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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

中国少数民族有许多传统节日,按内容来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宗教节日、农耕节日、牧业节日、渔猎节日、商贸节日、纪念性节日、健身节日、文体节日、社交节日、家庭节日、多民族的共同节日,等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锦绣中华着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功能、文化整合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自信心的功能、文化交流的功能;少数民族节日活动能满足各少数民族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各种需要,使各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习惯、礼仪等得到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节日活动成为各少数民族生活物事的展览台,可以说是民族文化的百科全书。

火把节

火把节的日期为农历六月二十四。相当一部分山地民族都过“火把节”,被称为“火的民族”。彝语支民族的彝族、纳西族、白族、傈僳族、拉祜族、基诺族都要过火把节。彝族地区的火把节源于天神恩梯古兹放蝗虫骚扰人间,人间燃火把烧蝗虫的传说。每逢节日,彝族地区的白族、纳西族和彝族,家家门前要竖一个火把,村口竖一个高四、五丈高的大火把。通常选一松柱,拿松枝和干柴层层围成巨大的宝塔,上面插花挂果。晚饭后,锣声、号声一响,男女汇集广场,点燃火把,并用松香粉扑撒火把,顿时光焰冲天,欢呼声此起彼落。老人们举杯畅饮,年轻人围着火把,还要敲锣打鼓,燃放鞭炮。人们挥动着火把绕山串田,意为烧死田里的害虫,迎来光明迎来丰收。

各民族火把节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就是彝族各支系也有差异。云南路南、圭山等地的彝族人民,在火把节那天,人人穿上新装,弹着月琴、大三弦,吹着芦笙跳起欢乐的舞蹈,同时还举行摔跤、斗牛。武定、禄劝等地的彝族人民,还开展射箭、赛马、打秋千等活动。傈僳族则有火把节出猎的习俗。四川的彝族节目更丰富多彩,除了赛马、斗牛和摔跤之外还有选美活动,选出俊男靓女是彝族火把节的重要节目之一。火把节的歌,彝族称之为“都荷”,是流传在四川凉山的一种古老的女子集体歌舞。由一人领唱领舞,其余的人跟随其后边歌边舞,时而向顺时针方向转,时而向逆时针方向转。达踢舞是四川凉山彝族民间一种古老的舞蹈,男女排成一行或围成一圈,以踏脚为主。

泼水节

泼水节是云南傣族人民一个古老的传统节日。泼水节也就是傣历新年,傣语称“尚健”、“尚罕”,是送旧迎新的日子。一般在傣历六月中旬(农历清明前后一周左右)举行。泼水节的来历,相传傣族地区有一个凶狠残暴的魔王,他无恶不作,到处烧杀抢劫,奸淫妇女,人们对他恨之入骨。魔王抢来许多民女作妻子,她们为替人间除害,设计杀了魔王,但其头颅滚到哪里,哪里就大火成灾,民女们只好轮流抱住这个血淋淋的魔头,由于魔头滚烫,大家只好轮流不停地泼水降温,冲洗血污。傣族人民为了纪念她们为民除害的勇敢精神,便在翌年傣历六月举行泼水节,作为洗污净身的一种祝福。泼水节的节日庆祝活动一般延续3~5天,欢庆节日的活动中包含了一些宗教(南传佛教)内容,人们用清水泼到佛像身上,为佛洗尘,所以泼水节亦称“浴佛节”。

每逢泼水节,儿童们纷纷砍竹作水枪,家家户户的门框、窗户上都贴上各式各样的剪纸,城镇的主要街道上搭起牌坊,顶端站立着象征幸福吉祥的金孔雀。傣族男女老少则穿上节日的盛装,成群结队地上山去采摘野花做花房。中午,妇女则各挑一担清水泼到佛像身上,为佛洗尘。接着青年男女提着木桶、脸盆,互相追逐,你泼我泼,水花飞溅。被人泼得越多,说明受到的祝福也就越多,被泼的人也就越高兴。节日里,傣族人民还要放孔明灯,举行龙舟比赛。当龙舟在江上前进时,船上会不断传来响亮的锣声和“水!水!水!”的欢呼声。

