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小说与散文精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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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三王墓》

《三王墓》选自干宝《搜神记》卷十一。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这则故事又见于《列异传》等书,而以此文记述最详,它揭露了楚王的残暴,表现了被压迫人民反抗残暴统治的坚强意志与英雄气概。鲁迅的历史小说《铸剑》,就是以此篇为素材而写成的。

小说不仅突出了赤的复仇的强烈愿望,同时也突出了客观的形象。他既敢于索要别人的宝物甚至生命来为别人报仇,又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实现诺言,其大智大勇非常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