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小说与散文精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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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言情小说

言情小说就是以爱情婚姻为主要题材的小说。虽然这样的内容在以前的小说中也有,但真正形成流派却是在明末清初。当时,出现了一大批才子佳人小说。这些小说大多以青年男女私相悦慕,小人拨乱其间,终于奉旨完婚为基本故事构架。留传至今并为研究者经常提起的有《玉娇梨》、《平山冷燕》、《两交婚小传》、《金云翘传》、《定情人》、《好逑传》等。从总体上说,才子佳人小说是明末清初“情理合一”的折中主义的产物,在艺术上不乏精巧之作,而脱离生活的编造却是其致命的弱点。不过,若以题材的演变而论,它们又在《金瓶梅》和《红楼梦》之间起到一定程度的桥梁作用。《红楼梦》是百科全书式的巨著,无论归入小说类别的哪一种,都难免有削足适履之虞。就其中心意蕴而言,可以放在言情小说中。作者曹雪芹也自称“大旨写情”。他全面继承了前代爱情文学中一切可取的思想艺术成果,又一洗一般言情之作的幼稚、浮浅之态,把对爱情理想的探索与对整个封建社会及其文化传统的反省、批判结合起来,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写法,是言情小说,也是整个中国古代小说的艺术高峰。

曹雪芹(约1715~1763),名霑,雪芹是他的号。康熙登基后,其曾祖曹玺因妻孙氏曾为康熙乳母,得任江宁织造。自此,历经祖父曹寅,父辈曹颐、曹霜,凡3代4人占据这一要职达60年之久,康熙一生6次南巡,就有5次以曹家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堪称“鲜花着锦之盛”。雍正五年(1727),江宁织造曹霜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的罪名被籍没家产,遣返北京。曹家由此败落。曹雪芹的一生正经历了家族由盛而衰的历程。家境的急剧变化,使镜花水月的梦幻意识深深地渗透到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中,成为他写作《红楼梦》的潜在情调。根据通常的说法,他先撰写了一部名为《风月宝鉴》的书,以后在此基础上增删数次,完成了《红楼梦》的主体部分。由于现在尚未清楚的原因,他的《红楼梦》只留存了前80回,后40回是由高鹗增补的。高鹗的续书大体符合原著的精神和风格,200多年来,人们已把它们视为一体。

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红楼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纠葛为情节主线,描写了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大家族内部与外部的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从而深刻地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的腐朽、黑暗,指出它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及其无可挽回的衰败趋势。同时,也热情歌颂了被旧势力扼杀的美好感情与尚处于萌芽状态的新的人生理想。

贾宝玉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他生长在珠围翠绕、鲜衣美食的环境中,却感到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压迫和令人窒息的苦闷,他渴望着无拘无束的生活,迷恋青春的欢乐,而不肯走家庭为他安排好的读书应举、出仕做官、光宗耀祖的道路。他鄙视功名利禄,厌闻“仕途经济”的学问,喜欢像封建时代的高人雅士们那样流连风月、纵情诗酒,借以逃避世俗社会中丑恶的东西。对封建主义的精神枷锁和道德信条,表现出轻视与反抗。在长幼嫡庶关系方面,不十分重视等级和名分。在主奴关系方面,他对待奴婢的态度比较宽厚,甚至能体贴和同情他们。在男女关系上,他大胆否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格外尊重女性,常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还说:“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这些话似乎很偏激,但其精神实质,乃是表示厌恶那些蝇营狗苟以求官禄的世俗男子,而赞美纯洁、善良、有才能的女性。因此,女性在这里多少也是一种理想的象征。实际上,随着生活经历的丰富,他对女性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更倾向于林黛玉那样有着高洁灵魂的少女。他与林黛玉的爱情基础,远远超出了前代文学作品所描写的“郎才女貌”的范围,而主要是性格情趣的相投、生活道路的一致。林黛玉从来不曾劝贾宝玉去“立身扬名”,所以,贾宝玉深深地敬重她,把她引为知己。然而,也正是由于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这种共同的叛逆思想基础之上的,在封建社会里,注定不可能得到幸福的结局。这不仅因为它与宗法制度和家族利益相冲突,还因为他们所受的教育和所处的环境,都把自由恋爱看成非礼的事,不敢更大胆地追求,只能在痛苦的折磨中等待着它的被摧残、被毁灭。这是一幕感人的悲剧。

