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墨家名学所有形式上的缺陷,未必就是它的弱点,未必不是它的长处。印度的因明学,自陈那以后,改古代的五分作法为三支,形式上似乎更严密了;其实古代的五分作法还带有归纳的方法,三支便差不多全是演绎法,把归纳的精神都失掉了。
古代的“九句因”,很有道理;后来形式更繁琐,于是宗有九千二百余过,因有百十七过,喻有八十四过,名为精密,其实是大退步了。欧洲中古的学者,没有创造的本领,只能把古希腊的形式论理演为种种详式。形式越繁,离亚里士多德的本意越远了。墨家的名学虽然不重形式,却能把推论的一切根本观念,如“故”的观念,“法”的观念,“类”的观念,“辩”的方法,都说得很明白透彻。有基本的学理,却没有累赘的形式。这是第一长处。
印度、希腊的名学多偏重演绎,墨家的名学却能把演绎归纳一样看重。《小取篇》说“推”一段及论归纳的四种谬误一段,近代名学书也不过如此说法。墨家因深知归纳法的用处,故有“同异之辩”,故能成一科学的学派。这是第二长处。
再说墨家名学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重要性。儒家极重名,以为正名便可以正百物了。当时的个人主义一派,如杨朱之流,以为只有个体的事物,没有公共的名称:“名无实,实无名,名者伪而已矣。”这两派绝对相反:儒家的正名论,老子、杨朱的无名论,都是极端派。“别墨”于两种极端派之间,别寻出一种执中的名学。他们不问名是否有实,实是否有名。他们单提出名与实在名学上的作用。故说:“所谓,实也;所以谓,名也。”实只是“主词”(Subject),名只是“表词”
(Predicable),都只有名学上的作用,不成为“本体学”的问题了。这是墨家名学的第一种贡献。中国的学派只有“别墨”这一派研究物的所以然之故。根据同异有无的道理,设为效、辟、侔、援、推各种方法。墨家名学的方法,不但可为论辩之用,实有科学的精神,可算得“科学的方法”。
试看《墨辩》所记各种科学的议论,可以想见这种科学的应用方法。这是墨家名学的第二种贡献。墨家论知识,注重经验,注重推论。看《墨辩》中论光学和力学的诸条,可见墨家学者真能作许多实地试验。这是真正科学的精神,是墨学的第三种贡献。墨家名学论“法”的观念,上承儒家“象”的观念,下开法家“法”的观念(看下文第十二篇)。这是墨家名学的第四种贡献。
总而言之,古代哲学的方法论,莫如墨家的严密,墨子的实用主义和三表法,已是极重要的方法论(详见),无一不显示出墨学的影响。庄子的名学,也是墨家辩者的反映(详见)。
惠施的时空论
一、惠施略传惠施曾相梁惠王。梁惠王死时,惠施还在(《战国策》),惠王死在公元前三一九年。又据《吕氏春秋》(二十一)齐梁会于徐州,相推为王,乃是惠施的政策。徐州之会在公元前三三四年。据此看来,惠施活动的时代大约在公前三八零年与前三零零年之间。
《庄子·天下篇》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又说有一个人叫作黄缭的,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和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只可惜那五车的书和那“万物说”,都失掉了,我们所知道的,不过是他的几条残缺不完的学说。
二、惠施历物之意(《释文》曰,历古历字,……分别历说之)。曰:
(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孙诒让曰:卑与比通,《广雅·释诂》曰:比,近也)。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六)南方无穷而有穷。
(七)今日适越而昔来。
(八)连环可解也。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三、十事的解说这十事的解说,自古以来,也不知共有多少种。依我个人的意思看来,这十事只是“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一个大主义前九条是九种辩证,后一条是全篇的论断。前九条可依章太炎的《明见》篇,分为三组:
第一组,论一切“空间”的分割区别,都非实有。
第二组,论一切“时间”的分割区别,都非实有。
第三组,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5)三组的论断:“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第一,论“空间”一切分割区别都非实有“空间”(Space)古人都叫做“宇”,《尸子》及《淮南子》注都说“上下四方”是宇。《经上》说:
宇,弥异所也。《经说》曰:宇,冡东西南北。“宇”与“所”有别。“东方”“西南角”“这里”“那里”都是“所”。“所”只是“宇”的一部分。弥满上下四方,总名为“宇”。故说“宇蒙东西南北”。宇是无穷无极,没有间断,不可分析的。
所以惠施说:“其大无外,谓之大一。”此是“宇”的总体。但是平常人都把“宇”分成种种单位,如东方、西方、一分、一厘、一毫、一忽之类,故惠施又说:“其小无内,谓之小一。”这是“所”,都是“宇”的一部分。其实分到极小的单位(小一)。还只是这个“宇”。所以惠施又说:“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分割“空间”到了一线,线又割成点,是“无厚不可积”了,却还是这“其大无外”的“宇”的一部分。所以那“无厚不可积”的和那“其大千里”的,只是一物,只是那无穷无极,不可割断的“空间”。
