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世界经典民间佳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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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智惩财主

在唐朝的时候,长安城里住着一位有钱而吝啬的财主。他为人刁钻刻薄,喜爱占小便宜,就是连石头,他也想榨出油来。有一年,他的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他决定找一个先生来教他独生子读书。他对教书先生十分刻薄,只管饭,不支钱,因此没有人愿去应聘就教。有个精通文理的老先生,知道这种情况后,想整治整治他。于是,他找到那个财主,表示愿意任教,双方订立文约为凭,老先生接过纸笔写了-份文约。财东拿起文约,念道:“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惟青菜豆腐不可少不得学费。”他满心欢喜,立刻与老先生一起签字画押。转眼到了年底。老先生抗议财主不给鸡鸭鱼肉吃,并讨要学费。双方争执不休,直闹到县衙门。县官升堂,取过文约一看,立即判财主输了官司,罚他付老先生银子100两。财主不服,大喊冤枉,县官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大胆刁民,有文约在此,你竟敢抵赖,来呀,把他拉下去重打了二十大板!”打完后,县官把文约扔在了地上,并宣布退堂。财主拾起文约,怎么看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教书先生支付银两。原来,县官把那份没有标点符号的文约念成了:“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惟青菜豆腐不可;少不得学费。”这样一来,财主当然要付学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