节日与爱情

少数民族节日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在节日期间,人们穿起本民族节日的盛装,拿出本民族的风味美食,载歌载舞,饮酒狂欢,走亲访友,更少不了青年男女在一起谈情说爱。少数民族节日既是展示民族文化、民族风情、民风民俗的舞台,又为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和谈情说爱提供了场所和机会,如云南白族的“三月街”、云南傣族的“泼水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彝族的“火把节”、“赛歌会”、京族的“哈节”等等。甚至有些节日就是专门为青年男女进行社交、谈情说爱而设的,如贵州苗族的“姊妹节”、云南哈尼族的“姑娘节”、湖北土家族的“女儿会”、青海土族的“花儿会”、云南、广西壮族的“歌墟节”(云南称为“花街节”)、海南黎族的“爱情节”、台湾高山族的“背篓会”、贵州藏族舞蹈侗族的“情歌送饼日”、贵州仡佬族的“跳姑娘节”、闽浙地区畲族的“歌会”等等。过节时,人们放下手中的农活和工作,共同欢聚庆祝节日,青年男女唱歌对歌、舞蹈饮酒、娱乐戏耍,青年男女相互结识,结交为友,寻觅意中人,最终结为情侣,成就一桩美好婚姻。

匈奴的兴衰

匈奴本来是发源于蒙古地区贝加尔湖以南、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以北的一支少数民族,他们的西界原至斤山,与回鹘族的祖先接壤,东界到达北京北部地区,与夷族西北界相邻。匈奴以其金戈铁马兼并诸国后形成了强大的国家。单于是匈奴及其政权的最高首领,即“天子”,他总揽军政一切大权。单于以下,左、右贤王是匈奴政权左、右两个地区的最高长官。左贤王的地位较高,右贤王次之。左右贤王以下是左右谷蠡王。匈奴政权机构的设置为:单于庭、左贤王庭、右贤王庭。单于庭是政权机构的首脑部,直辖匈奴中部;左贤王庭管辖东部;右贤王庭管辖西部。

当时西汉政权刚刚建立,无法和匈奴政权抗衡。公元前200年,汉高帝刘邦被冒顿的40万骑兵围困于平城,7日后才得以解围。刘邦不得不把公主嫁给单于做阏氏(匈奴语妻妾之义),缔结“和亲”之约。从汉高祖到汉武帝前期,汉朝先后有五位宗室之女嫁到匈奴去,从而减轻了匈奴对汉朝的威胁,使汉朝赢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汉朝每年赠送匈奴一定数量的财物,并开放“关市”,准许沿边贸易。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由于国力的增强和中央集权的确立,汉武帝决定彻底铲除匈奴的威胁。任用卫青和霍去病为主将,先后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反击战。即公元前127年的河南战役(河套以南)、公元前121年的河西战役、公元前119年的漠北战役。匈奴都被打败,右贤王率领4万余人投归汉朝,单于及左贤王也都逃走,河西走廊遂平定。匈奴主力不得不退出河套及其以西一带。在东线方面,汉朝夺取了匈奴左地之后,原先在匈奴族奴役下的乌桓族便协助汉朝共同攻打匈奴,切断了匈奴的“左臂”。同时,汉朝还在公元前139年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联络大月氏、大宛、大夏、康居等地,以公主嫁给乌孙王,以切断匈奴的“右臂”。又在河西设置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一方面可以隔绝匈奴与羌族(在今青海一带)的交通,另一方面便于在河西一带屯田。经过一系列的军事、政治、经济措施,匈奴的威胁才基本上解除。

