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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评论与媒体:合谋还是分离?

把“文艺评论”与“媒体文艺传播”这两件事放到一起,就好像把两个见不得离不开的人搁到一间屋子,真说不清楚会出什么事,或者说,一定会有多种不同的效果。文艺评论,它的背景是文艺理论,上家是作家艺术家,下家是关心文艺的社会群族,包括除了欣赏还想知道动态,除了消遣还想追究深度的艺术作品受众,它的目的是不但要修正和拔高接受者的趣味,而且还要同文艺作品的创作者进行平起平坐的对话,甚至当他们的理论“导师”。媒体,特别是传播文艺的媒体,究其根是和我们的文化传统不相干的“舶来品”,它需要的不是锋芒,而是一种号得准大众文化脉搏的眼光,它更主要的是要以某种恰当的方式契合受众的趣味和需求,以达到“传播”的效果。

骨子里,这二者是不同的“族类”。文艺评论的传播半径并不大,它的厉害处是连创作者都得敬畏三分,因为类似于“深度”、“个性”、“经典”之类的词,只有评论家说出才有足够的分量。媒体的文艺传播则显然不属于此类,它试图寻求的就是和大众的结合点。从某种角度讲,媒体以及它传播文艺的方式,在文艺评论家那里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有人欢呼,也有人视为洪水猛兽。它是扩大了文艺的功能、影响和生命力,还是将文艺的秩序、作用、纯粹性加以改变?不同的文艺评论,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文艺评论有骨子里的清高,也有与时俱进的自身要求和大局观。媒体文艺传播,最重要的也许不是文艺,而与其传播紧密相关的“技术”。其包含着“技术含量”的传播,使文艺本身变成了一件必须有所依附的事情。电影、电视、互联网,这些工业化的传播让纸质媒体的权威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图书和期刊,剧院和舞台,这些传统的文艺传播载体变得情形尴尬,处境艰难。

不过,现实中的事实却另有情形,文艺评论和媒体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二者经常合谋、合作,共同促成对某一文艺现象的推波助澜。“学术明星”在中国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就应合了这样一种组合的要求。其实在西方,学术与媒体的合作不乏成功案例,在中国,则的确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欧美批评家似乎不大在意媒体对传统文学和艺术的冲击,罗兰·巴特、苏珊·桑塔格等人都对摄影、电影等艺术进行学理批评,大众文化也早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学术问题。在不少美国高校的文学系,莎士比亚经典戏剧的学习逐渐让位于肥皂剧写作的教授。在中国,固守艺术经典和传播流行艺术看上去是两重世界。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着很大关系。当然,传统的文学经典正在被改编成其他艺术形式得到传播。“红色经典”、“戏说历史”,直到当下进行的所谓“红楼选秀”等等现象,不但是大众娱乐的项目,也是文艺评论家们争论的焦点。

总之,文艺评论和媒体文艺传播引发出的问题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孰优孰劣不必争论,二者应当合谋还是分离,或者在何种情形下形成合谋,在何种情形下保持分离,以共同促成文学艺术多样丰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