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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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华丽转身

她和他,同学7年,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

爱情像不经意间落下的牵牛花的种子,落在彼此的心上,兀自牵绕缠绵成一片。便爱了。

都说是郎才女貌好佳偶的。她不曾想过背离,看身边他人的爱情曲曲折折,她总是暗自庆幸自己的风调雨顺。

他们开始商量着买房。看过无数的房之后,他们终于在环境幽静的一处,物色到一套住房,面积不大,却足以安放他们的爱情。她喜欢那里的落地窗,可以接受满阳台的阳光。她说,结婚后,她就在阳台上为他熨衣裳。他听了,笑,笑得很幸福。

甚至设想到将来,将来老了,阳台上会长满花草,还养一只会唱歌的鸟。他们两个,就偎在阳台上晒太阳,看花开,听鸟唱。

这样的爱情很绮丽。她常常有些不相信地问他,是真的吗?他就伸手刮她的鼻子,说,是真的。

如此的美好持续了一段时日后,某一天,她再问他,是真的吗?他不曾热烈地回她。他眼光散淡,让她陌生。

他们之间,渐渐地云遮雾挡,像隔了一座山峰。再相处的时候,多半无话。这个时候,他们买的新房子的钥匙到手了,她试探地跟他说,结婚吧。他掉转头,眼睛看着窗外的景,漫不经心地回,等等再说吧。她只听得“砰”一声碎响,是花朵爆开的声音。满地落红,无法收拾。

也终于知道,他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女孩是他上司的女儿。上司已给他俩在繁华地段买了一套房,房子大而奢华。他却迟迟不肯告诉她。

她独自一人,狠狠流了一通泪。然后,收拾掉泪痕,约他见面。

见面的地方,是她和他常去的街心公园。春天的太阳,闪着钻石一样的光芒。身边是姹紫嫣红,一个城,刹那间显得风情万种。她盛装而出,款款而至。他讶异地看着盛装的她,问,今天什么日子?这么隆重?她看着他笑,平静地说,今天,是我和你分手的日子。然后伸出手来,轻触他的手,说一声,你多保重,就转身而去,留一个华丽的背影,给他。其时,太阳娇好,金钟花开得漫天漫地。

经年之后,同学聚会,他去了。她正和先生在外度假,没去成。

聚会上,有人说起她,大家都羡慕她日子的丰盈。他的眼里,有深深的悔。记忆总在花开的时节疼痛,那漫天漫地的金钟花呀,是一场华丽的盛会。他在记忆里怀念她。

有同学辗转把这些告诉她,她只淡淡一笑,转身去给阳台上的花花草草们浇水。那是先生买了送她的,在饱满的阳光下,花草们正枝叶葱茏。当年她的华丽转身,不但留住了她的自尊和优雅,还为自己留住了一颗,完整的心,好继续去爱。

暖手套

第一场冬雪降临的时候,他在女生宿舍楼前拦下她,伸出冻得通红的双手,弯着一双好看的眼,笑对她说,能不能请你帮我织双暖手套?她讶异地瞪大眼,是受到意外惊吓的一只蝶。雪花点点,从光秃的法国梧桐树上落下来,落她一身。她讶异的样子,也有着说不尽的动人和妩媚。他的心,忍不住狂跳。

其实,早就相识了,早就在心中默许过无数遍。但他羞涩,她矜持,于是错过无数的花前月下。在临大学毕业的这年冬天,他终于寻到这样一个理由,可以冠冕堂皇地接近她。这没什么的,班上其他男同学,都请女生织过手套的。他想,一旦被拒绝了,也好笑笑而退,把一切掩藏得如白雪覆盖。

她的心中此时早已涟漪千起了,他微笑的眼,是她私密的想望啊!但嘴上说的却是,对不起呵,我不会织呢。然后,掉头而去。留他一个人愣愣的,望她上楼的背影。雪花落下,冰凉入骨。

她不是个手巧的女生,是真的不会织手套,在此之前,她从没碰过编织针。但她却决定要帮他织一副暖手套了。所以,一回到宿舍,她就跟同宿舍的女生打听,手套怎么织,要用多少毛线。同宿舍的女生大跌眼镜了,问她,怎么突然想起学织手套的?她笑,我哥要我帮他织呢。那边惊讶,你有哥?怎么没听你提过?她始才发觉失态,慌忙掩饰过去,啊,是堂哥。

到商场挑毛线,有女生自告奋勇要帮她参谋,她谢绝了。她要自己给他挑。她花近半天的时间,在满眼的红红绿绿之中,终于挑得一款,草黄的,是麦秸的颜色,有着熨帖的温暖。细细的甜蜜,就如四月的刺槐花开,一点一点入了心。

抱回来,在冬夜的灯下学织,很笨拙地。她觉得她像只学跳舞的小熊。四周俱静,夜寒沁骨,她的手冻僵了,不得不每织两针,就停顿一下,把手伸到被窝里暖和暖和。再编织时,就是十指的温暖了。

在第二场冬雪降临的时候,她终于织好了给他的手套,厚厚的柔软的,麦秸的温柔之色。为此,她的十指,无一完整,全冻成胡萝卜似的了。

她去找他,却赫然瞥见他的手上,正戴着一副暖手套。色彩明艳,是张扬着的温暖。她的笑凝在脸上,心里面有暗流汹涌,然后止息,——成冰。

他们之间再无瓜葛,但消息却辗转地被同学递来递去。他知道她毕业后分在省城,恋爱了,成家了。她知道他毕业后去了南方,混得很不错,结婚了,有孩子了。

某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们的一个同学打来的。同学告诉她,在南方,遇到他了,他们很热闹地在一起喝了酒。就谈到了当年的往事,就谈到了她。同学说,当年,他是真的爱你的呀,你为什么不肯替他织一副暖手套呢?

尘封的记忆,一下子被风掀开,她想起大冬天的夜里,冻得通红的十指,想起那缠绕在十指间无尽的温柔。回首望过去,居然没有心痛,只有感动,感动于当年的那份痴情。她就笑了,说,我织过的,只是,他手上早戴上了别人的暖手套了。说这些时,她的眼光落到桌上的水晶瓶上,那儿有花开得正好,瓣白如云,是百合。老公送她的。她想,该给花换水了。

又一年的冬天降临了,雪很早就飘落到她的城。在第一场雪就要结束时,她很意外地收到他寄她的一张明信片,画面是明净的忧伤:冬雪。落尽叶的法国梧桐。还有,高远的天。他在旁边写一行小字:我以为没有希望的,所以把我母亲早就给我邮来的手套戴上了。

她愣愣发一回呆,赶紧去找那副暖手套。她明明记得,她一直带着它的,但怎么也找不着了。或许,搬家时遗失了。她怅然而笑。窗外的天一点一点暗了去,一天又过去了,这是消失,是永远不可再现的消失呢。如同那副暖手套……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皮把它闻出。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普通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的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亦是。为了傅文,她一次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黄疸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垃圾筒,说,姐,你干吗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这就是爱。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汤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她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的羊汤泡面的。但一个冬天过去,傅文却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着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见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还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吃。

她倚着门静静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都不喜欢。

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它插着翅膀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