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随处可用的24条处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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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重视隐情,可以利用多次的弱点

人都想掩盖自己的弱点和丑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城府再深,再狡猾的人,都有失误的时候。这下就给了我们机会揪住对方的机会。对于对手的隐情,我们一定要切记“加以保密”四个字,这样便可以多次利用同一个把柄抑制对手。一旦你掌握的秘密被公开以后,他便会破罐子破摔,不仅没有了利用价值,对手还可能会疯狂地向你采取报复措施。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唐朝有个地方知县,名叫王大钊,自从就任以来暗中贪污受贿。部下们也跟着效法,索取贿赂,百姓们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有一天,王大钊得知上司要来察访民情,肃整束治,不禁担忧起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来。他在批阅公文当中,正好看到本县百姓连名告发他手上的主簿受贿的一叠状子,更是忧虑不堪,神情恍惚,生怕自己的行为在整肃中败露。忧虑中,他不由自主地在一张状子上批下“汝虽打草,否已惊蛇”八个红字,从而流露出唯恐主簿被告发而牵连到自己的恐惧之情。

有的时候,无意识的打草惊蛇,会使对手有所警觉,开始做起防范,但有意识的打草惊蛇,却可以使对手惊慌失措,答应你所有的要求。

有些法官善于使用这种打草惊蛇策略,故意说出已知的一点事,使罪犯或对手相信,他已掌握了全部罪证。罪犯于是稀里哗啦地把所知道或所做的一切全部地数将出来。要把对方的隐情当弱点活用的时候,千万不能在众人面前公开。你只能以能够使他明白的方式闪烁其词,把他掌握得死死的。

这个道理可能有点儿不好懂,那么就举个我们生活中的例子:

比如,一位中年男士的现任太太并不知晓其丈夫的一大秘密——他在婚前与一个女人恋爱过,而且还有了私生子。这个男人,并且对这个孩子没有正式承认过。到这里为止,即使深知了这个秘密,还是无法当作他的弱点加以活用,必须确定那个女性与孩子的姓名,才能大加活用。

那么我们姑且当作已探出了他们的姓名,母亲是“张芳”,孩子叫“张力”。当他立于众人面前,以一种傲然的态度,喋喋不休地与你吵起来时,你就用极其平静的口气,突然改变话题,问一句:“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你最近有没有跟张芳小姐和那个孩子见过面?”对这个秘密一无所知的人,以及虽略有所闻,但是不知道她姓名的人,对你说的话,当然会不知所言何事。

不知底细的人全然不了解你所言何事,这个事实,便是你能够活用对方弱点,战胜对方的要诀所在。要是你继续问下去,等于把他不愿意为人所知的大秘密掀了出来,他当然会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只好设法使这一场吵架草草收兵。于是,他便会一改刚才趾高气扬的态度,低声下气地抗议说:“噢……位种话何必在这儿说呢?”此后,你就要屡次搬出“张芳”的名字来制服他。

程光家里来客,父亲叫他去附近小店买一瓶茅台酒。

程光买酒回来,却发现是假货。父亲将假酒揣于怀中,去了小店,让店主拿过一瓶茅台酒来。

父亲持酒仔细审视,并自语道:“唉,这年头假茅台太多了!”店主抢过话头:“你放心,我这里绝对真货!”父亲仍叹曰:“是呀,上回我在市中心一家店铺买了一瓶,店主还不是打包票说绝对不假。谁知一打开来——才是一元钱半公斤的高粱酒!”

店主道:“你去找他呀!”

父亲哭丧着脸说:“已经过了好几天才开瓶发觉的,他还会认账吗?”

店主惋惜道:“你当时发觉就好了,他敢不认账!”

父亲认真请教:“要是当时发觉了,他还是不认账咋办?”

店主指教:“找工商局去呀!人赃俱获,他能不怕吗?”

父亲见时机已成熟,向躲在一边的儿子一招手,而后从怀中摸出那假酒来:“那好!请你看该咋办吧?”

店主一下傻了眼:“对……对不起,我全额退款!”

店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自觉地就钻进了父亲设好的小圈套。实施这种技法的关键,在于“引”。

“引”不能操之过急或行之迟缓,还要“引”得巧妙与自然。既然是要对手的思路按照自己的愿望发展,这就要求引者不能露出破绽,必须天衣无缝,自然挥就,一步一步地向预定目标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