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首富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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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民族主义者”的国际化冲动 (2)

其实进行跨国投资最大的风险并不是上述种种,而是巨大的政治风险。而导致这些政治风险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无疑是被投资国家的狭隘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情绪在作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国内有“民族主义者”之称的向文波,如果在国外展开收购,很可能会被其他国家的“向文波们”弄得焦头烂额。

近年来,“民族主义”情绪在国内有泛滥之势,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便是“达娃之争”和凯雷收购徐工案。在一场经济利益之争中,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高高举起了“保护民族品牌”的大旗,煽动起“义和团般的民族对抗情绪”;而向文波则在一场你情我愿、事不关己的收购案中,大谈国家产业安全,利用民族主义情绪成功地搅黄了这桩买卖。

众所周知,中国几十年经济发展,得益于自1978年开始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但学者陈志武认为,这只是“内因”,而一个重要的“外因”,在于我们正好赶上了风起云涌的全球化浪潮。

和几百年前英国、葡萄牙等国展开的全球贸易相比较,中国、印度等国参与的这一波的全球贸易,已经大大降低了参与的门槛和成本。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前者需要强大的海军来“保驾护航”,维护自己海外资产的安全;而后者主要依赖的是在几百年全球贸易中逐渐形成的、把武力因素排除在外的、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同的国际秩序和贸易规则。如果无视甚至轻易践踏这些国际秩序和贸易规则,会起到很不好的示范作用。从长远来看,这对发展中的中国和中国企业具有巨大的隐患,因我们对此的依赖程度要远远大于其他很多国家。

当国外资本进入我国时,我们“情难自控”,任由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泛滥;当我们也作为“国外资本”进入其他国家进行投资时,才会发现对此不胜其扰。尤其是在一些能源矿产丰富,但经济十分落后、政局十分不稳定的非洲或南美洲国家,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轻则会无端地被加以政策上的限制和刁难,重则会招致商品被烧之类的“群众暴力事件”,更严重的有可能面临资产被没收、债务被单方面废除的巨大风险。

从这个角度来看,向文波今天煽动的民族主义情绪,便是为明天进行海外投资作茧自缚。

财富观察

在中国,民营企业家们本来就面临着“原罪”的困扰,如果再让“黑势力”任意侵入自己的肌体,那将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企业“黑势力”现象分析

半夜时分,突然疾驰而来一辆接一辆的出租车。车门一打开,从里面陆续钻出100多号人来。他们一个个杀气腾腾,手里拿着砍刀,有的甚至还带着微型冲锋枪……

这不是香港黑帮电影的镜头,而是发生在西安飞天大酒店门口真实的一幕。知道内情的人透露,大名鼎鼎的西安飞天集团董事长邱忠保同时豢养着几拨打手,这次,来自上海的打手陈某和来自西安的邓某殴打起来,两人互不相让,邓某几个电话,半夜便叫来100多位打手。最后邱忠保亲自出面,才制止了双方的火拼。

“这哪是公司,分明是黑社会嘛!”一位目睹者如此感叹。邱忠保手下人有黑道背景,这让很多人颇为忌惮。据悉,即使邱忠保在2006年2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以后,西安几十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依然不愿意公开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邱忠保进去了,他手下的那些“黑道人物”仍然在外面招摇。

企业“黑势力”侵犯的对象

据了解,在中国某些企业或企业家中,类似邱忠保的“染黑”现象并非个案,比如,2008年3月中旬在南京受审的国洪起,便被媒体称为“白领黑势力”的典型代表。

企业“黑势力”打击或侵犯的对象,首先是残酷欺压弱势群体,如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

刘涌被称为“黑老大”、“商业霸主”,他原来是一个靠卖鞋卖服装挣点小钱的混混,后来以黑起家,积极收编打手、勾结当地的一些警察,靠打击、威胁沈阳的一些普通老百姓,迅速成为地方一霸。仅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务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13个罪名。另外,在房地产业内,企业雇用一些打手进行暴力拆迁的现象也很普遍。

其次是不择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如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

1996年秋,袁宝璟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损失9000多万元,袁怀疑是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与证券交易所勾结所致。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的汪兴得知后向袁提出,可以安排人代他出出气,袁宝璟表示了认可。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汪兴委托,辽阳人杨忠学指使李海洋持枪来到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刘汉并未被击中,李海洋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最后是竭尽所欲侵占社会和国家利益,如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国洪起。

在媒体的报道中,国洪起是一个潜得很深却又手段凶狠的“金融大盗”——他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伙同内部人员侵吞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达20亿的巨额资产;他利用虚增国债作抵押,骗取广东发展银行贷款7亿元;他以委托理财为幌子,涉嫌诈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亿元资金;他是轰动一时的北京“嘉利来大坑事件”幕后真正的主角,“勾结”某些政府官员,“巧取豪夺”了香港嘉利来公司在这个房地产项目中的权益;他是上海金三元烂尾楼转让一案中的幕后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主导了法院的审判,涉嫌影响司法公正;他在山东、河北等地骗取贷款和抽逃资金,并涉嫌非法圈地6000多亩兴建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

曾经有相关官员为此指出:“高级白领与黑恶势力结合,是中国新出现的一股黑势力,但其潜在危害比一般黑势力更大。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这样的‘白领黑势力’值得我们思考和警惕。”

企业“黑势力”典型特征

企业“黑势力”具有三种典型特征:

一是以商养黑,呈企业化运作态势。刘涌于1995年创办嘉阳集团,先后涉足商贸、服装、餐饮、娱乐、房地产等行业,下属公司26家,员工2500人,资产7亿元人民币,在沈阳市最繁荣的中街、太原街等黄金地段均有刘涌名下的商场,并有上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权。这期间也是刘涌黑势力团伙发展壮大最快的时期,他积极收编、豢养打手,配备了各种枪支9支,各种匕首、砍刀26把。被称为“二哥”的刘涌在该犯罪组织中负责“最高决策”,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和控制权;而宋健飞、吴静明、程健等人在该组织中处于中间层,主要作用是传达刘涌的指示,指挥控制其他参与人的具体犯罪活动;董铁岩、李志国、张健奇等人则充当打手,对刘涌唯命是从。

二是购买权力,拉拢官员“下水”,为其充当“保护伞”。1998年,刘涌请某著名相声演员吃饭,并请马向东作陪。饭后刘涌拿出2万美元通过马向东的秘书转交给马向东。从此,刘涌与马向东的关系开始拉近。1999年2月,刘涌在寸土寸金的中街贷款上亿元开发的嘉阳广场用地2.4万平方米,马向东大笔一挥免去了该项目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为感谢马向东,刘涌又向马向东行贿2万美元。马向东甚至到澳门赌博时都随身带着刘涌的部下做保镖。1993年,邱忠保也曾因为行贿卢湾区副区长祝文清等政府官员而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三是“漂白”污点,“摇身一变”成为光辉人物。如刘涌,曾任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1997年12月当选为第十二届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拥有“优秀民营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等不计其数的荣誉;邱忠保身上的“光环”有中科联理事、中科联经济发展研究员、陕西工商联常委、陕西工商联直属商会执行会长、陕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

在中国,民营企业家们本来就面临着“原罪”的困扰,如果再让昌“黑势力”任意侵入自己的肌体,那将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如何防止“黑分子”进入企业家群体、如何避免让本来清白的企业家“染黑”?这还是一个大问题。

欣喜的是,本文提到的那些人,有的已经被捕入狱,有的正在开庭受审,有的已经被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