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音乐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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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音乐”探源

音乐(英文写作“Music”),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来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音乐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音乐,起源于劳动。那么,“音乐”一词是怎样形成的呢?

“音”和“乐”,在中国古代,是含意上有区别的两个字。在商代甲骨文中,“音”写作,下部是口字,上部为管乐器的象形,意思是用口吹管乐器而发“音”,所以是会意字。商代,“音”与“言”两字还可通用;在商代甲骨文中,“乐”写作,上方是丝字,下方是木字,丝(弦)附在木上,正是用来奏“乐”的弦乐器的象形。在先秦典籍中,特别是在诸子言“乐”的著述里,“乐”不是指音乐而言,它一般与“诗”、“歌”、“舞”等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是当时多种艺术类型的总称。正如《乐记·乐本篇》所说:“比音而乐之,及于戚羽旄,谓之乐。”

“音”与“乐”两字在古代文献中分别出现时,多具有不同的含义。如,《乐记》中载:“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将“音乐”两字连用最早的实例,是《韩非子·说林下》:“吾尝好音乐,此人遗我鸣琴。”在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大乐篇》中也出现了这一词:“音乐之所以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当然,当时的“音乐”一词的含义和现在的不尽相同。当时是指一种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的综合艺术形式。

英语中的“音乐”一词写作“Music”,是由拉丁语“Musica”演化而来的,最早源于古希腊语“Mousike”一词。直到公元前五世纪,“音乐”一词才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形式而被人们接受并沿用下来。现在,欧洲各国语言中的“音乐”一词,大都由古希腊语——拉丁语的词根变化而成。在日语中,原来是没有“音乐”一词的,只是借用汉字的书写和发音。产生于八世纪中叶的日本最古老的诗歌集——《万叶集》中,才开始见有“音乐”一词,其写法和含义与中国古代文献相同。直到“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采用了中国《吕氏春秋》等古代文献中的“音乐”一词作对应用语而加以意译使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日本学习音乐的中国留学生曾志忞、沈心工等人,又将日语汉字中的“音乐”一词再传回中国。从此以后,在中国人的口语及书籍中,“音乐”这一古老而又新鲜的词汇就广泛地流传开了。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其主要表现手段是节奏、旋律、音色、力度以及和声、复调、曲式、管弦乐法等等。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独特的音乐语言和不同的演唱、演奏风格。丰富的人民生活、火热的劳动实践和各民族民间的优秀音乐,是专业和业余音乐创作者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每首作品必须在演唱、演奏的过程中才能产生艺术感染力。音乐作品可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按形式、体裁和风格等的不同,还可以分为:独唱、重唱、合唱等歌曲;独奏、重奏、合奏等乐曲;吹打、丝竹、民族管弦乐曲和交响乐曲;戏曲、曲艺音乐以及新歌剧、秧歌剧、舞剧、电视、电影或话剧的配音歌曲、乐曲等许多种不同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