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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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吴宣恭教授经济理论的主要贡献与特色分析

周小亮

吴宣恭教授是我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他60余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历程中,不断进行理论思考与探索,为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终身著述丰富,其理论建树涉及到多个方面。呈现给读者面前的《吴宣恭文选》,是其理论建树的几个突出代表。下面我择其要者对吴宣恭教授的主要经济理论贡献与研究特色作如下几方面概述。

一、所有制和产权理论研究

对所有制和产权理论的长期跟踪研究,是吴宣恭教授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突出特点,也是他主要理论贡献所在。在此,吴宣恭教授:

1、系统地分析了所有制的内涵及其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改革开放之初,针对我国理论界对所有制的内涵及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的不同看法与分歧,吴宣恭教授从社会再生产的各个领域,阐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不同内涵,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占有、支配、使用以及发挥这些权能产生的利益归谁所得和支配的关系:所有制则有比较宽泛的内涵。包括存在于再生产各个领域里的、以各种客体为对象的所有制:生产关系的内容则比所有制更加丰富、复杂,是以各种所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和生产关系既有联系,又互相区别。在界定了几个范畴的内涵之后,他又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论证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一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并指出如果否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性作用,则会在理论上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而且对经济实践也会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可以说吴宣恭教授是所有制“基础论”的突出代表。其理论观点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不断探索,已得到经济理论界多数学者的认同,并由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证实。

2、较早地分析了所有制内部的各种产权关系及其结构问题,深入探讨了产权的统一和分离。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针对人们对所有制内部各种关系和权利的混乱认识,吴宣恭教授从方法论的角度,主张应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去考察所有制关系,指出不同主体在所有制关系中可能发挥着不同的职能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明晰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的经济内容和含义,具体分析了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指出所谓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就是所有制主体围绕一定的客体形成的不同的权能和利益关系。吴宣恭教授还通过总结人类历史不同时代的经验,分析了产权统一和分离的各种情况,并区分了私有制和公有制条件下“四权”相分离的原因。特别是主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存在着几种产权相分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为此,他具体分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所有权和其他权能相分离的特点。吴宣恭教授关于所有制各种权利内涵的说明,不仅逐步为我国经济理论界所接受,而且是我国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

3.在正确认识现实经济生活中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产权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吴宣恭教授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和产权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经济关系与经济实践,探讨了全民所有制产权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特点,特别是针对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吴宣恭教授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要素结合方式对生产和分配的决定作用,认为国家所有制改革只是同一个公有制主体内部关系的调整,不是所有制性质的根本变化。因此也不会改变共同劳动的性质和劳动产品的归属关系。吴宣恭教授强调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企业生产出的劳动产品应当属于全社会的劳动者公共所有,这是维护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客观要求,深化全民企业的改革只能沿着符合这一要求的方向前进。这些观点对国企改革中如何正确处理国有产权,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特别地,针对企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新型产权关系问题,吴宣恭教授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分析对象,较为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了股份公司产权关系特点、运行机制和作用。辩证地指出股份制可以发挥许多积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许多局限性,也难免会产生一些弊病。为此,既要充分看到股份制的长处,同时也要如实地认识到它的短处,要研究适合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的股份制具体实施形式,制定和完善有关股份制的法规,运用各种经济的手段趋利避害,切不能认为只要实行股份制度,公有制经济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4、明晰了产权与法人财产权,并在科学界定财产所有权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保护私人财产和物权法关于财产权利界定中所存在的一些值得人们注意的问题。针对西方现代产权理论和我国理论界在产权认识上出现的理论误区,吴宣恭教授依据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科学地阐明了产权的性质和内涵,明确指出,所渭产权就是产权主体围绕或通过客体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产权的直接形式虽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上却是产权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在明显了产权的本质与内涵之后,吴宣恭教授又针对法人财产权内涵的不同分歧理解,专门深入而细致了分析了法人财产权的内涵与外延,并强调指出:讨论、明晰法人财产权不仅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而且对企业制度改革也有许多启发。吴宣恭教授依据其对财产权利内涵与本质的深刻理解,又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财产与财产权利问题进行了独到的既有理论依据又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分析。如客观辩证地指出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一方面是有非常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强调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有几个问题(如应切实反映客观经济关系,保证经济立法的有效性;要保持权能、利益和责任的均衡对称关系;在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同时,注意保护易于被侵犯的公有财产等)应予以注意。此外,吴宣恭教授还依据其对财产所有权的准确理解,对物权法中的基本权利关系体系及进行了经济学分析,指出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关于财产权利的规定存在许多不够完善之处,不完全符合并无法正确处理现代经济的复杂关系,因此,以基本权利体系为核心,来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关系实际的物权法是当务之急。