汉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汉朝与乌孙联兵20万再次反击匈奴,这是西汉时期汉匈战争以来最后一次大战。这次战役,直捣右谷蠡王庭,俘获匈奴名王、千长、骑将以下4万人,匈奴平民受伤逃散及牲畜死亡不计其数。从此匈奴力量进一步削弱。

公元前71年,被匈奴奴隶主奴役的附属部落如丁零、乌桓等也纷纷起来反抗,匈奴奴隶主已无力维持他们对部属的统治,因此属部纷纷瓦解。

公元前57年,匈奴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争夺单于权位的斗争。五单于展开混战,最后郅支单于击败呼韩邪单于,占领了单于庭和漠北的广大的地区。呼韩邪为了对付郅支单于,争取西汉的援助,于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归附了西汉王朝。这也就确定了匈奴地方政权隶属于汉朝的藩属的地位,密切了大漠与中原的政治关系,同时也为汉匈的经济文化交流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由于呼韩邪有汉王朝的保护,郅支单于无力控制匈奴地区,于是西迁到今伊犁河流域一带,后被刺杀。公元前43年,呼韩邪归漠北的单于庭。公元前33年,呼韩邪再次到长安。汉元帝根据他的请求,把宫女王嫱(字昭君)嫁给他为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昭君出塞”。王昭君的出塞和亲,对巩固汉匈两族的友好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东汉初期,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呼韩邪单于之孙日逐王比率领8部四五万部众投归于汉。袭用他祖父的称号,也称呼韩邪单于。汉朝帮助他在西河郡的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一带)设立南单于庭。南匈奴入居塞内,分布在今山西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呼和浩特至包头一带,因和汉人杂居,吸收汉人的文化,南匈奴迅速兴旺起来。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汉朝与南单于联军大破北匈奴与稽落山(漠北西北部的额布根山),公元91年,大破北匈奴与金薇山(今阿尔泰山),北单于率领部众西走到今伊犁河上游一带,后转徙康居(在今中亚)。这部分匈奴人的后裔后经中亚细亚,至公元4世纪到达东欧。4世纪后期,匈奴人战胜阿兰人、东歌德人等;又击败东罗马帝国,侵入中欧,以班诺尼亚为中心,进行活动。阿提拉统治时,其疆域大致东起里海,西至波罗的海和莱茵河,建立起强大的匈奴帝国。公元451年沙隆之战失败。453年阿拉提逝世,匈奴帝国迅速瓦解。

公元140年,南匈奴发生内讧,匈奴奴隶制政权崩溃,分裂为五部。在此后“五胡十六国”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匈奴人仍活跃于历史舞台。西晋时,曾先后建立赵、夏、北凉等国。从公元前209年冒顿单于建立政权算起,匈奴在大漠南北活跃了整整300年。

(李解)

契丹和辽国

辽朝(916~1125年),是由契丹族在中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王朝。契丹族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源出鲜卑宇文部一支,在建立国家前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契丹族起源于我国北方潢河(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和土河(今老哈河)之间。南北朝时期,契丹族分为八部落,逐水草迁徙,过着游牧生活。唐朝初年,八部渐渐组成部落联盟,由大贺氏中选任联盟长。唐太宗时,依附于唐朝。唐设松漠都督府,赐姓李,正式接受唐朝行政统治。武则天时期,其首领李尽忠联孙万荣反唐,遭沉重打击,又依附于突厥。唐玄宗时,突厥渐衰落,再度附唐。后因内部矛盾激化,公元730年大贺氏统治结束,遥辇氏首领成为契丹首领。直到契丹建国,遥辇氏任联盟长相继九世。公元745年,回纥建立汗国,曾一度处于其统治下,发展缓慢。后乘回纥汗国灭亡和唐处于衰落之机,契丹逐渐崛起。907年,迭剌部世里(耶律)家族的阿保机被推举为联盟首领,916年耶律阿保机正式称帝,改用汉制称号,自号“天皇帝”,年号神册,国号大契丹。辽太祖任用汉人官员,参照汉族国家模式,制定法律,筑皇都,造契丹文字,确立世袭皇权,建立了从政治、经济到文化各项事业均初具规模的国家机器。从此与宋王朝并立,对峙长达160多年。他在位期间还展开了大规模的征伐,向南深入汉地掳掠,西扰突厥、吐浑、党项、沙陀、阻卜等。东灭渤海国,改置东丹国。后其次子耶律德光继位,从后唐石敬瑭手中取得燕云十六州,国力大增,947年改国号为大辽国。宋辽的关系以澶渊之盟为界分为前、后期。在前期,为争夺燕云十六州,宋朝多次攻辽受挫,遂采取防守政策。辽丧失称霸中原的野心,采取善宋政策。在后期,宋辽之间维系了长达百年的和平局面,利于双方的发展。1125年辽被女真人建立的金所灭。辽灭前,耶律大石率部西迁,建西辽,1218年被蒙古灭。契丹渐与汉族、蒙古族等融合,元末以后契丹逐渐在历史上消失。

