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哲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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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因果报应和神不灭论

慧远的净土思想是古印度净土教在我国初始弘传的理论结晶,是佛教文化与中国文化碰撞交融的产物,同时又与东晋时代的苦难现实的催化以及慧远个人的修学背景相关。

慧远(334—416),东晋时名僧。本姓贾,雁门楼烦(今山西宁武)人,出身于仕宦家庭。他从小喜好读书,13岁时即随其舅父令狐氏游学于许昌、洛阳一带,读了大量儒家、道家典籍。当时的宿儒贤达,莫不叹服他学识渊博。永和十年,21岁的他和18岁的弟弟慧持,在奔赴太行的恒山途中参见了名僧道安。他在听了道安宣讲的《般若经》之后,非常感动,认为与佛教相比,“儒道九流皆糠秕耳”。于是,兄弟俩拜道安为师,出家为僧了。参见道安,这是一个偶然。然而,正是这个偶然,导致了慧远重新设计人生。自此,他开始以建立佛教的中国宗派和弘扬佛法为终生奋斗的目标。

慧远是继著名高僧道安之后的佛教首领,因其大力弘扬净土法门,被后人尊为净土宗初祖。表现慧远佛学思想的主要著作有《法性论》(已佚)、《沙门不敬王者论》、《明报应论》、《三报论》和《大智论抄序》。

法性不变论

慧远在道安的“本无”论基础上,发挥了“法性不变论”。他在《法性论》中说“至极以不变为性,得性以体极为宗”。“至极”就是佛教的真如本体,慧远称之为“法性”。“法性”是长驻不变的、永恒的本体。慧远关于“法性”的理论可归结为三个要点:

①就佛教哲学说,“法性”指宇宙万物的自性,而自性是“有”,而不是“空”;②从佛教的宗教修证方面讲,“法性”指“涅?”(即“圆寂”,佛教修养所达到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常住不灭的;③“法性”和“涅?”二者是统一的,“涅?”以“法性”为本性,而得到法性就是证得了涅?。慧远强调得到了“法性”,就达到了佛教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成了佛。

神不灭论

慧远从“法性不变论”出发,提出“形尽神不灭”的命题,并在《沙门不敬王者论·形尽神不灭五》中作了集中的论述,其中心意思是:形与神异,形可尽,神则不灭。他以“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的烛火之喻,来验证神之不灭,认为人的形体消灭了,灵魂(神)却永恒不灭。他说“神有冥移之功”,即能在冥冥中传化迁移,从一个形体传到另一个形体上去,即所谓的“神之传异形”。慧远的形尽神不灭论,目的在于论证成佛的问题,是其出世主义和因果报应的理论基础。

因果报应

因果报应是慧远佛教思想的重点,其理论基础是“神不灭”论。印度佛教认为,世界万物都处于一种因果联系中:“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瑜伽师地论》)。这是说,“因”在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无一定的“因”也不会得相应的“果”。人们的任何思想行为都会导致相应的果报,这叫“业报”。“业”指人的一切活动,“报”指由活动所得到的报应。慧远接受了这一教义,并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作了多方面的论证。他认为报应有三种:一是现报,指现身作业现身受报;二是生报,指“来世”受报;三是后报,指经过若干世的轮回后受报。由“三报”就引出“三世”或“三生”。总之,人有“三业”,“业”有“三报”,“生”有“三世”,而维系这个因果报应的“主体”即是不灭的“灵魂”(神)。之所以有报应,是由于人的“无明”(愚痴)所导致的思想、情欲引起的。因果报应是“自然的惩罚”“必然之数”。要想摆脱就只有接受佛教,加强修炼,使精神处于即灭状态。

三世轮回

“轮回”也叫“生世轮回”、“流转”等,是佛教吸收婆罗门教的主要内容之后补充而构成的。主要是“十二因缘”(就是把生死轮回的全部过程分为十二个阶段,各个阶段之间都有严格的因果关系)和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相应,就成为“三世轮回”。“灵魂”在三世因果关系的支配下轮回于生死之间。佛教认为,众生依据其行为而在“五道”(或“六道”)中流转(“五道”,指地狱、鬼、畜生、人、天,加上“阿修罗”或“非天”叫“六道”)。作善者上升,为恶者下降。只有信奉佛教,经过修习,才能超脱这种轮回,进入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