5、对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进行了系统比较研究。吴宣恭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具有全面丰富的产权理论,并认为它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在某些地方虽有一些相通之处,但这两者由于基本立场和方法不同,在理论体系和主要观点上存在着很大差别甚至对立。因此,全面比较这两种产权理论,对准确地领会和应用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借鉴西方现代产权理论的可取之处,以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于是,他从研究目的和对象、研究方法、理论基础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作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特别地,对两种产权理论的学术与社会实践影响以及对产权关系的社会性质,首次进行了深入的具有理论说服力的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分析,认为马克思主义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和理论基础,既研究了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根本产权制度,还考察了由此演变而成的各种具体产权制度,因而构建了较为完整理论的产权理论;并强调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不仅在理论上对政治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变革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在实践上,由于它揭示了不同产权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探索了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因而它能够指导劳动人民夺取了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又根据国情和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并在实践中取得巨大的成效。因此,我们必须以它指导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吴宣恭教授认为,虽然它在理论上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作了重大补充,弥补了它的某些缺陷,使之比较接近于经济的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西方经济学的解释能力,同时,它为新经济史、法经济学等相关学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分析手段和新思路,对这些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贡献。但是,由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是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基础和评价制度效果的标准,而交易费用的外延过于空泛,缺少明确的数量分析准则,因而削弱了理论的科学性,也无法操作。它局限于经济运行层次的具体产权,缺乏对产权制度总系统的论述,停留于表层分析。在方法上,它否定生产力的决定意义,把产权制度的变迁单纯归结于成本收益比较,夸大了国家、意识形态对产权制度变迁的作用,堕入历史唯心主义。在实践方面,西方现代产权学派只谈到枝微细小的产权问题,缺乏变革社会产权制度的理论,自然不能对社会产权制度的变革发挥什么作用。所以,它虽然为一些问题的解决增添新的思路,但不能成为我国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

6、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相比较,全面评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契约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是根据市场要求组织生产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达到创造剩余价值目的的经济组织。吴宣恭教授为了深入探讨企业的性质,一方面介绍并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的企业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现实出发,研究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人们的相互关系,分析企业的本质和功能,论证企业产权的结构和成因、产权的分离和让渡,它具有逻辑自洽性和很强的现实解释力,能够指导我国产权改革走上正确道路。另一方面,通过全面回顾“企业契约论”的形成和发展,指出新制度经济学的各个学派普遍把企业看成是许多契约的集合体,而不是单纯的生产方式单位,并认为“企业契约论”只强调企业的市场行为,而忽视企业最重要的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的职能,片面夸大了企业内部关系的自由与平等,抹煞了不同经济主体在生产领域的地位差别,因而不能科学说明企业与市场的本质区别。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吴宣恭教授认为它描述了企业同其他社会主体的联系,却没有看清各种不同关系的实质,以它作为诉求企业所有权的根据,混淆了不同的产权主体和产权客体,颠倒了所有权与契约关系的地位和作用,分不清不同经济关系的处理原则,在产权理论上会产生一系列错误。另一方面,它指出企业不可能离开社会的支持,必须处理好同其他社会主体,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关系,这可以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感等,作出有益的启示。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的利益关系已经大大超越了在资本主义土壤产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涉及的内容,只有它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可靠基础。