辽的国号在建国时称契丹,太宗耶律德光为便于统治汉人,将国号改为大辽。圣宗时(983年)又改称大契丹,道宗(1066年)又复号大辽。据契丹文献记载,即使在称辽时,仍称国号为契丹,仅在汉语中通用辽。汉人则习惯通称其为辽。

辽朝在全盛时,疆域东起日本海、黑龙江口,西至阿尔泰山,北抵克鲁伦河,南以霸县、雁门关与宋朝交界。因各种原因,辽朝形成一个多民族国家,有游牧民和农耕民,故而形成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政治上,辽统治者对各民族实行随俗而治的办法。用契丹的传统方式和法律治理契丹和其他少数民族,用汉法治理汉人。如辽朝的中枢官制分为北面官与南面官两大系统。北面官管理契丹政事,其官制仍保留着契丹氏族部落制的某些痕迹;南面官管理汉人事务,南枢密院是综理汉人军政的最高官衙。地方官制中在契丹族和北方诸族地区实行部族制,在渤海地区、燕云十六州地区基本沿旧制统治。此外还有斡鲁朵制,即皇帝有其直属的军队、民户、奴隶和州县,构成独立的经济、军事单位。并允许皇族所领有的头下立州城,实行头下军州制。同时,皇族仍保持渔猎骑射传统,进行四时“捺钵”(契丹语“帐篷”),即四季到不同地方“巡幸”,形成制度。其间包括接见邻国使臣,与臣僚议事,安抚、笼络、控制边疆各部族等政治活动。经济上,契丹人以畜牧为主,随水草游牧,牲畜是他们的主要财产。渔猎生产在其经济中也有深远影响。辽朝时手工业、商业、交通也均有所发展。契丹人信萨满教,敬天神。建辽国后,吸收汉文化,佛教传入。并先后借鉴汉字隶书创契丹大字,借鉴回纥文改制成契丹小字,成为一个既有本民族语言又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

契丹族建立的辽国,据有北半中国,控制陆路中西交通,加强了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联系,对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进一步开发做出了较大贡献。并且促进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世界影响深远,以致某些民族语言中至今仍称中国为契丹。

(李解)

西夏文字知多少

西夏文是我国古代西夏党项羌族使用的一种文字,又称蕃文、蕃字。11世纪西夏主李元昊称帝,命大臣野利荣仁创制。于公元1036年颁行,在西夏境内与汉文同时流行。公元1227年西夏国灭亡之后,党项羌人后裔仍有人使用。一直使用流传了约500多年,此后渐湮没,成为一种死文字。直到1804年清代史地学家张澍回乡养病,才被其重新发现。

