眼睛对小兰说,你想干什么?小兰就说别误会,是给你车费。老石就说,30元。“你这么辛苦,多给你一点辛苦费吧。”“我就要30元。”老石坚持不多收,小兰没法子,只好给30元。收了钱,老石又马上躺下。小兰便悻悻地走了。其他姑娘,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了。

哥们见姑娘都走了,便小声地对他说,起来吧,都走了。可是,老石坐起来不久,又有几个姑娘走过来。老石一边暗暗叫苦,一边又想这些家伙,哪有自然美?我到时都给她们打0分。

黄昏恋

也许是死鬼丈夫牵线搭桥,吴大妈在墓地结识了为亡妻送冥钱的汪大伯。俩人年龄相仿,景况相似,闲聊之下互生好感。如此清明分手,冬至碰头,一来二去,不由得枯枝发新芽,秋菊重绽放。

俩人虽动了再婚的念头,但怕双方儿女阻拦,只好悄悄在地下活动。谁知百密一疏,那天逛超市回来,吴大妈碰上了儿子的小姨子,一对老恋人的郎情妾意,在小姑娘的火眼金睛里一览无遗。

心神不定的吴大妈,回家不到一个时辰,就接到了儿子要来给她过生日的电话。儿女们破天慌提出给她过生日,还不明摆着设的是“鸿门宴”?吴大妈浑身发毛,只好把当事人汪大伯叫来商量。

汪大伯见吴大妈血压升高,手脚发凉。二话不说把她送进了医院。也算是歪打正着,吴大妈这一病,虽把俩人的关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儿女们见母亲重病在身,对汪大伯的拐骗良家妇女,也只好网开一面。

真可谓心病还需心药医,见儿女没有强行阻拦,吴大妈不到一周就病愈出院。自此,俩人由地下转为公开,再也不用躲躲藏藏,偷偷摸摸。双方儿女本来就各忙各的,无暇顾及老人,见俩人同进同出,有商有量,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吴大妈暗暗庆幸这病生得极好,生得让子女默认了她们的关系。

眨眼又是半年,俩老人感情日益生温,自然直奔主题,顺理顺章办了结婚登记手续。虽说是梅花二度,但也总算是结了次婚,即便不宴请亲朋好友,自己的儿女总要聚一聚。于是,俩人喜滋滋分头给儿女打电话。

得知自己爹娘的计划,双方儿女全赶了回来。但不知何故,这顿家宴从头至尾,气氛沉闷,双方儿女不闻言笑。

一月后,汪大伯的儿子携妻带女搬回家住。汪大伯尽享天伦之乐的同时,自然是携新婚老妻转移阵地,撤出了通风畅、采光好的大房间。吴大妈的女儿闻讯而之,告知母亲为6岁儿子找的那个画画兴趣班就在附近,小外孙的吃、喝、接送自然也由吴大妈一包到底……

原以为领了“驾驶证”开不动跑车,也能靠着发动机取取暖,却不料成了供不应求的“唐僧肉”。吴大妈累得焦头烂额,汪大伯愁得瘟鸡一般。撑了三个月实在撑不下去,只好悄悄去把红本本换成了离婚证。老俩口虽已分道扬镳,但仍是藕断丝连。俩人分析了白色恐怖的局势,决定再次转入地下。

转眼又是半年,老俩口的“私情”在小辈面前没露出什么破绽,不由得放松了戒备。周三上午,俩人在公园的“越剧角”自娱自乐,谁知会与汪大伯的儿媳巧莲撞个正着。俩人惊慌不已,落荒而逃。可不知咋的,一周过去了。汪大伯的媳妇没大动干戈,吴大妈的儿女似乎也没得到什么“敌情通报”。更没想到的是,此后汪大伯的儿子隔三岔五会捎上两张戏票,吴大妈的女儿带回家的鞋袜也是男女有别。见小辈既往不咎,吴大妈直念阿弥陀佛。

“唉,我一辈子没犯过错误,这样混在一起算个啥?”那日半夜醒来,吴大妈满腹哀怨。汪大伯愣了片刻,故作轻松:“嘿嘿,非婚同居,咱临到老还赶了回时髦呢。你知道不,这就叫走婚,咱们走……”汪大伯与吴大妈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这非法的能容纳,合法的咋就通不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