二、所有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1、在阐明国有企业改革与国家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内部关系调整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深化全民所有制与国有产权改革的目的与要求。早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吴宣恭教授就指出要在弄清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管理体制两种改革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国有企业经济改革同变革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的关系。他强调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只能在坚持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对所有制内部关系加以适当的调整。为此,吴宣恭教授一方面从理论上阐明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所有制是符合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本特征,因此,我国的国家所有制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另一方面又从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联系的扩大和经营的日益复杂化,多方面论证了公有制条件下所有权同其他权能相分离的条件和必要性,指出这种分离不会破坏公有制而有利于公有制内部关系的改善。他还归纳了人类历史上产权统一和分离的不同格局,提出了自主占有、他主占有和共主占有等“三种占有方式”的理论,并指出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产权的分离是在同一个所有者主体内部发生的,占有者是共同所有者的一部分,所有者和占有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因此,它不同于两个完全独立的主体之问的产权关系。依据三种占有方式的理论,吴宣恭教授认为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开,有利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内部的复杂关系,对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全民所有制改革不是对它的否定而是它的自我完善,改革的目的是解除妨碍全民所有制发挥优势的种种束缚,它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就是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股份制可以作为公有制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形式,但它不是万能的,股份制试点改革必须维护公有资产权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必须适应全民所有制的性质与特点;明晰产权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目标,产权的明晰化和合理配置,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性质的要求,两者缺一不可,片面追求产权明晰而忽视由此产生的矛盾的道路是不可取的,只有科学划分国有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使国家、企业和劳动者的责任、权力、利益均衡对称,互相促进、互相制约,建立完善有效的国有产权制度。

2、积极探讨了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鉴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重要作用,吴宣恭教授较早就研究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以后,理论界的视野开始聚焦于实现形式问题,这时,吴宣恭教授从所有制的变化发展及其与具体的产权制度的关系,正确地阐述了所有制实现形式的科学内涵,说明了一种所有制出现多种实现形式的基本原因,进而分析了公有制采用多种实现形式的积极作用。他认为一定的所有制根据条件的变化采用新的实现形式,能使一定的所有制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对其内部关系自觉进行局部调整,维护自身的存在并不断完善化,并认为公有制实行多种实现形式也能起到这种效果。具体地说,它有利于在产权主体之问组织合理、有效的分工,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合理调整产权,明确各个产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增强产权的激励功能;有利于调动有关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进行公有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转变经营机制;进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资产融合,加强各种所有制的合作与共同发展;有利于在国家所有制内部培育新的、独立的产权主体,使国有经济内部出现真正的商品交换关系,为市场经济打下基础等。他强调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应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选择标准,大胆试验;要能真正体现公有制的基本性质;要切实根据具体条件,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选择不同的实现形式;要注意防止公有权益的流失,警惕在局部发生私有化的可能性。

3、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改革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从实践角度探索了如何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吴宣恭教授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下和发展不平衡性,认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模式将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并存。多年来我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实践完全证实了他的分析和预测的科学性。要完善所有制结构改革,则必须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为此,必须树立辩证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有进有退的国有经济发展战略观;要将国有企业改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要正确认识和发挥国有经济的双重职能,要区分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任务,发挥不同经营层次的职能,运用不同的经营方式。由于流通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吴宣恭教授认为国有经济不能从流通领域全部退出,而是要通过资产重组和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流通服务生产、促进生产的积极作用。