《红楼梦》林黛玉像悲剧的女主人公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她们分别是贾宝玉姑家的表妹和姨家的表姐,一前一后来到贾家,都有美丽的容貌、出众的才华和广博的知识,很快成了两个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林黛玉自幼失去父母,悲观感伤,清高孤傲,多疑任性,说话尖刻。薛宝钗则温厚贤淑,端庄稳重,罕言寡语,安分随时,善于处世。以贾宝玉的心性,很自然地亲近坚守高尚情操、不肯屈服于周围丑恶和庸俗的林黛玉,而与努力适应贵族官僚家庭环境,过于冷静、理智的薛宝钗则在心灵深处存有隔膜。作者通过薛宝钗这个形象不仅更鲜明地反衬出宝黛的叛逆性格和他们的真挚爱情的可贵,而且也具体、深刻地揭示了宝黛爱情悲剧的社会根源。贾府的封建家长们从维护自己的家族利益出发,要求贾宝玉将来能支撑这个摇摇欲坠的世家门户。因此,他们考虑宝玉的配偶时,出身于皇商之家、受封建闺范教育很深,而又身体健康、聪明能干的薛宝钗,当然就成了他们最理想的人选。令人感叹的是,就连薛宝钗这样一个恪守闺范的少女,最后得到的也是一个凄凉的结局。她出嫁不久,宝玉就出走了。当宝黛为新的理想献身时,她也成了旧观念的殉葬品。

《红楼梦》在展开爱情悲剧的同时,还描写了贾府内部的腐朽不堪。这个大家族的主子们生活穷奢极侈,荒淫无耻,“儿孙一代不如一代”。在虚伪的礼法掩饰下,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即便没有抄家这样特殊的事件发生,贾府也将一步步走向没落。在众多的主子中,王熙凤是一个塑造得最成功的典型。她出于“金陵一霸”的王家。到了贾府,又成了贾母最宠爱的孙媳妇。她凭借优越条件和她的聪明才干,掌管了荣府的家政权柄。她贪图权势,媚上压下,狠毒狡诈,机关算尽,嘴甜心苦,两面三刀。在她身上,艺术地概括了封建市侩的性格特征。

在这个封建贵族家庭的底层,生活着一群丫环。这些丫环多半善良、纯洁,作者以同情赞美的态度,描写了她们不幸的命运和反抗的性格。晴雯是最富有光彩的典型。她性格倔强,敢笑敢骂,真率热情。虽为奴隶,却不屑于博得主子的赏识和欢心;她鄙视袭人对主子的低眉顺目、阿谀逢迎,更痛恨王善保家的狗仗人势、作威作福;就是高贵的主子在她眼里也不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作品歌颂了这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少女。她的高贵品质,在贾宝玉心里引起强烈共鸣。她的悲惨结局,预示了宝黛爱情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

《红楼梦》的艺术成就也是巨大的。这首先表现在作者求“真”的艺术观上,他称自己的作品“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当然,曹雪芹并不反对虚构,他追求的是一种艺术的真实,所谓“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就是自觉的艺术提炼、加工过程。在《红楼梦》以前,很少有小说家从自己的生活经历撷取素材的。而曹雪芹声明他之所写是自己“身前身后事”,为小说创作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由于题材切近作者的亲身经历,加强了小说现实性的深度和情感浓度。曹雪芹比以前的小说家们更重视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努力表现人物多侧面、多层次的心理活动特征。再就是他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细节的精心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

从风格上看,《红楼梦》虽是叙事文学,却创造性地吸收和运用了中国古代诗歌、绘画等的艺术手法,使小说充满了诗情画意。这既表现在一些优美动人的场景构思中,如宝黛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湘云醉卧芍药裀、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作者对他所钟爱的人物,往往赋予其诗的气质。如林黛玉俏瘦的身影、幽怨的眉眼、深意的微笑、哀婉的低泣、脱俗的情趣、飘逸的文思以及她所住的那个宁静幽雅的潇湘馆,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独具一种韵味。《红楼梦》在艺术结构上也是匠心独运的。它把如此众多的人物和纷繁、琐碎的生活细节组织在一起,既纵横交错,筋络连接,又线索清楚,有条不紊。小说的语言也很富于表现力。它全面总结了汉语语言文学的优良传统,把文言、白话及韵文、散文、骈文等等熔于一炉,典型地体现了18世纪中叶汉语的面貌。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使它被公认为中国古代小说的顶峰。200年来研究这部小说的著作不可胜数,成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即“红学”。当然,以今天的观点来看,《红楼梦》也有其局限性。小说中浓重的人生变幻无常的虚无主义思想和感伤情调,使作者对现实的批判和对人生的反省笼罩在神秘的气氛下,失去了应有的力度和深度。而后40回虽然根据原书的线索写了贾府被抄、黛玉病死、宝玉出走等悲剧情节,但又添写了宝玉“中乡魁”,贾府“延世泽”的结局,甚至歪曲了贾宝玉、林黛玉的思想性格,削弱了原书的反封建意义,是违背曹雪芹精神的。

《红楼梦》之后,虽然仅《红楼梦》的续书就出现了十余种,但思想境界、艺术水平都远逊于原书,言情小说也趋于衰落,而回光返照,尚见于近代的“鸳鸯蝴蝶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