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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快乐之道

[英国]罗素

罗素(1872—1970年),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哲学家。1872年5月18日生于英格兰蒙茅斯郡特里莱赫的一个英国自由党贵族的家庭。  罗素18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1894年毕业;1895年他在剑桥三一学院获研究员的职位;1901年他发现了著名的罗素悖论,引发了20世纪初对数学基础的危机。他与怀特海合作于1913年完成了名著《数学原理》,提出并成为逻辑主义的代表人物。  罗索还是一位蜚声国际的哲学家、政论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他的文字清新流利,受到各阶层的广泛欢迎,并于195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64年创立罗素和平基金会。  1970年2月2日罗素卒于梅里奥尼斯郡彭林德拉耶斯附近。

道德家们常说:快乐靠追求是得不到的。只有用不明智的办法去追求才是这样。蒙特卡洛城的赌徒们追求金钱,但是多数人都会把钱输掉,而另外一些追求金钱的办法却常会成功。追求快乐也是一样。如果你要通过喝酒来追求快乐,那就是忘记了酒醉后的不适。伊壁鸠鲁追求快乐的办法是只和志趣相投的人一起生活,同时只吃不涂黄油的面包,节日才加一点乳酪。他的办法在他来说是成功的,但他是个体弱多病的人,而多数人需要的是精力比较充沛。就多数人来说,如果没有其他各种补充办法,这样追求快乐就过于抽象和脱离实际,不适宜作为个人的生活准则。不过,我认为不管你选中什么样的生活准则,除了一些罕见的和英雄人物的例子外,都不应该是和快乐不相容的。  很多人享有快乐的全部物质条件,即健康和充足的收入,可是他们非常不快乐。就这种情况来说,似乎问题出在关于生活的理论不正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任何关于生活的理论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和动物的区别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动物是凭冲动生活的,而且只要客观条件有利,就会快乐。如果你有一只猫,它只要有东西吃,感到暖和,有时晚上能得到机会去寻乐,就会很快活。你的需要比你的猫要复杂一些,但还是以本能为基础的。在文明社会中,特别是在讲英语的社会中,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  人们给自己定下一个最高的目标,凡是不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冲动都加以克制。一个商人可能因为想发财以致不惜牺牲健康和爱情。他终于发了财,可是除了苦苦劝人效法他的好榜样,搅得别人心烦外,他并没有得到快乐。很多有钱的贵妇人,尽管自然并未赋予她们任何欣赏文学或艺术的兴趣,却决意要使别人认为她们是有教养的,于是情愿花费很多时间学习怎样谈论某些流行的新书。这些书写出来是要给人以乐趣的,不是可以让人贸然假充内行的。  你只要注意一下周围那些可以认为是快乐的男男女女,就会看出他们有某些共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共同点是:有某件事情常常使他们乐意去做,并且逐渐使他们的某种愿望得以满足。生性喜爱孩子的妇女能够从抚养儿女的工作中得到这种快乐。艺术家、作家和科学家如果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也能得到这样的快乐。不过,这种快乐的形式有不少是比较平常的。许多在城市里工作的人在周末自愿为他们的庭园作无偿的劳动,到了春天就尽情享受自己创造的美景带来的快乐。  在我看来,整个关于快乐的题目的探讨一向都太严肃了。过去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如果没有一种生活的理论或者一种宗教,人是不可能快乐的。也许由于理论不对头以致不快乐的人需要一种较好的理论帮助他们重新快活起来,就像你生过病需要吃补药一样。但是,在情况正常时,一个人应当是不吃补药也会健康,没有理论也会快乐的。真正有关系的是一些简单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喜欢他的妻子儿女,工作又很顺利,而且无论白天黑夜,春去秋来,总是感到高兴,则不管他的理论如何,都会是快乐的。另一方面,如果他讨厌自己的妻子,对孩子们的吵闹也觉得受不了,而且害怕上班,如果他白天里盼望夜晚,到了晚上又盼望天明,那么,他需要的就不是一种新的理论,而是重新安排生活——改变饮食习惯,多锻炼身体等等。  人是一种动物,他的快乐取决于生理状况的时候多于他的思想状况。这是个很不高雅的结论,然而我不能不相信。我确信这一点:不快乐的商人要靠找到新的理论来使自己快乐,还不如每天步行6英里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