4、澄清了所有制与产权制度的关系,强调要按产权关系的特征来认识所有制的性质。吴宣恭教授认为,所有制与产权制度就其本质的关系看是相同的。但由于同一种所有制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具体的产权配置结构,即不同的产权制度。如国家所有制可能实行高度集中的产权制度,也可以实行承包、资产经营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等,因此可以说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具体化。反过来,对具体的产权制度而言,所有制包括了同一性质和类别的种种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而且又比较稳定,存在的期间比较长,因而可看为根本的产权制度。所以,把产权和所有权、产权制度和所有制割裂开,当成不同的关系,既在理论上说不通,而且也容易造成混乱,不利于改革的深化。基于此认识,吴宣恭教授强调要按产权关系的特征来认识所有制的性质,即要从最重要的权能去区分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要通过所有者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判别所有制的性质;要从所有权的存在形式和行使方式去分析所有者的经济关系及其特征。为了建立健全国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吴宣恭教授首先必须明确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所有权关系,肯定企业法人的所有权,辨明企业的所有者,了解谁是权利人和权利内容,切实维护公司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5、关注集体所有制中小私营企业的发展,有比较地研究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调整。吴宣恭教授虽然主要研究国有经济的改革,但也同时探讨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他认为集体所有制是地方组织力量,是发展各项乡镇产业的比较合适和有效的形式,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各地应充分重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支持集体所有制经济不断壮大。为此要扭转集体企业成为“二全民”或基层政权附属物的状况,明确集体产权,恢复企业的集体所有的性质。对于中小私营企业,吴宣恭教授认为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有利的外部环境,无疑的将有力促进它们的迅速发展企业,但企业内部产权设置,对企业的行为起着支配作用,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他有比较地研究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他认为家族式企业有其存在的合适条件,但这种产权制度既有利也有弊,在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后,中小企业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有必要对这种产权结构进行调整。其制度创新的设想为:逐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企业。国家所有制对中小企业的适应性及其存在的问题也应进行探讨,有些国有中小企业可转让给集体或私人所有,有些可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或者“干股制”,建立规范的企业集团或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三、关于分配关系研究

分配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论的问题。在此,吴宣恭教授依据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问题进行了持续不断地深入探讨。

1、主张按劳分配应当根据劳动的凝固形态(或物化形态)衡量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吴宣恭教授教授认为凝固形态的劳动能够比较全面地体现出劳动的实际状况,而且,在劳动的凝固形态上,一切劳动支出都体现在具体成果之中,以它作为计量的根据,可以避免各种复杂程度、熟练程度和强度不同的劳动互相换算的困难,所以,它不失为比较准确反映劳动实际支出量的办法。特别是,如果要在国家和企业的层次上实现按劳分配,在不同企业之间计量、比较劳动耗费,还会受到行业众多、劳动差别很大、劳动定额复杂等情况的限制,根据劳动的潜在形态或流动形态确实难以办到,也非依靠凝固和物化了的劳动不可。他还要根据凝固形态的劳动计算、比较劳动实际支出量,就要借助于劳动成果,但是,按劳分配又不能按劳动成果的全部价值进行分配,只有扣除转移的生产资料价值,才能合理计算和比较劳动者在本期间实际支出的劳动量。此外,根据劳动的凝固形态计量劳动者实际支出的劳动,不等于企业随便生产什么东西都可以充数。社会能够接受并承认其劳动耗费的,只是符合一定质量要求的、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最后,由于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是在存在商品的条件下实行的,因此,按劳动的凝固形态实现按劳分配,就要考虑交换过程中各种因素,特别是价格的影响。

