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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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1)

本章重点:罪犯改造心理学是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解释罪犯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并探讨如何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原理和技术,促进罪犯的心理转化,从而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学科。罪犯改造心理学具有中间学科、综合性学科、应用性学科的性质。关于罪犯矫正的心理学思想,影响比较大的有行为主义心理学、精神分析学说、人本主义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

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一、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确定客观存在的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得以建立的前提和基础。罪犯改造心理学是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解释罪犯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并探讨如何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原理和技术,促进罪犯的心理转化,从而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学科。

(一)罪犯心理

心理学主要以人的心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罪犯是指因为犯罪,依法被国家审判机关判处刑罚,送交监狱机关接受惩罚和改造的服刑人员。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以罪犯这个特殊人群的心理现象为研究重点的。根据罪犯是否被监禁,罪犯有两类,一类是被监禁的罪犯,他们在监狱等监管机构中服刑。还有一类是非监禁型的罪犯。我们这里主要以被监禁的罪犯心理为研究对象。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人的心理本质的解释是:人的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罪犯心理产生的方式同样是其大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研究罪犯心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罪犯心理形成的条件、心理构成的内容都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罪犯心理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产生的。罪犯心理的产生与其服刑改造的特定时期相联系,与他们所处的监狱这一特定空间环境相联系。罪犯过去生活的环境构成了其原有的心理的源泉,当前所经历的特定的时空环境,则是其新的心理产生的源泉。

2.罪犯心理是服刑前已经存在的心理与服刑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经过已有的知识、经验以及个人特征的折射而带有主观性。同样,罪犯对服刑环境的反映也是在其原有的心理基础上进行的。罪犯的原有心理,既有常态心理,也有区别于常人的犯罪心理和在接受刑事审判过程中形成的刑罚心理。

3.罪犯心理存在于服刑活动中,并通过服刑活动表现出来。人的心理反映与其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罪犯心理是在服刑改造活动中形成,并在改造过程中随着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发展变化。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认为罪犯心理是罪犯在服刑期间存在的、是其原有心理与服刑环境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并通过服刑活动表现出来的心理和行为的总和。

(二)罪犯改造

罪犯改造是司法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为转变罪犯思想,矫治罪犯恶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而进行的活动。罪犯改造一方面是罪犯被强制要求接受劳动和教育,进行再社会化。另一方面是罪犯经过内省,产生自我改造的要求,自觉接受行刑机关的管理和教育,积极主动地劳动、学习,进行自我改造。

根据上面对罪犯改造的理解,罪犯改造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1.罪犯改造是转变罪犯思想的活动。要转变罪犯的思想,必须进行一系列相关的活动。在一系列的系统的改造活动中促发罪犯的认知冲突和思想斗争,最终通过接受符合社会要求的价值观和表现亲社会行为来达到认知的重新平衡,完成心理和思想的转变。因此,罪犯改造是由一系列针对罪犯思想转变而开展的活动构成的。

2.罪犯改造要借助一定的方式。转变罪犯的思想和心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凭借科学的方式方法才能实现。凡是有利于罪犯的思想和行为向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的措施、方式和方法,只要它们不具有违法和违反道德的性质,不会造成损害罪犯和他人的结果,都可以在罪犯改造中加以利用。这些方式中,有教育性质的方式,也有劳动性质的方式,还有心理和行为矫治性质的方式。

3.罪犯改造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罪犯的反社会心理和不良行为习惯。罪犯心理系统中,曾经支配他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以及对犯罪心理形成起影响作用的心理缺陷和不良行为习惯,是罪犯改造活动具体指向的对象。所以,在罪犯改造过程中,应该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矫治罪犯,才能更有效地改造罪犯。

4.罪犯改造的目标是使罪犯成为守法的公民。罪犯改造实质上是对罪犯施行的重新社会化的过程,最终是为罪犯重新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而进行的。监狱机关围绕罪犯改造的最终目的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和组织的活动,都是在为罪犯回归社会、适应社会提供心理准备。

二、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的具体内容

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罪犯改造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罪犯改造心理学属于应用学科之列,但是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有它的基本理论问题。有关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邻近学科的关系、它的学科性质等,这是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同时,罪犯改造心理学作为心理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是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在实践领域的应用。那么,它应该如何借鉴吸收心理学的各种学说的研究成果为自身发展服务,同样需要研究。再有,罪犯心理转化的动力、规律和机制是什么?影响罪犯心理发展变化的因素有哪些?揭示罪犯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关系到我们在科学认识罪犯心理发展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应当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去促进罪犯心理的转化,避免或预防罪犯心理的恶性变化,最终实现罪犯改造的目标。

(二)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系统而独特的研究方法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用什么样的观点、方法来研究罪犯心理,如何研究罪犯心理?罪犯改造心理学应如何在方法论上取得突破以推动该学科的健康发展?这些都是非常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三)罪犯心理

首先要研究罪犯的一般心理。罪犯的一般心理是指罪犯心理中区别于正常社会公民,但又存在于不同类型的罪犯心理中的共同特性的表现。罪犯一般心理的探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从罪犯心理在构成内容上进行分析,还有就是从服刑环境下罪犯心理的共同特性以及在服刑的不同时期,罪犯心理表现的共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其次要研究罪犯的类型心理。不同犯罪类型、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和犯罪经历,以及被判处不同刑期的罪犯有各自的心理特征。对罪犯心理的类型特征的研究可以为罪犯的分类矫治提供依据。