西夏文属表意文字类型,共有6000多字。因仿汉字而创,故笔画、结构仿汉字,形体方整,用点、横、竖、撇、拐,拐钩等笔画组字,但笔画繁复。字体有楷书,行书、篆书、草书四种。在文字构成上,每字由一块或几块组成,一般分上、中、左、右、下等块,各有含意,绝大多数为会意合成字和音意合成字。类似汉字的会意字和形声字。西夏文创制以后就被西夏主李元昊当“国字”来大力推行,应用范围很广。专门设立了夏字院,不仅官方文书用西夏文,而且民间的日常交往也使用西夏文,成为举国上下广泛使用的文字。主要用于书写表奏和应用文书,编辑各类字书,撰写著作,翻泽汉文典籍和佛教经典,篆刻金石等,故而至今留存的西夏文文献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有学者将西夏文献归为七类:一是官私应用文书,如《黑水河守将告近禀帖》;二是法律、历史、文学、医学方面的著作,如《天盛旧改新定律令》,以国家法律形式全面规范了西夏社会生活;三是字典、辞书,如《文海》、《番汉合时掌中珠》;四是译汉文的典籍,如《论语》等;五是译自汉文、藏文的佛经,如今北京图书馆收藏最多,计有120余卷;六是用西夏文书写、镌刻的碑文、题记等;七是西夏文印章、牌符、钱币。

西夏文的创制与使用,对西夏国统治的确立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909年在黑水城遗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了大批西夏文献,现藏于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是目前最丰富的西夏文献宝库。此外,在北京、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及英国、法国、瑞典、日本等国也都藏有西夏文文献。

(李解)

徐霞客

徐宏祖(1586~1641年),明末江阴(今属江苏)人,字振之,号霞客。他少年好学,喜读奇书,博览古今史籍、图经地志。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徐宏祖21岁时,徐霞客放弃科举仕途,受母亲鼓励,不避风餐露宿之苦,不惧葬身丘壑之险,开始遍游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山水,考察自然地貌、水文气候、植被动物、风俗习惯、经济状况等。初期旅行以登名山、访胜迹为主,因老母在堂,每年春天外出,秋冬计程返回。47岁以前,他游历了北方的泰山、嵩山、华山、恒山、五台山;南方的黄山、庐山、普陀山、天台山、雁荡山,最远至福建的武夷山。

明崇祯九年(1636年),徐霞客年届50.由于母亲已去世多年而无须再担忧,他立志考察西南地貌,跋涉“蛮荒”之地。此行取道浙江,越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去云南。历时一年多,经贵州到达云南的鸡足山悉檀寺。期间,徐主要活动于崇山峻岭。山中绝粮,就吃野菜野果为生;无处投宿,就以山洞树林为家。攀绝壁,涉洪流,探历100多个石灰岩溶洞,认真记载。徐霞客是世界上对石灰岩地貌(又称喀斯特地貌)进行大规模考察,并作详细记录和深入研究的第一人。他横穿云南,对金沙江、澜沧江、丽江等诸水流实地调查勘测,写成《溯江纪源考》和《盘江考》,详细论证长江和盘江的水源,肯定金沙江为长江上源。纠正儒家经典《禹贡》以岷江为江源的传统说法。他还远抵云南边陲腾冲,对有地下热能表现的地区进行寻访。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徐霞客病倒于丽江,直到患了足疾,还应丽江知府木生白之请,留修《鸡足山志》4卷,历经3个月告成。因病不便于远行,由丽江木土司派人护送回乡,于同年坐船东返归家。次年与世长辞。

徐霞客一生足迹遍及华东、华北、东南沿海和云贵地区计16个省的无数山川。前后30多年,三次遇盗,四次断粮;但志不移,气不馁,游历不断,写游记不辍。在旅途中,他总要把当天的经历与观察所得记录下来。这些游记涉及所到之处的地理、地貌、地质、水文、气候、植物、农业、矿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以及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等,文笔优美。这些游记经后人编辑成约60余万字的《徐霞客游记》。这本书不但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被后世誉为“千古奇书”。

(陈江勇)

