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纲纪修明:说说永宣之治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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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实施仁政,再创盛世(1)

明仁宗朱高炽有“仁君之识”,从很小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也正是由于他实行的仁政,为盛世谱写了序篇。

明仁宗朱高炽的祖父朱元璋和父亲朱棣虽然功绩显赫,但都是性情暴戾的暴君,往往乾纲独断,十分武断和粗暴,常因为小事就将大臣逮捕下狱,甚至动辄杀戮,滥杀无辜,制造了好几起血腥大案。但他们的接班人朱高炽的性情却截然相反,他的性情温和、仁厚。

而明仁宗朱高炽从小未长在深宫,接近百姓的机会较多,了解他们的疾苦,且性格宽厚仁慈,柔弱寡断。史书记载:朱高炽册立为燕王世子后,来到南京祖父朱元璋的身边。一次,朱元璋命他与秦王、晋王、周王三个世子分别检阅武士卫卒。其他三人很快检阅完毕回来交令,而迟迟不见朱高炽归来,待他回来后,朱元璋冷冷地问他:“为何迟迟不归?”高炽认真地回答:“早晨天气寒冷,我等着士卒们吃饱饭后,才开始行动,所以回来晚了。”祖父微笑着点头称道。

后来朱元璋又命几位世子分阅大臣的奏章,高炽向祖父禀报的都是与军民百姓利益相关的大事,而奏章中的错别字从不挑剔。朱元璋指着奏章对他说:“孩子,你疏忽了,这几处错误你没有看出来。”他却直言不讳地回答:“孙儿没有疏忽,这不过是小毛病,不是对皇祖的不恭敬。”祖父又问他:“怎么你选的尽是些上报灾情的奏文?”他回答:“孙儿觉得民以食为天,现下有的地方灾情严重,民不聊生,这是最紧急的事,才请皇祖优先处理。”

朱元璋有一次试探他:“古代尧、舜时候,水旱灾严重,百姓靠什么生活呢?”高炽毫不犹豫地说:“靠的是圣明天子恤民之政。”朱元璋听后非常高兴地说:“孙儿有仁君之识矣!”对高炽更加另眼看待,在朱棣面前经常夸赞高炽的仁慈宽厚和爱民如子的胸怀。这对日后能够保住摇摇欲坠的皇太子之位,也起到了有利的作用。

当时朱高炽在朱元璋身边,以一个青年王子的身份,能够爱惜军卒、体恤百姓,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朱高炽仁慈宽厚的胸怀表现在对他的两个弟弟上。他的两个弟弟高煦和高燧为了夺取王位千方百计陷害他,而朱高炽却能宽厚对待,以德报怨。

高煦和高燧当太子的梦想破灭,心中十分恼火,也不甘心就此罢休。高煦一方面迫害拥戴皇太子的大臣解缙等人,解缙不久就被害致死,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加害于朱高炽。朱棣把高煦封到云南,他以地远为由,不肯就藩,后改封山东青州,他仍赖着不走。朱棣训斥了他一顿,命他必须到封地去,他假意应允却仍不离京。趁朱棣北征之机,私造兵器,招募士卒3000多人,准备谋反。事情败露后,朱棣将他囚于南京的西华门内,打算废为庶人。当时竟没有一个大臣为他求情,反而是受尽了弟弟陷害的皇太子朱高炽出面讲情,高炽不但不落井下石,而是向父亲陈情力救,终于说服了父亲,保住了胞弟的王位。永乐五年,朱棣把高煦封往山东的乐安州,并限令即日启程。

皇太子朱高炽的地位,在朱棣心里虽然已巩固,但三子高燧仍不死心。朱棣因经常有病不能临朝,内外政事都交写皇太子朱高炽处理。他曾裁减了一些不法的太监。这使高燧及其同伙更加心怀不满,不但到处编造谣言,说皇上有意传位给高燧,且在暗地里策划了一起宫廷政变。永乐二十一年五月,常山中护卫指挥孟贤,纠合羽林前卫指挥彭旭等人,秘密串通高燧的心腹太监黄俨,图谋用毒药害死朱棣,并伪造诏书昭示天下,拥立高燧为帝。

一切都布置停妥,常山中护卫总旗王瑜,是黄俨的外甥,得知此事后,力劝舅父切勿参与这起诛灭九族的勾当,但黄俨不听劝阻。王瑜急速报知朱棣,参与的人全部处死,一场政变被彻底镇压下去,并搜出了伪造的诏书。朱棣怒气冲冲地质问高燧,高燧吓得浑身颤抖,一言不发。还是这位仁慈的兄长、皇太子朱高炽再次为三弟解脱,推说都是下面的人干的,与高燧无干,从而保住了赵王高燧的王位。这些事情都不得不说,明仁宗朱高炽具有仁君之识。

朱棣尸骨未寒,朱高炽刚刚继位,就敢改动父亲朱棣的法令。前面说过,朱高炽监国期间,因为朱棣的很多法令十分严苛,不得人心,他就私下改了很多。朱棣发现后,大肆打压太子党,将严苛的法令给改回去了。现在,朱高炽当上皇帝了,朱棣死了,没人能够阻止他更改严苛的法令。最值得提起的是,朱高炽告诫司法官根据法律宣判,如果司法官利用权力干违法的勾当,后果很严重。另外,宣判死刑前,司法官必须再次复查对犯人的指控。如果不复查,就以失职罪论处。

朱高炽即位后,另一个令人瞩目的“仁慈”行为是为建文遗臣平反。建文遗臣,是指忠于建文帝朱允炆的文臣集团,他们在朱棣夺位后,因不肯依附而遭到残杀,还一度被列入“奸臣”榜。