《墨辩》又说:宇或徙(或即域宇)。《经说》曰:宇,南北在旦,有(同又)在莫。宇徙久。
或,过名也。说在实。《经说》曰:“或,知是之非此也,有(同又)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谓此”南北“。过而以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
这两段说”宇“是动移不歇的。《经上》说:“动,或徙也。”域徙为动,故“宇或徙”是说地动。我们依着指南针定南北东西,却不知道“空间”是时刻移动的。早晨的南北,已不是晚间的南北了。我们却只叫“南北”,这实是“过而以已为然”,不过是为实际上的便利,其实都不是客观的实在区别。
当时的学者,不但知道地球是动的,并且知道地球是圆的。如《周髀算经》(此是晚周的书,不是周初的书)说:“日运行处极北,北方日中,南方夜半。日在极东,东方日中,西方夜半。日在极南,南方日中,北方夜半。日在极西,西方日中,东方夜半。”这虽说太阳动而地球不动,但似含有地圆的道理。又如《大戴礼记·天员篇》(此篇不是曾子的书,当是秦汉人造出来的),辩“天圆地方”之说,说:“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掩也。”这分明是说地球是圆的。惠施论空间,似乎含有地球是圆和地球转动的道理,如说:“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燕在北,越在南。因为地球是圆的,所以无论哪一点,无论是北国之北,南国之南,都可说是中央。又说:“南方无穷而有穷。”因为地圆,所以南方可以说有穷,可以说无穷。南方无穷,是地的真形;南方有穷,是实际上的假定。又如“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更明显了。地球圆旋转,故上面有天,下面还有天;上面有泽,下面还有山。又如“今日适越而昔来”,即是《周髀算经》所说“东方日中,西方夜半;西方日中,东方夜半”的道理。我今天晚上到越,在四川西部的人便要说我“昨天”到越了。
如此看来,可见一切空间的区别,都不过是我们为实际上的便利起的种种区别,其实都不是实有的区别,认真说来,只有一个无穷无极不可分断的“宇”。
那“连环可解也”一条,也是此理。《战略策》记秦王把一套玉连环送与齐国的王后请她解开,王后用铁锤一敲,连环就碎了,叫人答覆秦王说连环已解了。
这种解连环的方法,很有哲学的意义。所以连环解与不解,与“南方无穷而有穷”同一意思。
以上说“空间”一切区别完了。第二,论“时间”一切分割区别都非实有。“时间”(Time)古人或叫做“宙”,或叫做“久”。《尸子》与《淮南子》注都说“古往今来”是“宙”。
《经上》说:久,弥异时也。《经说》曰:久,合古今旦莫“久”是“时”的总名。一时、一刻、千年、一刹那,是时。弥满“古今旦莫”,“古往今来”,总名为“久”。久也是无穷无极不可割断的,故也可说“其大无外,谓之大一;其小无内,谓之小一。”大一是古往今来的“久”,小一是极小单位的“时”。无论把时间分割成怎样小的“小一”,还只是那无穷无极不可分割的时间。所以一切时间的分割,只是实际上应用的区别,并非实有。
惠施说:“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才见日中,已是日斜;刚是现在,已成过去。即有上寿的人,千年的树,比起那无穷的“久”,与“方中方睨”的日光有何分别?竟可说“方生方死”了。“今日适越而昔来”,虽关于“空间”,也关于“时间”。东方夜半,西方日中;今日适越,在西方人说来,便成昨日。凡此都可见一切时分,都由人定,并非实有。
第三,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科学方法最重有无同异。一切科学的分类(如植物学与动物学的分类),都以同异为标准。例如植物的分类:
但是这样区别,都不过是为实际上的便利起见,其实都不是绝对的区别。惠施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例如松与柏是“大同”,松与蔷薇花是“小同”,这都是“小同异”。一切科学的分类,只是这种“小同异”。从哲学一方面看来,便是惠施所说“万物毕同毕异”。怎么说“万物毕异”呢?原来万物各有一个“自相”,例如一个胎里生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弟兄;一根树枝上生不出两朵完全一样的花;一朵花上找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花瓣;一个模子里铸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铜钱。这便是万物的“自相”。《墨辩》说:“二必异,二也。”这个“二性”便是“自相”。有自相所以“万物毕异”。但是万物虽各有“自相”,却又都有一些“共相”。例如男女虽有别,却同是人;人与禽兽虽有别,却同是动物;动物与植物虽有别,却同是生物……这便是万物的“共相”。有共相,故万物可说“毕同”。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可见一切同异都不是绝对的区别。
结论惠施说一切空间时间的分割区别,都非实有;一切同异,都非绝对。