明代江南妇女的节育、避孕措施

生育控制在中国古代出现也很早,从一些关于生育控制的主要事例来看,直到宋元明清时代,生育控制才在中国一些地方逐渐普及,成为这些地方人口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在这些地方中,江浙地区又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江南人民使用药物控制生育,已有长久的历史,到了明代药物节育的运用范围,已扩展到了那些过去不为社会认可的节育要求(如因生育过多或非婚姻怀孕而需堕胎或绝育等),并且为各种节育提供了医药帮助。

明代江南妇女所使用的节育(即堕胎、避孕和绝育)药物,主要是用于堕胎。在传统的中医文献中称为打胎或下胎,现称人工流产。明代医生总结前代的和当时的经验,得出了若干以堕胎为目的的配方,即当时医书所收录的各种“打胎方”。在使用这些配方来堕胎时,医生可以根据孕妇妊娠期的长短和其他情况,选择某种最合适的配方。例如,在怀孕前中期,可以使用引产方药;而到了怀孕后期,则可使用下死胎方药。除了正式的医书中的配方外,明清江浙民间还有一些十分简单的配方。此外,当时江浙还出现了许多专门的引产方,标志着药物堕胎的进一步专门化。例如明代江南中医医籍中通经方,种类很多,其中较为常用的有“通经散”,在明末松江府华亭县民间已广泛运用。除了以上口服方药之外,明代江南还有用外敷方药堕胎的。例如《续广达生篇》说,若死胎不下,十分危急之时,可用巴豆16枚,蓖麻子49枚,均去壳,与麝香二钱,合捣如泥,摊于绢帛之上,贴于肚脐上,一时即见效。见效之后取去药并洗净脐部即可。可见江浙民间药物堕胎的运用,确实已十分普遍。当然,明代江南妇女使用的许多堕胎方药,在可靠性和安全性方面均较差。

避孕方药,用药时间一般都在月经后或生产后,因此可能是通过抑制排卵而导致不孕。在明代以前,中医典籍中所见避孕方药不多。到了明代,则明显增加。在明代除了医书中所收配方外,明代江浙民间还流行着一些避孕验方。不过,在这些药物中,有的副作用很大。最有意思的是,在明代,已有人尝试制作与女性服用的避孕方药相配合的解除避孕方药,使得避孕妇女在希望生育时恢复生育能力,从而使得妇女可更放心地使用避孕药物。在此方面,赵献可《邯郸遗稿》中记载的“九龙丹”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以药物来消除生育能力,就是药物绝育。明清医家提出了一些较为安全、相对可靠的绝育配方。例如,用零陵香绝育的方法,见于《本草纲目》“百病主治药”,其方为:“零陵香,酒服二钱,尽一两,绝孕。”因此,明清江浙人也在尝试使用药物绝育,但是所用方药似乎还不能收到良好效果。总之,明代江浙妇女,借助药物来避孕和绝育看来还处于尝试阶段,因此尚未得到普遍而有效的使用。

非药物节育方法,主要有手术法和非手术法两种。手术法虽然在明代江浙民间并不多见,主要是江浙大户人家的主妇对婢妾采用某种方法,使之不能与主人发生性行为并为之生育后代的情况。例如,据张明弼《萤芝全集》卷四“削鼻班记”所载,在明末江苏金坛县的奴变中,造反的奴仆在声讨其主人罪行的檄文中,就写道:“主妇妒,则有锻椓阴私,薙毛缝皮,丑痛之声,流闻于外。”非手术法明代江浙人也可能已经知道并使用。大体来说,主要是使用针灸来堕胎与绝育,以及通过食用某些食物来避孕;通过调节房事的日期和方式,或延长哺乳的时期,也可收到节育的效果。例如明代江浙医家对于房事与生育关系的一个错误看法,认为妇女最佳受孕时间是在月经干净后三数日内。结果反而错过了真正的最佳时间,从而难以受孕。这对于节制生育来说,不能不说是“因祸得福”。而自宋以来江浙医家对人们的性生活提出了许多禁忌,也使得男女交合受到很大的限制,从而减少了妇女受孕的机会。

