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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国子监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社会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其名称始于隋唐时期。

隋文帝建立隋朝之后,在中央建立国子寺,隶属于太常。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年),改国子寺为国子学,不再隶属太常。这一做法,为学校教育最终成为国家政治部署的一个独立成分,进行了初步的实践。隋文帝仁寿元年(601年),鉴于当时学校的徒有虚名,隋文帝命令停办太学、四门学,将国子学的学生减为70人。同年又改国子学为太学,不再设国子祭酒,只设博士5人,学生72人。因此,在隋文帝时期,较为独立的中央官学管理机构并未存在很长时间。

隋炀帝即位以后,于大业元年(605年)重申学校教育之法,并订立教学和考试制度。大业三年(607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国子监依旧设祭酒1人,另增设司业1人、丞3人,掌管国子学和太学的管理任务。国子学设博士、助教各1人,学生没有一定的名额限制。太学设博士、助教各2人,学生500人。

国子监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对后代中央官学的教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不过,在隋代,国子监所发挥的管理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它的管理范围,实际只限于下设的几种学校(隋代国子监实际只管理着国子学和太学),而不涉及其他中央部门(秘书省、大理寺等)中的教育设施和地方学校的教育。当然,在不同的朝代,国子监下设学校的类型和数量也不完全一样,其管理范围也有所不同。

至唐朝,唐高祖于开国之初即建立了国子寺,设祭酒,未设司业。国子寺下设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仍旧隶属于太常寺管理。唐太宗贞观(627~649年)初年,改国子寺为国子监。贞观六年(632年),重设司业1人。从这时起,真正的比较稳固的中央官学管理机构国子监,才确立了它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地位。

唐代的国子监设有祭酒1人、司业2人,掌管国子监的教育行政事务;丞1人,掌管国子监学生考试的具体实施;主簿1人,掌管国子监的印鉴,并检查学生是否遵守纪律;录事1人,掌管国子监的文书布告。

到了宋代,国子监开始只是一个无关宏旨的政府部门,负责教授官品较高的贵族子弟。以后,国子监的建制逐渐完备,不仅使作为行政管理机构的国子监和作为教学机构的国子学有了明确的区别,而且还将太学视为政府高等教育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来加以管理。宋仁宗时设立太学。国子学和太学招收的学员不是一般人的子弟,只有一定官品的应荫子孙享受这种教育。七品官员以上的子弟能够进入国子学,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可以进入太学。这一变化使国子监立即变成了协调和管理国子学与太学的行政机构。至宋元丰元年(1078年)中央政府官职改革,经过重新组织后,国子监在国家教育体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开始掌管下列一般的和专门的学校,即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小学和辟雍学(1102~1121年)以及时兴时废的专门学校如书学、算学、画学和医学等。宋代大部分时期,国子监设有刻书机构。国子监除对京城地区的政府教育机构行使管理职权外,还从事儒家经典的编纂与整理工作。国子监所刻书籍,称为“监本”,为一般藏书家所称道。国子监刻书机构虽与教育无关,但其收支归国子监掌管,接受国子监的管理。

除上述的各项职责外,国子监还直接参与一系列与其他政治部门有关的活动。由国子监刊印的经典自然受到敬重和信赖,常常被政府当做庄重的礼物分送给地方学校。因此,几乎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国子监所产生的知识上的震慑力。

明代国子监分别有三:南京国子监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明初的国子学而成;中部国子监设立于洪武八年(1375年),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废除;北京国子监是永乐元年(1403年)设立的。由此可见,南京国子监和北京国子监存在时间长,规模大,影响广,两者同属高等教育范畴,分别处在南北京畿。明代国子监的管理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重、文武双全、以文为主的人才。这个管理目标是明太祖朱元璋开国之初确立的。

清代的中央学校也为国子监。为了管理和教学的便利,国子监在监官设置上,对明代建制做了一些改动,除特设一个国子监大臣总管国子监的一切事务外,在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典簿的设置上,都是满族、汉族各设一人。学生来源也因民族范围的扩大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