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既然相逢应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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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阴差与阳错2

幸而那场地震只是虚惊一场,当良姻最后走出教学楼的时候,便看到木夕等候已久的焦灼的目光,见到她安然出来后什么也没说,只是上前抱住她。旁边还有许多嘈杂声,夸张地描述着当时的情况有多惊险,但两个女孩安静地相拥,劫后余生,只需一个肩膀便是最大的安慰。

“木夕,”良姻柔声唤她,眼里闪着泪光,“没事了。”

“呐,我就知道那个跳楼的白痴不是你。”木夕突然就笑了,大力拍拍她的肩膀,“不愧是我们家狼啊,就是比别人淡定。”尽管当她听说从五楼跳下一个学生,并当场死亡的时候,她吓得不敢上前去看,因为那门选修课的教室也在五楼。

“我最多就跟他们挤挤,要死一起死,还不至于跳楼……”良姻玩笑道。现在回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如果没有那个男生在场,她一定不会这样冷静,想到去卫生间躲避。

她猛然想起回头去找那个男生,对方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良姻心下一阵失意,还没有来得及谢他呢,而且……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低醇的嗓音,还有那双清明如镜的眼眸。那般沉静,而蕴含无穷的力量,当他说“你相信我吗”的时候,她真的愿意——将生命都交给他。

会是……怎样的人呢?

良姻一整个晚上都辗转难眠。

原以为只是偶然的相识,当时也觉得云淡风轻,但为什么……这一别之后的余威竟是这样强烈?她满脑子都是那个男生的话语,他眼里温柔的水光,还有那个意外的……吻。

其实只是她的牙齿磕到了他的嘴唇而已。

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可那却是她的初吻……不知道他当时是怎样的感觉?一定会觉得很糟糕吧。更尴尬的是……她居然把他的嘴唇咬破了。

“你还真是一匹狼啊,对人类这么凶残……”良姻苦恼地对着镜子里的脸,容颜枯槁,连黑眼圈都熬出来了,马上还要去逛街呢,“木夕木夕,你有没有眼贴啊?”良姻走到木夕床前,发现她正在接电话,这都十点多了,她居然还赖在床上不起来。

“你是白罄书学长的朋友?”木夕刚开机,还处于半醒半梦的状态。

“是。”电话那端的裴既耐心地重复第四遍,“昨晚代替你上《中国民俗文化》选修课的那位女生有东西落在我这里了,麻烦你转告她一声。”昨晚回宿舍之后他才发现上衣口袋里多出一枚蝴蝶结发夹,他直觉想到应该是地震的时候那个女生落下的。所以他才会问白罄书要到吉木夕的号码,但一直到现在才打通。

“哪个女生?”木夕打着呵欠。

一阵沉默,之后是男生克制的声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在你周围五步之内。”他已经听到良姻的声音了,并很确定就是她。

“喂,你好。”良姻接到电话的时候仍有些摸不清状况,木夕只说了声“艳遇”,然后就将手机塞给她,学艺术的人思维都这么跳跃吗?“请问你是……”她礼貌地询问。

“地震,男厕。”裴既只含蓄地提到这两个词,一面在心里发笑。

良姻的脸顿时就红了,赶紧拿着手机逃到阳台上,“是你啊,昨晚真的很谢谢你。”她伸手去拨弄摆在阳台上的袖珍盆景,抑郁了整夜的心情豁然变得愉快,奇怪的感觉——从来没有人可以在一刹那间颠覆她的喜悦和哀愁,“有什么事?”

“你的发夹在我这里。”裴既垂眸去看桌上的蝴蝶结发夹,细致串起的粉色珍珠在阳光下晶莹发亮,他的唇边漾开轻浅的笑意,“有空来取吗?”

良姻的心跳倏地加快,几乎就要溢出胸腔——她可以见他了!