明代江南妇女所知道和使用的堕胎、避孕和绝育方法,是相当多样化的。在具体手段的选择上,则依各人所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而有明显的不同。大致来说,属于较高社会阶层的人们和城镇居民,由于有较强的经济力量和可获得较多资讯和服务,可选择的范围相对较广。他们所使用最多的方法是药物堕胎、针灸堕胎等方法。而属于较低社会阶层的人们和农村居民,则选择范围会窄一些。像延长哺乳期、用民间相传的草药堕胎和按摩堕胎等方法,可能是他们使用的主要方法。而调节房事、性生活禁忌、食用等不自觉的避孕方法在运用上,可能也有社会的和地域的差异。

明代江南在生育控制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确实取得了重大的进步,而这些传统的生育控制方法,对于近代以前中国的人口变化,起到了一种十分重要的作用。

(杨兆华)

历代中国人口

根据史书的记载以及通过专家的考证,历代中国人口的详细状况如下:

夏朝:根据《帝王世纪》记载,当时的人口为13553923人。这一数字以后为历代史书所采用,成为世界各国最早的人口数字之一。

西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西周人口为13714923人。在奴隶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又加战乱频繁,全国人口始终停滞在1000万左右。

秦朝初期:公元前221年,考证人口为2000万。

汉代: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在籍人口为59594978人。据《晋书·地理志》,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为56486856人。

三国时期:考证人口为2754万。

晋代末年:376~407年,考证人口为3228万。

南北朝时期:581年,考证人口为4530万。

隋代:据《隋书·通考》户口一,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全国在籍人口恢复到46019956人。

唐代:据《通典·食货》,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人口数字最高达52919309人,同西汉最高数字相比仅少600多万。

宋代: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十二,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全国在籍人口恢复到16280254人。据《宋史·地理志》,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达到46734784人。据《通考·户口》二所载的南宋人口数,以及《金史·食贷志》所载的金朝人口数合计,在公元1193~1195年之间,宋金两朝在籍人口合计曾达76335486人。

元代:据《元史·世祖本纪》,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全国在籍人口为59848964人。元顺帝初年,全国人口达到8000万左右。

明代:据《明成祖实录》卷二十六,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全国人口数为59873305人。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全国人口数为66598337人。整个明代的在籍人口数字介于5000万~6700万之间。

清代:清朝时期人口增长最快。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只有人丁数,没有人口数。丁数只指成年男子可任军役和劳役的数字。顺治、康熙、雍正三代,人丁数历年都在2000万左右,估计人口总数均在6000万~1亿人左右。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人口数已达10170万,第一次超过1亿人口大关。而据《清实录·高宗实录》,清乾隆六年(1741年)在籍人口总数为143411559人,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人口总数为204209828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人口总数为313281795人。从乾隆六年~乾隆五十九年,经历53年,人口由1.43亿增加到3.13亿。据《清实录·宣宗实录》,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人口总数为401008574人,全国人口第一次增加到4亿以上。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中国历代人口呈波浪形增长。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人口增长就快,如两汉、隋唐、北宋、清前期等;当战乱频繁、社会动荡不安时,人口就会减少,如秦末汉初的战争时期、两汉之交、三国两晋南北朝、明末清初等。人口的增长同统治者的人口政策也有关。在封建社会,人们主要依靠土地来生活。统治者为了确保有足够的劳动力来发展生产,他们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促进人口的增长,如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女子15不结婚的,其父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勾践的这一措施的政治目的十分清楚,就是要大力发展人口,增加国力,以便能尽快地打败吴国,一雪灭国之耻。汉朝的汉惠帝为了增加国库的收入曾经下令,入国“女子十五以上不嫁者”,增加五倍的人头税。

(岳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