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重建家园:我的退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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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乡村文化和教育重建(1)

乡村文化重建中的屯堡文化研究

——《建构与生成:屯堡文化及地戏形态研究》序

(一)

为本书作序,在我来说,几乎是义不容辞的。因为我和本书的几位年纪并不轻的作者,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交往与合作,达到了思想、行动的默契,更是心的默契。当年,在“文革”后期的“民间思想村落”里,讨论“中国何处去,我们自己何处去”的时候,中国农村的变革就是我们关注的话题之一。到了本世纪初,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面临着“中国向何处去,我们自己向何处去”的问题,又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在中国的农村。这几十年一贯的关注本身就是意味深长的。

这是我们一起讨论过,我在多个场合一再谈到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以后,经济获得了发展,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中国,正面临着一个“向何处去”的问题。由此而提出的是制度重建、文化重建(其核心是“价值重建”)、生活重建的四大重建任务,也就是要重建让每一个中国老百姓都能够安居乐业、健康发展的比较合理、健全的制度,文化,价值与生活。

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也是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乡村建设中的制度重建,乡村文化重建,价值重建,生活重建的问题。但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按流行的观点,乡村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最后趋于消亡。因此,当下中国乡村文化的衰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必为之忧虑。这恰恰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至少这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特别是像贵州这样的复杂的地理、生态环境下,要完全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必要走一条城镇化与农村建设并举的道路。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打破“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线性进化观,以“先进的工业文明必然消灭、取代落后的农业文明”为所谓“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应该建立的,是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农村与城市的相互补充、吸取的新观念。因此,我们反对目前存在的以对农村和农民的剥夺与不平等为特征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但却主张在未来的中国社会结构里,保留城、乡二元结构: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沟通与补充,人们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不仅农村人可以到城市生活,而且城里人也可以在农村居住,享受着同是现代的,却各具特色的文明生活。这或许是我们的又一个梦想,但我们这一群人注定是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因此,不断提出新的理想,既是我们生命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我们的社会责任。

于是,就有了“乡村文化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这一命题的提出,这其实也就是我们三十多年前提出的命题的一个延续:“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自己向何处去”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注定是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时代,以及中国农民的命运连接在一起的。但具体到我们这一群人来说,又是处于边缘位置的:不仅我们所生活的贵州在全国社会结构中始终处于边缘,而且我们自身都是普通的教师、公务员,是所谓“民间思想者”。但我们却“在边缘位置上关心、思考社会、时代的中心问题”,也可以说是“位卑不忘救国”吧。

于是,又有了“想大问题,做小事情”的自我设计。这是我们的两个共识:一是要重建乡村社会与文化,首先要对乡村社会、文化的历史与现状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这就是我们这些年一直在提倡的“认识我们脚下的土地”的意义;二是既然我们提出的四个重建,是以要使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老百姓生活得更好为目的与指归,那么,新的理想与设计就必须和根扎于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民族传统有更深层次的承继和承担;而所要承继与承担的民族传统必须是宽宏、丰厚、多元的,不但应涵盖诸子百家传统,近百年的现代传统,而且还应包括渗透于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民间传统:这是长期被忽略了的,因此是我们更为关注的。而且,我们还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中国古代和现代典籍中的传统和民间传统,是和人类文明的普世传统相连接,而非对立的。正是基于这两大共识,就最终选择了把我们所“想”的乡村社会、文化重建的“大问题”,落实为“乡村社会与文化的田野调查和研究”这样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小事情”。而且从一开始,我们即已明确,“走入乡土,走入民间,去发现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对历史与文化的伟大创造,其实也就是在寻找自己生命的存在之根”(《屯堡乡民社会。后记》)。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一再提到“我们”,不过是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没有一个固定的组织形态,而是“不约而同”地做一些事情,因此,不断有新的朋友,特别是更年轻的朋友参加进来,每次活动的参与者也不一样。也有像我这样的不参加具体工作,只是在一旁关注、鼓吹的“热心人”,更有始终参与却不署名的实干者。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田野调查和研究,是从2000年开始的,当时选择的课题是《九溪村调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的“中国百村调查”的子项目。九溪村是贵州安顺附近的屯堡村落的一个大村,因此,这一项目的选定,标志着我们的乡村社会、文化田野调查和研究,最终选择了“屯堡社会与文化研究”作为切入和突破口。2004年“九溪村调查”结项,出版了《屯堡乡民社会》一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此书主要是一部社会学的著作。大概是从2003年开始,另一批更喜欢文学的朋友,其中也有九溪调查的参与者,又进入屯堡,进行屯堡文化和地戏的田野调查与研究,现在,放在我们面前的这本《贵州屯堡文化及地戏形态研究》,就是最后的研究成果。这样,对屯堡社会与文化的调查与研究,前后持续了八年之久,而且收获了两个具有相当分量的研究成绩,这在当今中国,自是十分难得,这也是从一开始,我就有的信念:“在看似落后的边缘地区,仍然可以有前沿性的课题与成果”。(《地方文化研究的意义》,文收《漂泊的家园》)