故下一断语道:“天地一体也。”天地一体即是后来庄子所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因为“天地一体”,故“泛爱万物”。
“泛爱万物”,即是极端的兼爱主义。墨子的兼爱主义,我已说过,是根据于“天志”的。墨家的“宗教的兼爱主义”,到了后代,思想发达了,宗教的迷信便衰弱了,所以兼爱主义的根据也不能不随着改变。惠施是一个科学的哲学家,他曾做“万物说”,说明“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所以他的兼爱主义别有科学--哲学的根据。
公孙龙及其他诡辩主义哲学
一、公孙龙略传《吕氏春秋》说公孙龙劝燕昭王偃兵(《审应览》七),又与《赵惠王》论偃兵(《审应览》一),说燕昭王在破齐之前。燕昭王破齐在公元前二八四至前二七九年。《战国策》又说信陵君破秦救赵时(前二五七年),公孙龙还在,曾劝平原君勿受封。公孙龙在平原君门下,这是诸书所共纪,万无可疑的。所以《战国策》所说,似乎可靠。依此看来,公孙龙大概生于公元前三二五年和前三一五年之间。那时惠施已老了。公孙龙死时,应当在公元前二五零年左右。此说和古来说公孙龙年岁的,大不相同。我认为公孙龙绝不能和惠施辩论,又不在庄子之前,《庄子》书中所记公孙龙的话都是后人乱造的。《庄子·天下篇》定是战国末年人造的。《天下篇》并不曾明说公孙龙和惠施辩论,原文但说: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此下纪辩者二十一事),……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此段明确的说“与惠施相应”的乃是一班“辩者”,又明确的说“桓团公孙龙”乃是“辩者之徒”,可见公孙龙不曾和惠施辩论。此文的“辩者”,乃是公孙龙的前辈,大概也是别墨一派。公孙龙最出名的学说是“白马非马”“臧三耳”两条。
如今这两条都不在这二十一事之中。可见与惠施相应的“辩者”,不是公孙龙自己,是他的前辈。后来公孙龙便从这些学说上生出他自己的学说来。后来这些“辩者”一派,公孙龙最享盛名,后人把这些学说笼统都算是他的学说了(如《列子·仲尼篇》)。我们既不知那些“辩者”的姓名(桓团即《列子·仲尼篇》之韩檀,一音之转也),如今只好把《天下篇》的二十一事和《列子·仲尼篇》的七事,一齐都归作“公孙龙及其他辩者”的学说。
二、公孙龙子今所传《公孙龙子》有六篇,其中第一篇乃是后人所加的《传略》,第三篇也有许多的错误,第二篇最易读,第四篇错误更多,须与《墨子·经下》《经说下》参看,第五第六篇亦须与《经下》《经说下》参看,才可懂得。
三、《庄子·天下篇》的二十一事(《列子·仲尼篇》的七事附见)。
(1)卵有毛。
(2)鸡有三足(《孔丛子》有“臧三耳”)。
(3)郢有天下。
(4)犬可以为羊。
(5)马有卵。
(6)丁子有尾。
(7)火不热。
(8)山出口。
(9)输不碾地。
(10)目不见。
(11)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亦有“指不至”一条)。
(12)龟长于蛇。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14)凿不围枘。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列子》亦有“影不移”一条)。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17)狗非犬(《列子》有“白马非马”。与此同意。说详下)。
(18)黄马,骊牛,三。
(19)白狗黑。
(20)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列子》作“物不尽”)。
此外《列子》尚有“意不心”,“发引千钧”两条。四、总论。这些学说,前人往往用“诡辩”两字一笔抹煞。近人如章太炎极推崇惠施,却不重这二十一事,章太炎说:辩者之言独有“飞鸟”“镞矢”“尺棰”之辩,察明当人意。“目不见”“指不至”“轮不碾地”亦几矣。其他多失伦。夫辩说者,务以求真,不以乱俗也。故曰“狗无色”可,云“白狗黑”则不可。名者所以召实,非以名为实地。故曰“析狗至于极微则无狗”可,云“狗非犬”则不可。(《明见篇》)章太炎此说似乎有点冤枉这些辩者了。我且把这二十一事分为四组(第八条未详,故不列入),每组论一个大问题。
第一,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3)、(9)、(15)、(16)、(21)。
第二,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这一组又分两层:
(甲)从“自相”上看来,万物毕异。(13)、(14)、(17),(乙)从“共相”上看来,万物毕同。(1)、(5)、(6)、(12)第三,论知识(2)、(7)、(10)、(11)、(18)第四,论名(4)、(19)、(20)五、第一,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惠施也曾有此说,但公孙龙一般人的说法更为奥妙。(21)条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一条可引《墨子·经下》来参证。《经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