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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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要以民间投资部分替换国企投资,这是共富之道

——夏斌如何降低“国进民退”的现象?在解决促进新消费的资金来源问题上,您曾提议“应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的分红范围,有计划地减少国有企业的政府持股比例,以增加国家财力来大力扶持居民消费”。基于中国的国情,扩大国企分红范围,落实起来能否冲破重重阻力?夏斌:有两条措施。第一条措施是,进一步扩大国企分红范围,有计划地减少国有企业的政府持股比例,以增加国家当年财力,大力扶植居民消费。目前,不管是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还是扩大内需中的居民消费水平;不管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社保水平,还是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直接受制于当年的国家财政收入状况。虽然2009年财政安排已出现3%左右的赤字,但我认为,这时不仅要算当年财政部的财政收入账,更要算国家大账,算国家收入账,算国家资产负债表账。因为与我国政府手中掌握的财力相比,负债累累的美国、日本政府根本不能比。中国政府手中掌握了中央、地方国企及金融企业优良资产有十几万亿元。要进一步增强提高居民消费的国家财力,我们是有余力、有空间的。

一是除了对中央企业继续认真执行国企资本分红制度、充实中央财政预算外,对各级地方国资企业也可执行国企资本分红制度,以充实地方财力或者减少中央财政的转移支出。而且,分红的比例可以动态执行,酌情提高。二是可以在目前国企持股的上市公司部分股权划拨社保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上市公司的国资控股母公司以及未涉及上市的一切国有企业,根据国家战略意图,除需要继续保持绝对或相对控股比例之外的,可以有计划、有选择地逐步减少政府的持股比例,向市场竞售。中国是个高储蓄率国家。政府减持后,不是简单地吃光、分光,而是欢迎民间资本投资投股,整个社会的投资率并不降低。政府减持部分股权后获得的资金,应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国家提高居民消费和公共财政。这是第一条措施。第二条措施是,加快组织和扩大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提高投资中的民营资本占比。

今后,对政府新增投资项目,包括在这一轮中央和地方刺激经济中安排的“4万亿”项目,只要是有盈利回报的项目,除需要贯彻国家战略意图之外的,各级政府应该坚决做到“不与民争利”。鼓励和放宽政策,尽可能吸引私人资金投资工业、市政设施、金融、医疗和教育等领域。政府腾出资金后,同样是充实居民消费和公共财政的资金来源。与此相适应,金融的投融资制度一定要跟上。在吸引民间资金方面,社会上已讨论了很长时间。现在的关键是要抓落实,要加快有关领域的制度改革。应该做到,哪方面有阻力,就坚决改革哪方面的制度。如果中央政府有决心改革,但有关部门改革方案迟迟拿不出,中央政府可以同时委托市场机构去研究、出方案,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提高执政效率。在当前扩大投资的情况下,鼓励民间投资跟进的意义,不仅仅是刺激经济的短期意义,更重要的是,如何看到它对解决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中长期意义。

首先,政府通过减持部分股份和减少投资,各级财政可省下一大笔投资或者可以持续增加一大笔收入,集中用于扩大消费、提高居民消费率和增强公共财政实力,有助于解决经济可持续性增长中的结构问题。其次,中国是个高储蓄率国家。由部分民间投资替换国企投资,只是改变了投资人性质,整个社会投资率水平并不变,因此既不影响当前刺激投资的需要,也不影响将来经济增长中合理的投资需求。再者,如果不以部分民间投资替换国企投资,就容易出现国企投资→赚钱→再投资的循环,进而出现改革中“国进民退”现象的加重,出现当前房地产市场上炒作“地王”的多半是国企的现象。如果以部分民间私人投资替换国企投资,而且由于私人投资更多的是通过创新金融工具,集聚众多居民储蓄进行投资,则投资回报率越高,越有利于解决收入分配结构问题和刺激居民消费。

特别是如果进一步放宽市政设施和休闲养生、文化娱乐、医院教育等服务产业的投资门槛与限制,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居民的服务性消费水平,有助于形成我国投资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众多案例表明,私人投资的产权约束力强,比国有投资讲究效益,有利于防止低效、重复投资,同样有利于防止重大项目投资中防不胜防的各种腐败现象(当然,不排除私人投资中也会出现为争项目而产生的行贿腐败)。鼓励民间私人投资工业、市政设施等实体经济,是鼓励老百姓在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中得到更多的资本收入意义上的财产收入,而不是鼓励老百姓得到更多的房地产市场等虚拟资产市场意义上的财产收入。此时,如果政府再配以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予以引导,更是有助于克服中国经济增长中的泡沫现象。国外一些事例已表明,将房地产市场主要作为居民消费市场而不是资产市场的国家,如德国、新加坡,其经济的增长就不容易出现资产泡沫。采取以上两条措施,同样是让国民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当今,也有条件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之后,逐步探索解决共同富裕的道路,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