朱高炽下令赦免那些因为靖难之役被罚为奴的官员家属,并且由国家送给他们一定量的土地,既当做国家赔偿,也为稳定这些人的生活。如果是被灭族的人,全国政府尤其是相关主管部门,无论多么困难都要仔细查访,看有没有侥幸逃过一劫的人。找到这些侥幸逃过一劫的人,要立即上报,好让中央拨付赔偿。

当年齐泰和黄子澄都被灭族,齐泰有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儿子,因为年龄不够,特赦杀头之罪。死罪可免,活罪难饶,被罚去守卫边疆。朱高炽下诏,再次特赦齐泰的儿子,让他安安心心回家。黄子澄有一个儿子,全家被灭族时,他更改姓名逃过一劫,朝廷查到他的踪迹后,朱高炽也下诏赦免。

方孝孺的气节很令朱高炽感动,尽管他被灭十族,按理说不会有什么亲戚和朋友,朱高炽还是下令找寻方孝孺的亲人。怀着儒家的理想人格,朱高炽认为,像方孝孺这样的忠匪义士,不应该绝种。在他的心里,方孝孺不仅是天下读书人的种子,也是天下有气节的A的种子。

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一个与方孝孺沾得上亲戚关系的人。方孝孺有一个叔叔名叫方克家,方克家有一个儿子叫方孝复,他被罚去守卫边疆。听到这个大好消息,朱高炽即刻下令,让方孝复回家。大难不死,遭受种种困难后,还能回到家乡是天大的好事。可是,回到家的方孝复发现,亲人都死了,家只是一所空空荡荡的房子。当此情境,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心酸落泪。

紧接着,朱高炽组建了一个调查小组,调查朱棣在位期间的经费开销。“洪熙帝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费正清《剑桥中国史·明史》:他派遣调查组到几个主要的地方政府去查纳税负担,调查出来的结果令朱高炽很心痛,因为百姓的负担很重。自此,朱高炽颁布了很多减轻人民负担的法令。“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费正清《剑桥中国史,明史》)

明仁宗朱高炽身为明代“盛世”的君主,知道治理国家的根本是爱惜民众,保存农力与牲畜,发展农业。为此,他多次颁布诏令要求废除一切不利于保护牲畜、发展农业的法令。牲畜作为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的劳动工具,对发展农业、维持农民生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仁宗把禁止私自宰杀牲畜,作为一条法令颁行全国。

有一次,太常寺的主管官员向仁宗上奏说:“最近,专门饲养供给祭祀用的纯金色的全体羊越来越少,供不应求,请求内库发给钞币,派遣官员到产羊集市购买。”仁宗看完奏折,立即批示道:“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必须爱惜民力,而后才可以供奉神灵。朝廷侍奉神灵,难道不舍得花钱吗?去年负责办理此事的主管官员不顾全大局,按照洪武中期的价格到集上购买祭礼的牲畜。实际上,任何商品的价格,随时都依赖市场的行情变化而变化,不会是固定不变的价格。现在比较洪武时期,民间各种物品的价格已涨了几十倍,然而祭神之物,却仍旧按照原来的价格,百姓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害,民众怨声载道,忿忿不平,神灵岂能享受供奉?今后供祭祀用的牲畜,必须按照京城的市场价格给钞购买,如果在产地购买价格不足,当地政府应从所罚赃款中补发给百姓,这些应由当地主管官员执行。另外,巡抚御史监督畿辅之内市场,按察司负责监督畿辅之外,严禁低价收购畜牲,切勿骚扰百姓,损害他们的利益。”仁宗这种爱惜民力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所谓“法”,是一个国家用于维持国家统治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制度。法律、法令的执行应该公平。封建社会的君主作为最高统治者,无疑要对法律有充分的、深刻的认识,所有开明的君主都应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滥行酷法,而实行仁政,以取信于民,使法律、法令成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明仁宗高炽,是位开明贤能的君主,他决心以执法公正,实行仁政来振兴国家。他告诫负责处理刑事案件的刑部与都察院的主管官员说:“朕对于刑法,不敢依个人的意志而有所改变。你们处理刑事诉讼案件,也应当广集各种材料和情况,仔细辨别案情的真伪,依据真凭实据,秉公处理,从而达到有罪能绳之以法,无罪者不白白受冤。只有执法者公正办案,才能使法律严明而取信于民。这样一来,天下人才都有所忌讳,而不是无视法律而为所欲为;从而使天下太平,百业兴旺。”仁宗又进一步指出:你们不可对真相实情不明,只凭个人主观愿望和主观判断,或迎合朕的意思,导致无罪的人含冤而死。我厌恶这样的行为,更不准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你们要引以为戒。身为国家的重臣,国家的重任在你们身上,如果某一时候我怒气冲天,怀恨在心,对某一案件处理不当,希望你们能向朕直言,以达到执法公正、无私,不要令我失望啊。可以看出,他深深认识到,执法公正与否是治理国家的关键。

仁宗既主张秉公执法,又主张废除酷刑,实行宽政。洪熙元年(1425年)三月,仁宗下诏说:“刑法是用以禁止暴乱行为,引导民众行善的,不是专门用来诛杀。所以,法律、法令制度的制订,要轻重适度。作为执法者,更要依法据实秉公处理,切勿冤枉好人,滥施酷刑。此后,所有有犯罪行为的人的定罪都要以法律为依据。当朕由于个人过于愤怒,超越刑法之外用刑不当时,你们必须秉公上奏,帮助我改正。假使你已上书五次,仍没被采用,还要联合三公大臣一起上奏,直到得到允许才可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