2、提出分配关系是由产权制度决定的。吴宣恭教授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要素的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而决定了它们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他还强调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的原理是从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总结出来的共同规律,决不会随社会制度的变迁而失效,因此,不能借口时代变化否定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对分配的基本决定作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是由这一阶段的产权制度的特点,即多种所有制、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同时并存的状况所决定的。在完全的共有产权内部,劳动者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特权取得利益,只能按个人付出的劳动从共同所有的产品分配应得到的份额;在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企业中,人们拥有的生产要素彼此不同,数量不等,为了维护所有权,保障要素所有者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只能按因素分配;在兼有公私产权的企业里,只能在不同的组合结构下,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总之,分配关系是由产权制度而不是劳动或价值创造决定的。按因素分配的实质是按产权分配而不是因为各种要素创造价值。资产阶级经济学把由分配形成的收入颠倒为价值的真正源泉,把收入形式等同于价值决定,他们的价值论实质上是一种分配价值论。为此,我们不能用西方庸俗的分配价值论来冒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3、立足中国现实,依据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深入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的依据与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要求多种分配方式。从企业范围来看,完全共有的企业基本实行按劳分配;私有企业按生产要素分配;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关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理论依据,理论界有不同的解释。有人主张把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作为我国的惟一分配方式,并说这是由边际生产力规律决定的。吴宣恭教授批评了这种意见以及它的理论依据。他指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并不是我国的发明。早在两百年前萨伊就提出劳动、资本和土地等三个要素提供“生产性服务”,共同创造了商品的价值,理应获得各自的报酬。年,克拉克进一步阐述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认为生产要素的贡献就是各个要素所“生产”的“最后产品”。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综合派将边际理论、主观效用理论、均衡价格理论结合起来进一步解释克拉克的分配思想,把“最后产品”改称“边际收益产品”,杜撰出所谓的“边际生产力规律”,企图以之作为分配关系的理论基础。吴教授全面评析了克拉克的分配理论,并通过克拉克、萨缪尔森以及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比较研究,强调指出,相比之下,只有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分配的理论才是客观的、科学的。最后,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不能由人们按自己的意愿加以选择,而是由一定的经济条件,特别是所有制决定的,并强调按要素贡献分配都不是按要素所创造的产品分配,按要素贡献分配与按劳分配是截然不同的制度,它不能包容,也不足以替代按劳分配。

4、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科学认识资本与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相互推进。吴宣恭教授认为: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基本关系及其运行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他联系到今日我国经济理论界的状况,认为《雇佣劳动与资本》对正确理解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的启示:(1)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劳动和劳动力的科学区分,在理论上可以为劳动价值论的全面应用铺平道路,并可以科学地揭示了工资的本质,为剩余价值理论奠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践上,可以有助于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质及其与按劳分配的差别。(2)阐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揭露了剩余价值的产生及资本增殖的秘密。(3)揭示了资本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通过对货币工资、名义工资、实际工资、相对工资的比较,得出了工资与资本利润成反比的科学结论。最后,吴宣恭教授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科学认识资本与劳动关系,正确处理好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这是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任何社会、所有成员都密切关注的基本问题,也是分配关系中必须协调处理的基本问题。在吴宣恭教授看来,与西方经济理论不同,马克思主义是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公平与效率,认为它们虽然是不同的范畴,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因为公平与效率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相互制约且交互同向发展。从现实来看,吴宣恭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更加要求并更能实现效率与公平互相促进。他还指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虽然对扭转平均主义观念,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在实践中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因此,为顺利进行和谐社会建设,有必要重新审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同向发展。