(二)

如果说《屯堡乡民社会》一书,主要偏重于对屯堡社会的考察与研究,提出了“自组织机制”、“农村公共空间”、“乡民社会”等重要概念,为今天的乡村制度重建提供了历史资源(参看拙作:《寻求中国乡村建设与改造之路》,文收《漂泊的家园》一书);那么,本书则把屯堡文化作为考察与研究的重心,为今天的乡村文化重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正如本书“导言”所说,屯堡文化研究早在1980年代,即已开始。本土的文化学者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开创性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工作。在九十年代以后,全球化与地方性的紧张、冲突成为学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屯堡文化现象,也为一些海外、省外及台湾学者所注目,作了相关的研究。应该说,本书的考察与研究,正是在已有的将近二十年的研究积累基础上进行的,对已有的研究成果,既有广泛的吸取,也有新的突破。

比如,在以往的屯堡研究中,有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屯堡文化是一种移民文化,自当年由屯军兵士及其他移民带入贵州后,就一直稳定不变,是江南汉民族文化较完整的一次平移,具有超强的稳定性。而地戏作为屯堡文化的一个载体和符号,也是早已存在于江南地区的“军傩”的平移。在这样的观照下,屯堡人长期被看成“化外”之民,这种地域文化被看成是封闭环境带来的遗存现象,屯堡文化被看成是保持了600年的明代汉文化遗韵。——坦白地说,这大概也是我原先的“屯堡印象”。但本文的作者,经过他们的独立研究,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就生存的地理环境而言,屯堡人身处农业生产条件在贵州居优势地位的安顺平坝上,内部交通相对便利,开放度相当大,并不闭塞边缘,边缘的只是他们的身份与处境;更重要的是,这个群族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由于“天高皇帝远”而遗世独居,也不是“心远地自偏”地自外于历史变迁,相反,我们今天看到的一切,是他们积极应对变化了的生存环境的产物。整个屯堡社区不是一块保存完好的“异域飞地”,而是他们重建的故土家园;屯堡文化也不是一种足资见证历史遗迹的单纯移民文化,而是一种丰富复杂的生成建构性族群文化。也就是说,屯堡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有明显的“文化增容”和“文化重组”。地戏的形成即是一个典型例证:它并非简单的移植,而是在移民带来的形式碎片基础上,在本地的合成,是一个新的重构和创造。——这样的新的认识,或许会引起不同意见的争论,但在我看来,这是在广泛的田野调查与相关文献的细致考察基础上,经过周密的思考和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是言之成理的,至少可以成为一家之言。我由此而体会到“认识脚下的土地”的不易,要真正认识与把握一个地方的文化,确实需要下苦工夫,这是一个不断地研究,辩驳,反复探讨的长期积累的历史过程。我们现在对屯堡文化的研究,包括本书所做的工作,也只是一个开始。但每一次认真、严肃的研究、探讨,都会有自己的贡献,成为认识过程中的“一木一石”。在我看来,本书研究的上述结论,强调屯堡人积极应对变化了的生存环境的主动性,创造力,以及屯堡文化所具有的“建构性”特征,对屯堡文化及屯堡人精神的研究,无疑是一个新的开拓,有着重要的意义,并极具启发性。