“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E栋宿管处。”艺术学院的大一新生都住在E栋,“我十点半会到。”裴既顺势看了一眼时间,还差15分钟。

“好的。”良姻再度感怀这个男生的悉心,不让女生跑路,很绅士的行为啊,“那个……”她只觉得耳根发烫,赧然轻问,“你……认得出我吗?”昨晚黑漆漆的一片,彼此间根本看不清对方的长相。

“应该不会认错。”裴既微笑,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好。”良姻本来想说“那我等你”,话到嘴边又觉得这句话实在有点暧昧,便改口说,“麻烦你了。”

“不客气。”

挂断电话后裴既便盯着桌上那枚发夹,颇为难办地挑起眉毛,直接递给她吗?一个男生拿着女生的发夹似乎有点……奇怪。因为莫零是短发,从来不用发夹,而且这样甜美的少女系饰品也不是她的风格。

莫零是粗线条的,喜欢简单舒适的东西,夏天从来只穿T恤,难得买一次裙子还是因为参加班级合唱比赛的要求。而那个女生却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裴既思绪一怔,为什么他会将莫零与那个女生放在一起比较?

“裴既,哎?”舍友走过来,别有用心地盯着他的脸看,“你的嘴唇被谁咬了?”

裴既一愣,转身去照镜子,下唇角果然磕破了一块皮,很明显,但并没有痛觉,所以洗漱的时候被他忽略了。忆起昨晚在黑暗中发生的意外,他的心里突然有种不踏实的感觉,随口应道:“自己咬的。”

“嘿嘿,你小子不会想背叛莫零吧?”舍友贼忒嘻嘻地同他开起玩笑。

“不要乱说。”

舍友被他突然变暗的眼眸吓了一跳,以前经常这样跟他开玩笑的,因为裴既脾气好,从来都一笑置之,怎么这次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看来他今天心情不好,还是不要招惹他比较妥,舍友就要知趣地出门,却被裴既淡淡地唤住:“帮我一个忙可以吗?”

“什么?”

“帮我去一趟E栋,”裴既将那枚发夹装在一个小饰品袋里递给舍友,“把它还给一个女生。”

便在同时,E栋某个宿舍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木夕,吹风机吹风机!”

良姻匆忙洗完头后从卫生间走出来,一面胡乱用干毛巾擦,长发还在连绵往下滴着水。

“不就是去拿个东西,至于搞得这么隆重吗?”木夕不可思议地瞪着她,十分钟洗完头,而且是那么长的头发……也难为她了。

“昨晚闹地震没来得及洗澡嘛。”良姻飞快接过她递来的吹风机。

“别——”

木夕根本来不及阻止,良姻已经直接调到最大功率,随即只听“啪”的一声,跳电了!

“对……不起……”良姻这才想起来,木夕她们宿舍用电是有规章限制的,超过了一定功率就会自动停电,而且要上交至少一千字的检讨书给辅导员签字后才能恢复用电,“我……我马上帮你写检讨!”

看着她手忙脚乱急成一团的样子,木夕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真是可爱的小东西,“狼,恋爱吧。”她说。

那是她和紫兆共同的祝福——良姻是个很好的女孩,希望在她最美丽的年华,会有一个男孩好好待她。一旦良姻真心喜欢上一个人,必定会十倍地对他好。

因为良姻害怕失去。

“你是……”良姻惊讶地望着站在宿管处的陌生男生,不,不像,那种感觉完全不一样。一定不会是他!

“哦,我是替我舍友来还东西的。”那男生咧开嘴一笑,记得裴既描述的是——“头发很长,个子不高”,应该就是她了,没想到是这样可爱的小学妹,“这是你的吧?”他将那个饰品袋子递过去。

良姻看到纸袋里的蝴蝶结发夹,手指狠狠一颤,“他……人呢……”

“他去火车站接女朋友了。”

良姻只觉得眼前一片灰白的斑驳,很久之后才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谢……谢谢。”她艰难地说出那两个字,然后走开。

原本想要问他的名字,也没有意义了。

是啊,她早就知道他有女朋友,亦不会忘记当他说“女朋友”的时候那温存的眼神,他一定很爱他的女朋友,那么自己过来是为了什么呢?

良姻浑身一颤,转眼看到玻璃里面自己的脸——眉目清俏,笑靥如花。她知道自己的动人之处,并善于将这美丽发挥到极致,而她刚才究竟做了什么?她为了见他而悉心打扮,打理头发害得木夕的宿舍跳电不说,还故意涂了一层蜜色的唇彩——竟然只是为了见他!