四、关于商品经济与价值理论研究

1、深入分析了商品的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问题。早在上世纪60年代,吴宣恭就深刻了讨论了价值的决定与实现问题。他认为,价值形成过程是一个个别劳动折合或还原为社会必要劳动的社会过程,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决定的个别价值,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商品的的社会价值是通过部门内部生产者的竞争形成,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供求的变化不会直接改变商品的价值量,但对商品价值量的规定起着间接的影响作用。使用价值虽然不能决定价值量的大小,但它是劳动能否转化为价值的前提,从社会的角度观察,则一定的社会需要是价值决定的前提。他通过价值形成过程的分析,体会到:马克思阐明的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一个,那就是在社会生产条件一定的平均下为提供满足社会需要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商品的社会价值是通过一个部门内部的竞争形成的,这就是说,个别劳动必须通过部门内的竞争均衡为社会必要劳动才得以形成价值。对于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他认为价值实现是不能离开价值决定而孤立存在的,没有价值决定,就没有价值实现。把它们对立起来,只承认价值实现而不承认价值决定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年代以后,吴宣恭教授又继续深入研究了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和实现之间的内在关系。他认为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在实质上反映了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平均性质,反映了通过不同条件商品生产者劳动耗费的平均化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第二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要由符合社会需要的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资总加形成。必须经过不同生产条件的个别劳动耗费的平均化,才能参加单位商品价值的决定。因此,它只能充当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补充,为个别价值如何平均化为市场价值规定范围和界限。这就是说,它不能单独地发挥价值决定的作用,而只能与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结合起来,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2、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明确指出“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经过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理论严密的逻辑分析,建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大厦。但自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问世以来,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也掀起了多次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的争论。在历次学术讨论的浪潮中,吴宣恭教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石的劳动价值论,明确指出“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他强调价值是由活劳动创造的,在劳动的复杂程度等已定的条件下,价值量的大小只受劳动时间即付出的活劳动的数量决定。由过去劳动制造出来的生产资料的先进程度虽有助于提高劳动的生产率,增加所生产的产品量,即使用价值的数量,却不会增大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或每天创造的价值总量,相反会使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时间缩短,从而每个产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减少,单位产品的社会价值不仅不会增大,反而会相应减少。而全部产品的价值量并没有什么变化,只要活劳动的状况没有改变,不管投入生产过程的物化劳动状况如何,一定时间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部总是不变的。国此,再先进的工具都不直接影响单位劳动时间所增添的价值量,也就是说物化劳动不能创造新的价值。

针对有人提出的物化劳动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的观点,吴宣恭教授指出,按照逻辑,要想论证物化劳动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必须先证明物化劳动能够创造价值,并使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大于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之和,也就是说,必须首先证明物化劳动数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改进能够使商品扣除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价值后的价值总量即创造出来的新价值能够有所增加。由于无法从逻辑上证明物化劳动可以创造价值,特别是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大于生产资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和,所以物化劳动是不能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价值是工人的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价值增殖过程只不过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的价值形成过程。他认为,生产资料的价值不是由它作为生产资料进入的劳动过程决定的,而是由它作为产品被生产出来的过程决定的,也就是说,它是由以前的劳动创造的,耗费在生产它的过去的劳动已经凝结或物化在生产资料上了,它的价值虽然会由具体劳动保留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但是生产资料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决不可能大于它们在自己参加的劳动过程之外所具有的价值。所以生产资料不可能为新产品带来更多的价值,绝不是剩余价值的源泉,剩余价值的源泉是工人支出的活劳动的一部分,全部剩余价值都是活劳动创造的。对于科技进步对价值量的影响,吴宣恭教授认为先进技术不创造价值,但不能否认技术进步的作用。他认为,技术进步只能影响工人的总劳动分割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影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划分为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比例。

3、在研究所有制与商品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强调要从所有制关系来认识商品关系存在、发展和性质变化的原因与根本条件。吴宣恭教授根据改革后国有经济产权结构的变化,指出国有企业有权占有、使用和依法支配国家赋予它们的生产资料,已经成为具有独立的局部经济利益的所有制主体。在这种所有制条件下,各个国有企业的劳动耗费能不能得到合理的实现,已成为同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当国家需要企业的产品或者企业之间互相需要对方的产品时,就不能像过去那样无偿调拨,不仅要计价算帐,还必须通过市场实现等价交换。于是,在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之问就必然存在商品关系,这是一种不由人们选择的客观必然性,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绝不是两个不同事物的外部兼容,而是存在内在的统一。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分清不同发展阶段的公有制,认识不同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对人们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以后,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扩大,不仅非国有、非公有经济大量出现和迅速发展,大多数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产权制度还得到扩大和推广,部分企业还建立了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公司制度。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更加巨大的变革。在此背景下,吴宣恭教授专门论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他回顾了我国所有制结构,尤其是国有制内部产权结构的巨大变化后指出,当国有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力和利益,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时候,它们为了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求得生存和发展,只能按照市场状况调节其经济活动,服从于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权威,国家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只凭计划和行政手段去指挥企业的活动。加上非国有制经济的自然要求,市场机制必然成为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我国原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便不能不逐步被市场经济所取代。正是在这种新的所有制关系下,党中央及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并迅速得到全国人民的响应,我国才由计划经济体制顺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五、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1、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分析了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目的。吴宣恭教授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生产关系就有差别,反映生产本质的社会生产目的也就不一样。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的生产关系和共产主义其他阶段是基本相同的,但也存在某些重要差别。它们不能不在生产目的上反映出来,并使不发达阶段的生产目的呈现一定的特点。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的生产目的就不仅仅是创造满足人民需要的使用价值,还要生产商品。从整个社会来说,安排生产要同时从生产品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去考虑社会的需要,有效地支配和使用社会劳动;就企业来说,在生产中不仅要考虑生产品是否适合劳动人民的需要,是否具有社会使用价值,还要考虑能否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创造更多的价值,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的生产目的大致应包括以下内容:以尽量少的劳动耗费创造尽可能丰富的商品以不断改善劳动人民生活和促进劳动人民全面发展。这里所说的“丰富”,既指在数量上尽可能充足,还指品种、规格、花色尽可能齐全,在质量上尽可能完美。

