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行会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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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现今的行会制度

由于上述的原因,我国行会制度的衰微已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事实上又不全是如此。我们绝对不能坐井窥天似的只看见某一方面是这样,便说全体都是这样,而在观察我国近代繁复万分的社会现象时,更应时时刻刻地保持着这种态度。资本主义之侵入我国,已几近百年了,其破坏我国二千余年以来都存在着的行会制度亦不可谓不深了;可是,形式上,实质上,在我国历史上久已根深蒂固的行会制度之仍旧苟延残喘的存在着,实又是不能否认的事。它的寿命为什么会有这样长?第一,民国以来,政府号称统一,但封建残余的势力仍旧保持着,而帝国主义因为要利用它(封建残余)来作侵略我们半殖民地的国家的工具,也乐得它的依然存在。一方面,封建残余的军阀利于地方的割据,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故行会制度之支离灭裂的破坏工商业的国家统制,正中合军阀们的意思;别方面,军阀连年内战,不暇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工商业者只好巩固行会的组织以自卫。第二,国内交通不便,风俗语言因各地而异,文化程度亦有不少的差别,地方色彩浓厚的结果,人民每依同乡的关系来组织行会。第三,除了较大的通商口岸以外,内地资本的蓄积不大,从而大规模的企业亦不多,故行会仍有生存的余地。

事实胜过雄辩,现在且让我们看看例证。商会的成立,似已打破旧来的行会形态,但这只是形式而已,实质上绝对不是这样。民国以来,内乱频发,军阀横行,商会乃募集商团来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例如前数年广东设置的强有力的商团,不单能防御城内,且可以镇压近郊数百里,其作用与中世纪威尼斯(Venice)、热那亚(Genoa)等城之行会所尽的实没有多大差异。此外,我们可就天津、北平两地,各举一例。民国廿二年十二月廿七日天津《大公报》载有“天津的瓦、木、油作”,其内容如下:

瓦、木、油三种匠人,是建筑事业中的主要分子。他们授徒的方法和工作的情形,累代传袭,各有不同之点,就是他们所操的手艺,也有多种。在津市除一部分在工程师擘划下工作者外,大多数还在过着历年传下来的窳败生活。

……

木匠是要先拜师的。拜师时俗称“写字”,由工徒的父母亲属送与师傅学艺,按例以四年为满期。在学艺期间,徒弟的手艺,无论如计何好(如何的好?),所做活计得的代价,概作师傅的利益。倘要中途辍业,有按天折算饭钱二角者,都要在立字时写明,不得反悔。遇有包工活时,木匠带着徒弟去上工,自更可多得工分。四年期满,便要把同行的匠人宴请一番,公众证明某人是某人的徒弟,然后方可单独出去做活。在学徒期间,按规矩也是不得歇工的,但倘必要歇工而又歇得日期稍多时,则在满期后便要留这徒弟效力几个月。普通木匠上工、下工的时间,是依泥瓦匠为标准的(按即早晨八九点钟上工,下午到日没时下工)。工资在做散活时,除讲定某件家俱(具?)工价若干者外,每天亦为七角;至于那背着木箱和锯刀斧刨等物,沿街吆喝做“木匠零活”的,则每天多时或竟可挣一元上下,少者早晚两工也只不过五、六角钱而已。

油漆匠“养徒弟”的办法,大略与木匠相同;只是这种匠人,须要懂得的手艺甚多,如彩画、裱糊等,种类繁杂,自然学时较难。偏于“油漆”方面的,如粉饰墙壁,油漆门面木器,甚至于棺材,和赁货铺里的亭座;彩画则如画壁涂梁;裱糊则如扎纸人、纸物,糊旧式屋顶。遇有豪富人家死人时,纸扎“阴执事”、“开路鬼”,都是他们的财源所在。每天工资,也是除预讲定价者外,每工七角。工作的时间亦大致与木匠无异。在购买油漆,以及糊屋所用的纸张时,油漆杂货店例有他们的扣佣;即或你自己去买,事后他们拿了那盛油的空纸皮,也可要钱。三种工匠长短工生活情形,大略如此。

由此可见天津的手工帮对于徒弟制度及工资规定仍是很严格的实行着;尤为有趣的,是他们的事业独占性还是一样的保持着:“在购买油漆,以及糊屋所用的纸张时,油漆杂货店例有他们的扣佣。”又,民国廿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北平《晨报》载有“一个小营生,打鼓儿的调查”,现转录如下:

打鼓儿的,是北平一部分穷人的买卖。依此为业者,据社会局的调查,全城不下六七百人。老老少少,传统授徒,干得非常起劲……

营此种事业的,都是一般下级劳苦的同胞。他们有三种分别:第一种常常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为一班,每天夹着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戥子,变金石等类必需的东西,穿行大街小巷,专门收买各住户的旧有首饰。他们身旁,至少须预备着六七十块钱的现金,以便收买他们所要买的东西。第二种,每组亦有自一人至二三人不等,挑竹筐一对,一面走,一面打着那皮制的小鼓,喊着:“破铜烂铁我买!”“报纸来买!”他们的宗旨专门收买各家的破旧衣服、家具、文具、旧电料、钟表、刀剑、车辆等物。第三种和第二种性质相差无多,但衣饰稍旧,行头不新,资本低微,他们收集的东西,只限于报纸、洋瓶子,此外还代换洋火……

他们也有组织、会规,据说很严,各作各的买卖,两不相犯。第一种因为他的资本大,资格高,有师傅传授过,所以他们的地位,在同一行中,往往是较旁人为高,眼里瞧不起人,这当然是意中的事。于是乎他们无形中发生分立的形势,第一、第二两种打鼓儿的,乃联合成了一气。

关于他们的规矩,据说很是简单,最重要的就是不准互相争买一物。如李某在某处揽得玉镯一只,给价五元,物主因价低不售,交易未成而去,那么王某再来时,必须细察该镯上是否有暗记(此暗记是表示曾给价若干,使同行中他人一视须知暗记之为何。然多严守秘密,不告外人。)而出同一的价格,甚或不足五元。总之,该镯由打鼓儿的给过一次价之后,而未曾卖出,则以后另经一打鼓儿的出价时,绝没有超过五元的。此项规矩,同行者绝不能加以破坏,否则必群起而殴之。

又关于他们彼此询问价目之时,不能用嘴说,而代以手,但手式须在袖口里表示。如甲与乙在半途相遇,谈及某次之买卖,甲向乙出价若干,两人必须各以左手互相在长袖内相握,口中云:“我给的是这个数。”到底何数,外人不知也。

天津和北平都是中国现今有数的大都市,而行会组织仍是存在着,则交通阻塞的内地更可想而知了。最近,国内与国外,统制经济的声浪很是刺人耳鼓;若果我们要替统制经济在历史上找一根据,那么,恐就是行会制度了。自然,因时势的不同,二者统制的范围、性质亦随之而异;可是,一脉相传,二者在精神上总是前后有多少关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