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小说与散文精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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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这是孟子非常著名的一篇犀利的政论。孟子运用层层推进的论证技巧,先论析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接着论析生与义同样不可兼得,最后论析人的“欲”与“恶”,从而引出高于生死的人生之“贤”与“义”,一环紧扣一环,构成不容置辩的逻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孟子在本文所强调的思想,是他反复奔走呼号的“仁义”他认为“舍生取义”是为人的一个重要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