2、立足现实,探讨了如何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和促进地区经济迅速发展问题。吴宣恭教授认为,要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需要一个有助于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共同提高的经济发展战略,而沿海经济发展战略使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效益有了新的结合点。这一战略构思的实现,一方面势必加快我国为达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步伐。另一方面,也会扩大沿海与内地的差距。要避免加大沿海与内地在经济发展中的差距,最直觉的办法是,不能仅仅让沿海地区走向世界,走出口导向型经济这条路,内地也要走。更重要的还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一个开放的二元经济结构。在这个开放的二元经济结构中,经济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都要在充分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相互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目光绝对不能光停留在一般加工上,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此外,一定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国际市场。

对于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吴宣恭教授认为,一个地区能否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根据市场的动向,利用本地的现实有利条件。地方希望求得生存和发展,切忌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制造割据,而要打破封锁,走出封闭。而根本的途径就是要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把地区的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争取市场、占夺市场。市场优势能否真正建立起来,尤为重要的是,要搞好物质条件方面的基础性建设以及完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这一经济体制方面的微观基础。

3、关于股票市场与住房建设以及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市化发展道路等现实问题的探讨。吴宣恭教授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存在着投机性强,价格很不合理,价格波动剧烈等一系列特点和问题;股票市场是股份制的产物并且是为股份制的正常运行服务的,探讨中国股票市场的目标,不能就股市论股市,只看到股票市场本身的发展需要,而是要从我国的社会制度出发,考虑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壮大公有制的需要。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股票市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

关于住房市场,他认为住房建设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我国跨世纪的经济发展更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要大力发展住房建设,应端正发展方向,明确以广大劳动人民为服务对象,采取正确的方针和配套措施,必须坚决执行有效的房改政策并不断加以改善,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购买住宅,其中,但最主要的是,必须面向广大的居民,克服住房购买力较低和住房价格过高的矛盾。

关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吴宣恭教授认为,增长方式的转变,核心是改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投入,目的和衡量尺度是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正确了解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考虑它受什么因素影响,进而探讨通过什么途径,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这一转变的实现。他认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就是要使各种要素都同与之结合的其他要素合理组合,通过正确投入和运用,取得较高的效益和较好的增长质量。他强调改变增长方式基本上是一种生产力的合理组织,它虽有生产关系方面的要求,需要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来实现,但更多的是属于生产力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办事,不是仅靠改变生产关系便能办到的。

关于城市化发展道路,吴宣恭教授认为加速城市化进程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正确选择中国的城市化道路。考虑到中国当前的实际条件,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不应因为小城镇的功能缺陷而加以歧视和限制,要鼓励和支持它们的发展,但同时也要重视它们的局限性,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注意引导并防止其发生。同时,还要重视发展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充分发挥它们在提高、促进和传播先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作用。

