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龙魂天子:千古流传的大清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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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宣统退位,清室优待

辛亥革命爆发以后,手握重兵的袁世凯成为清廷和革命党人都争取的对象。袁世凯此时大玩两面派手法,软硬兼施,最终既使隆裕太后和摄政王载沣交出了政权,逼迫溥仪宣布退位,又使革命党人做出了让步,由自己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职务。

清王朝灭亡了,但宣统皇帝的称号依然保留着。此后,不但民国历任总统如袁世凯、黎元洪、徐世昌等,无论在私函抑或公文中,都赫然称溥仪为“大清皇帝陛下”;紫禁城外的遗老遗少、各地一些大小军阀政客更是毕恭毕敬地尊称溥仪为“皇上”。

清皇室的原班人马仍住在紫禁城里,除了没有全国统治权外,一切生活起居、制度礼仪原封不动,被称为“关门小朝廷”,溥仪也就是“关门小皇帝”。没有多久,人们发现“关门小朝廷”的种种行为与民国统治权、民国法律制度不合节拍,乃至与之相左。由此引起社会上议论纷纷,人们普遍表示质疑和不满,参政院于是提出批评和建议,北京政府派内务总长朱启钤、司法总长章宗祥与清室内务府交涉,于民国三年(1914)十二月二十六日制定了七条“善后办法”:

兹为巩固清皇室安全,依据参政院建议策,声明优待条件议定善后办法如下:

一、清皇室应尊重中华民国国家统治权,除优待条件特有规定外,凡一切行为与现行法令抵触者,概行废止。

二、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及其他履行公权、私权之文书契约,通用民国纪年,不适用旧历及旧时年号。

三、大清皇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但行于宗族家庭及其属下人等,其对于官民赠给,以物品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清皇室所属机关对于人民不得用公文告示及一切行政处分。清皇室如为民事上或商事上法律行为,非依现行法令办理,不能认为有效。

四、政府对于清皇室,照优待条件保护宗庙陵寝及其原有私产等一切事宜,专以内务部为主管之衙门。

五、清皇室应允确定内务府办事之职权,为主管皇室内务总机关,应负责任,其组织另定之。

六、新编护军专任内廷警察职务,管理护军长官,负完全稽查保卫之责,其章程另定之。慎刑司应即裁撤。其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役及太监等,犯罪在违警范围以内者,由护军长官按警察法处分,其犯刑律者,应送司法官厅办理。

七、清皇室所用各项执事人等,同属民国国民,应一律服用民国制服,并任其自由剪发。但遇宫中典礼及其他礼节,进内当差人员,所用服色,得从其宜。

然而,清室不严格遵守民国法律,却要求民国法律保护“优待条件”。袁世凯当政期间,对清室处处表示“关怀”“保护”“尊重”,极力主张把“优待条件”写进国家根本大法,理由是中国由帝制改为共和应归功于“清帝后之能让”,故必须“保前清之尊荣”。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没把“优待条件”写进去,袁世凯指其为“疏漏”。“约法会议”制定《中华民国约法》时,袁世凯提出:“似应将关于优待及待遇各条件,别之专条,确定效力,既与事实有合,亦与法理相符。”约法会议是袁世凯的御用工具,唯袁命是从,其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专设第六十五条,规定:“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所宣布之大清皇帝辞位后优待条件、清皇族待遇条件、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永不变更其效力。其与待遇条件有关系之蒙古待遇条例,仍继续保有其效力,非依法律不得变更之。”

溥仪身边有一批伺候他的太监,吃饭、穿衣、睡觉、游戏、读书……太监不离左右,听从使唤。大总管张谦和还是溥仪的启蒙老师,正式读书之前,张教溥仪认字,读《三字经》《百家姓》,还以自己的观点讲述政治形势,当然也讲鬼故事。都领侍总管太监张德安则教给溥仪一些宫中礼节:他们都是他的“奴才”,他可以任意打骂惩罚他们。一个太监不小心踩了溥仪的脚,挨了十大板。

宣统退位时,还不满6周岁,刚开始读书。民国通行新式学校,按理说,他该和其他儿童一样到学校去读书,可是他不能。民国虽然徒有其名,但新东西也不少,新名词、新口号、新穿着、新花样……这些是封建皇宫里没有的,对他来说是禁区,不能学、不能用。他没有这种自由。因为他有尊号,太后和太妃以及生身父母把他关在紫禁城里,要他装皇帝。溥仪退位仍在宫中的时候仍用宣统纪年,有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有内监,故臣赠谥,不改衣冠,触犯王法者由慎刑司处治。紫禁城里的“小朝廷”,完整地保持着清朝的一切祖制家法、陈规陋习和穷奢极欲的生活方式。

溥仪用饭是在东暖阁,每餐饭菜摆三四张八仙桌,菜有六七十种,另外四位太妃送来二十几种,米饭三四种,小菜十几种,粥五六种,实际溥仪只吃前面的几种。溥仪不愿吃那上供的饭菜,倒喜欢吃太监们的馅饼,有时过去抢一块吃。某次到太监那儿吃了六张春饼,太监怕他消化不了,两个太监提着他像打夯似的往地上蹾,说是可以助消化。

这位“皇帝”也挨过饿。6岁时有一次吃栗子过多病倒了。有一个多月时间,愚昧的太后只许他吃糊米粥。溥仪喊饿,因太后有令,无人敢给他加餐,以致他有一次一边喂鱼一边把喂鱼的馒头塞进嘴里。还有一次,王府送来贡品,溥仪冲上去打开食盒抢了一只酱肘子,一张口就咬,却被太监夺走。

溥仪和太妃们饮用的茶,是“吴肇祥”茶店专为宫里熏制的,大约40两银子一斤,溥仪用的水是从西郊运来的“玉泉水”,一辆插着小黄旗的毛驴车,每天走专门为它启闭的西直门去拉水,这是乾隆帝留下的传统。

穿的也同样考究,从纱到皮毛,只要那个时代有的、最优质的,皇帝都要享用,而且种类齐全,从最薄的纱到最厚的纱,从最短的珍珠毛,到灰鼠、银灰、天马、貂皮,随着气候变化而更换。

和饭菜大量做而不吃一样,衣服也是做而不穿。溥仪说:“后妃有分例,皇帝却毫无限制,而且一年到头都在做衣服,做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总是穿新的。”“四执事库”太监专门负责给溥仪取换衣服,什么时候、什么节日庆典,穿什么有定例,按单子改换,如:袍褂一年更换28件,从正月十九的青白嵌皮袍褂,换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

正月十三是溥仪的生日。这一天溥仪要在乾清宫接受中华民国大总统派来的专使祝寿,祝寿仪式按清廷接见外使办理。溥仪坐在乾清宫宝座上,下边两侧站着佩刀的侍卫;桌上放一个黄色匣子,内盛答辞。专使读完“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向大清大皇帝问好”之类的祝辞之后,清宫内务府大臣绍英拿出匣中答辞,宣读一遍交溥仪,专使鞠躬退出,礼成。

有一年,袁世凯派来祝寿的是专使荫昌,因为荫昌原是宣统年间陆军部尚书,所以正式仪式结束后,又行了三跪九叩首礼,口称代表自己向皇上祝寿。

民国四年(1915年),按祖制,端康太妃等下谕为小溥仪择万年吉地(陵寝所在地),找来风水先生在西陵、泰东陵附近选定墓穴。

这一年,溥仪还不满1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