再次,罪犯的群体心理研究。罪犯在监狱环境下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罪犯群体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互动有什么特点?罪犯个体和群体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罪犯中的非正式群体如何产生、发展、变化?罪犯群体有何心理效应?这些都是罪犯改造心理学需要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另外,罪犯的异常心理或变态心理在监狱环境中有何特点?有哪些表现?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制订有针对性的矫治计划。

(四)如何促进罪犯改造的心理学问题的探讨

为了促进罪犯的心理转化,需要研究并回答如何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激发罪犯的改造动机,转变罪犯的改造态度。还要研究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手段有哪些,如何在监狱中对有需要的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问题。

(五)罪犯心理的测评

对罪犯心理进行评估是改造罪犯和评价罪犯改造效果的需要。因此,罪犯心理评估的方法、手段、类型有哪些?罪犯心理评估应包括哪些内容?罪犯心理评估的程序和实施等,都是罪犯改造心理学必须加以关注的问题。

(六)监狱人民警察心理

包括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和职业心理素质,警察的职业倦怠心理分析,如何预防监狱警察的职业倦怠等问题的研究。

根据上面对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到,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所要承担的任务就是,描述和说明罪犯心理的现实状况,解释罪犯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根据描述和解释的结果,对罪犯心理的变化发展进行预测,进一步考虑如何对罪犯施加影响及施加什么样的影响作用以引导其心理的积极转化。

罪犯改造心理学学科性质

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罪犯改造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一)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一门中间学科

在学科分类中,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罪犯改造心理学是心理科学的分支学科,同时又与刑事法学密切联系。因此,分析罪犯改造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不能脱离它的母体学科。首先,心理学既要研究心理现象的物质本体,即心理的神经生物学基础,还研究在计算机上模拟人类的行为等。在这个意义上,心理学的研究目标和手段都和自然科学一样,因而具有自然科学的性质。但是,人又是社会的实体,人的心理现象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心理学的研究又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所以,心理学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性质,属于中间科学。其次,刑事法学、犯罪学等显然属于社会科学。因此,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一门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性质的中间学科。

(二)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

心理学的众多分支学科常常被分为理论学科和应用学科。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是直接为罪犯改造的实践服务的,其目的是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技术,促进罪犯的改造。罪犯改造心理学的价值在于应用。它从罪犯改造的理念、原则、方法、手段上对罪犯改造的实践都具有指导意义,使罪犯改造的实践向更有效、更高水平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罪犯改造心理学是心理学科中的应用性学科。

(三)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罪犯改造中的心理学问题的研究是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必然要涉及改造活动的各个方面,同时,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因此,罪犯改造心理学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和吸取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其他分支学科的知识原理和方法,去认识和研究改造对象和改造过程。它是对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原理、思想观念的融合吸收、方法的引进及成果的借鉴,而不是相关学科内容的简单拼凑。因此,罪犯改造心理学具有综合性学科的性质。

二、罪犯改造心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罪犯改造心理学是介于监狱学科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因此,罪犯改造心理学与两大主体学科——心理科学和监狱学科关系密切。

(一)罪犯改造心理学与心理学科的关系

作为研究人类心理和行为规律的科学,心理学发展到今天,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研究主题不断深入,使心理学成为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逐渐演变出众多的分支学科。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等属于基础领域的学科,教育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以及法律心理学等属于实践应用领域的学科。

普通心理学是概论性的基础理论学科,是科学心理学的入门。它主要研究心理现象产生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如感知觉、记忆、思维的一般规律,人的需要、动机及各种心理特性的最一般的规律等。普通心理学还要研究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如心理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心理与脑的关系,各种心理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在人的整个心理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心理和行为的最一般的方法等。普通心理学概括了各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同时又为各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对心理学的各分支学科,包括罪犯改造心理学具有指导意义。罪犯改造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应用学科,它应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去研究罪犯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的心理规律以及促进罪犯改造的心理学原理等。普通心理学所揭示的人的心理的基本概念、特点、结构和规律,是理解和进一步研究罪犯心理的基础知识。普通心理学所揭示的关于人的心理实质、各种心理活动的基本规律、人的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心理学研究的各种方法都要在罪犯改造心理学中得到体现和应用。同时,罪犯改造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丰富充实普通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社会心理学是系统研究人们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的科学。社会心理学所揭示的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的基本规律,为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社会心理学关于个体社会化的心理机制、群体心理、人际交往心理等原理在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中得到具体应用,罪犯改造心理学关于罪犯群体互动和罪犯群体中的人际关系的研究等内容可扩充社会心理学知识。现代社会心理学常常将包括罪犯改造心理学在内的法律心理学看做是应用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旨在探究个体生命全程中身心变化与其年龄之间的关系。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罪犯的生理心理特点,采取适合的心理矫正的方法和措施;发展心理学关于儿童青少年的心理过程和社会性发展的规律的研究成果,对于我们认识、理解与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和行为及其成因,提供了必要的基础知识。同时罪犯改造心理学对于罪犯因为社会化缺陷而导致心理发展中的危机的产生的研究,扩展了和充实了发展心理学的内容,为促进人的心理的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教育心理学研究学校教育和教学过程中所包含的各种心理现象的规律。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包括受教育者道德品质的形成、学习动机的激发、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心理个别差异和教育者的心理品质等。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直接关系到人才的培养。罪犯改造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属于教育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即矫正教育。从这个角度思考,教育心理学关于受教育者品德形成的规律、行为规范的学习的规律、知识技能掌握的规律等,在矫正教育活动中同样具有运用价值。当然,罪犯改造心理学在研究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关于犯罪人不良品德和犯罪心理形成过程规律等内容,充实了教育心理学相关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