4、关于发展企业集群和总部经济的有关问题分析。吴宣恭教授认为提升一个地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扩张力,必须形成企业集群以增强地区经济的聚集优势。因为,企业集群具有成本、资源、创新、市场、以及扩张优势。企业集群形成的具体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但组织与协调是企业集群的基本方向和成功的基本因素。为此各地政府应认准和抓紧各种时机,因势利导,鼓励制度创新,促成不同类型的企业集群的成长。此外,各地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环境优化工程,为企业集群的发展营造良好条件,并要构筑开放、兼容的人文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诚信精神。对于总部经济,吴宣恭教授认为它的出现是大型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调整与产业空间结构变化的较高阶段相结合的产物。它对企业和所在城市乃至周围地区,都会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要发展总部经济,则必须加速转变政府职能,继续理顺政企关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规范政府的微观规制活动,搞好市场管理,建立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

5、关于知识经济与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研究。吴宣恭教授认为知识经济是紧紧依赖于知识的发展和利用的。它的来临反映了人们对知识的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知识的全面应用进入飞跃式的崭新境界。知识经济比之于过去的以农业和工业为基础的经济,具有一系列的特点,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将会发生一系列巨大的变化。对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吴宣恭教授,它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国际上的重要软竞争力,是加强国家和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对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促进作用。发展文化产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尤其要坚持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6、关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的分析。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国内外专家纷纷对危机的产生原因做了分析。但是他们较多地偏重于金融领域,只停留在表面现象的分析,未能触及危机的根源。吴宣恭教授运用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的理论,以及信用制度对危机影响作用的论述,认为美国试图以扩大信贷消费去缓解生产扩大与消费能力相对缩小的矛盾,加速了房地产和金融泡沫的发展。但是这个矛盾只是暂时由泡沫遮掩着,经过长期的积累、发酵终于爆发危机。这才是根本原因。

六、关于政治经济学与社会科学理论建设的理论探讨

1、通过长期的政治经济学教学和研究工作,深刻探讨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体系的构建及其创新问题。吴宣恭教授熟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方法、体系、基本理论。他认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基本规律,确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作用,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为中心,以生产关系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为脉络,来构建教材逻辑体系。并认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主体范畴是自由合作劳动者,中心范畴是反映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物质文化需要及其满足状况的范畴。因此,需要和生产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演化,推动了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从而应成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主线。对于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改革和创新,他认为,需要建立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所有制理论,因为它对科学分析和阐述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它们的发展规律,增强经济理论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进行政治经济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重视和继续加强所有制理论的研究。

2、强调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主张应从生产关系的主导因素来探讨中国经济学的主线。吴宣恭教授认为,中国经济学的实质应该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分析支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经济关系、运行机制、调控机制,探寻其中的规律。回顾中国经济学的历程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重大进展,基本上都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做出的。因此,他强调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并以它作为基本的方法。对于中国经济学发展的主线,他认为,探索一定的所有制在什么经济条件形成和演变,如何制约、影响社会生产关系的其他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后者又如何反作用于所有制,是研究和阐明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主要线索,也就是经济学的主线,因此,我们应从生产关系的主导因素来探讨中国经济学的主线。事实上,中国经济学主线也是随着由所有制改革主导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展开的。

3、以事实为根据,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改革自觉性和科学性的提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吴宣恭教授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称马克思主义)是思想和理论基础,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因为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所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可以使哲学社会科学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他还通过“人力资本”概念悖论分析,以及霍邱县巨奖事件的事例分析,政治经济学迫切需要也有条件结合现实情况重新审视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澄清并摈弃一些庸俗和错误的西方经济学概念。在改革实践上,吴宣恭教授强调,要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科学性,就必须努力学习,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仍然是指导我们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指南针。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成果并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邓小平理论,就其立场、观点、方法而言,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是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因此,决不能以任何方式割裂它的各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