可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啊!她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这样盛装准备地出来见他?

良姻被自己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吓得浑身发抖,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她拼命用手背擦掉唇彩,肌肤摩擦得生疼,她的眼泪便掉了下来,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而喜欢上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男生,为他辗转反侧自怨自艾,甚至知道他有女朋友都没有适可而止,反而动了不该有的念头……她一定是疯了!

也许他正是知道这一点,才没有过来见她吧。

所以永不见面——其实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良姻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身将那枚发夹丢掉。她不要当爱情里的第三者!永远都不要!

就这样离开吧,以后再也不会来这里,她可以很快忘记,包括在这个学校里的所有回忆,都彻底封存,永远——都不可以被人知道。就当她从来没有认识过那么一个人,曾经在危难关头让她安心依靠,并愿意将生命都交付给他的男生——

从来没有。

已经过了两个礼拜,还是没有把书还掉。

裴既双手交叠撑起下巴,盯着法典底页的那幅画出神。仲夏是容易滋长懒惰的季节,宿舍本就窄小如舟,难应接窗前几丛纤丽的菖蒲花色,空气里四处浮荡着催眠因子。午后的阳光已有些灼眼,一牵一扯地在白斑纹的大理石地砖上流淌着水状的银鳞,晒得人昏昏欲睡。眼皮重了不断地往下坠,他鲜少有这样疲乏好眠的时候,因为他的精力一向充沛。

就快放暑假了。他已提前将大学四年的学分修满,因成绩出色,院长亲自帮他联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这些天他便一直住在宿舍里等通知。

画上少女的背影依然没有褪色,一如那天的经历也在记忆里鲜活存在。

裴既逐渐想明白,当初看到这幅画时心情的烦躁不安,兴许只是地震来临的前兆。事后再看,便觉得只是一幅无聊时的涂鸦而已,他根本没必要生白罄书的气。如同此刻他看着少女顺直的长发,右耳边的蝴蝶结发夹,还有她耳背上的那颗痣,心情格外平静。

原本就只是萍水相逢,白露之缘——他有什么好介怀的?

裴既自嘲地笑笑,觉得自己真是庸人自扰。当初他没有去见那个女生,就是怕场面会很尴尬。他唇上的咬痕那样明显,依她的性子,看见了肯定会觉得窘迫吧?

如果换做是莫零,没准还会大大咧咧地开个玩笑,但那个女生……却是不一样的。

想起在那天他推开洗手间的门,一眼望见她低垂的脸以及她惊讶片刻后瞬间满面通红的样子,裴既不自觉地勾起唇角。其实在那种场合下他也会觉得尴尬,但不知为何,当他看见对方飞快用手遮住眼睛,急得想撞墙的模样时,反而很想笑。

如果不是因为地震突然来袭,也许他真的会当场笑出来。

在遇见她之前,他的眼里确实只有一个莫零,因而除了莫零以外的所有女生在他眼里都没有什么分别。美丽与否,聪明与否,温柔与否……那是白罄书需要思考的问题,而并非他。但这世间偏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遇见她之后,他竟会不由自主地注意起有关她的许多细节——她耳背上的那颗痣,她紧张时会将拳头贴在背后的习惯,她说话时细细软软的调子……而当灾难发生,当她愿意相信他的时候,他的心里其实是有一丝触动的。

“如果我没有办法保证你的安全,你会不会到上帝面前告状?”

“我会向上帝请求你来世平安如意,长命百岁。”

彼时他心底的悸颤,是因为感动吗?而当她倾身过来,意外咬到他唇瓣的时候——他急遽的心跳和胸口位置狂乱的颤抖,究竟……又是因为什么?

“如果……如果临死前给你一次机会,你最想看到的人是谁?”

“女朋友。”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也许只是想掩饰心底这些起伏的潮水,并理智地告诫自己——他已经有莫零了,不应该再因别的女生而乱了方寸。所以地震之后他不发一言地离开,也是给自己冷静的空间。回去的路上他不停猜想,之所以会有这些浮躁的情绪,或许只是因为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