而本书的一些深入研究所作出的描述与概括,也许更值得注意,也是我更感兴趣的,它们大大加深了我和读者对屯堡文化的认识——

一,从作为历史开端的明代征南战争的移民,到屯堡社区、屯堡文化的成型,是一个历史流变的过程,并有其外在条件和内在动力。作为原初移民的屯堡人居住区始终存在两大困境:与外围少数民族原住民地区潜在的紧张关系;来自和安顺城市发展同步的后移民集团的压力。这样的双重困境,发展到清代,就使得曾经是“正统”、“主流”,以“征服者”、“中央军”自居的屯军后代,逐渐边缘化,物理空间上向外拓展的困难,造成了心理上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只能选择对自己文化的固守。屯堡文化正是在和周围少数民族与后汉族移民的文化互动与博弈中逐渐形成与保留下来的。“屯堡人”的称谓出现在清朝中期,正是屯堡文化成型的一个标志。

二,与费孝通所描述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原则的农村社会形态不同,屯堡社会是以核心家庭为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并通过族群内部通婚制度,靠姻亲关系建立“准血缘”的普遍关联,又以村落内部民间组织自发形成的社区公共空间的建构,弥补核心家庭社会功能的缺陷,由此而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结构。而屯田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更使地主经济受阻,私有经济难以在这片土地繁殖,就更强化了核心家庭经济与社区经济互助,导致了经济水平的均质化,对公共资源的共同占有,共同享受的平等观念,以及整齐划一的建筑、服饰、饮食等物态文化结构。

三,我们所说的屯堡文化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始终坚守与汉民族礼治传统一脉相承的婚葬风俗、节庆活动等礼俗性文化;始终坚守有着中原、江南文化传承的“雅俗合一”的语言趣味,以及由山歌、花灯、地戏为主体的娱乐性文化;始终坚守多神敬仰、地方神崇拜、祖先崇拜为支撑的民间信仰,儒、释、道合一,而以儒家礼教为正统的实用宗教观,由此而构成的宗教性文化。这样的屯堡文化,是江淮汉文化与贵州山地文化的结合,它是最能反映屯堡人群特征和身份标志的因素,反映了被边缘化的屯堡人借文化以自存的文化保护心态。它的主要功能是保持与汉主流文化的认同,增强内在凝集力,对抗外在歧视,在濡染中完成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屯堡文化不是自闭系统,而是一个有限开放的系统,它具有“吸纳——同化”、“选择——排异”、“抗变——复制”机制,实质上是一个通过自我调节与自我构建来实现自我平衡的亚稳定结构,这就是屯堡文化长期保持并承续的秘密所在。

四,地戏是屯堡文化意义产生过程中的“文化产品”,它是遗民携带来的“形式碎片”,于一定的契机下,在本地组成,由“与乡村祭祀结合在一起的武打活动”、“与母源地有关的民间宗教信仰活动”、“有驱魔纳吉之力的面具”、“作为内容黏合剂的民间唱书”等元素构成。它是一种成型于清代的继发性仪式剧,也是地区仪式剧,它承担整个社区彰显集体意识、为民众祈福消灾、进行道德历史教化和实现交际娱乐的功能。它是屯堡人群族标志性活动,构成了屯堡社区活动链的核心环节,既是公共资源,也创建了公共空间。同时又是屯堡文化精神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构建了一个建立在虚拟历史观上的一套国家至上,忠孝为本的民间意识形态。而突出忠的观念与强调国家意识,都反映了屯堡人的“正统国家武士”的身份认同。在乡民社会与虚幻的天皇玉帝之间多了一个想象的“国家权力”这个建构,这是普通农村所没有的特殊意识,也是地戏不同于其他民间戏曲的特点所在。

(三)

在对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结论作了以上概述以后,我们还需要对本书所研究的屯堡文化的意义、价值,以及对今天的乡村文化重建的启示意义,作更深入的探讨。这是一大题目,我只能就想到的三个问题,作一些简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