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执着的传统:平安村的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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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四、平安村的家庭结构

根据《鹿泉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2003年)》,平安村共有2394人、607户,由此可以计算出平安村的户均规模是3.95人。据此户均规模推断,平安村主要的家庭类型应当是核心家庭。我在村中访谈了许多人,他们无一例外都肯定地说村里没有扩大家庭(有同一辈分的两对夫妇生活在一起的家庭)的存在。虽然在我查看村委会的户口簿时发现有扩大家庭的记录,但通过询问村里负责户籍的干部后确认,这种情况仅仅是兄弟分家后并没有到户籍机关分户,其实他们早就分开生活了。遇到这种情况,我在进行统计时就把它分为一个主干家庭和几个核心家庭(依据兄弟数量而定)。在确定家庭结构时,另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是老年人的情况。有些老年人在儿子们分家后自己立户,但他们可能是自己独立生活,也可能是儿子们轮养。有些老年人将户口挂在某一个儿子的名下,但他们也可能独立生活,也可能被儿子们轮养。再者,老年人是否独立生活还受到他们的生命周期的影响,比如当他们夫妇都健在并且生活能自理的时候,他们可能独立生活;而当他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丧偶以后,他们也会被儿子们轮养。还有一个因素会影响对农村家庭结构的判断,那就是在很多家庭中,既有农业户口,又有非农业户口,而非农业户口的人在村委会的户口簿上不会登记。这就会造成这样的情况:有些家庭本来是健全的,但它们在户口簿上的记载看起来却像是残缺家庭。因此,确定家庭结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是对户籍上显示为扩大家庭的情况分为一个主干家庭和几个核心家庭,使户口信息更能反映实际的家庭结构;二是将那些升学和参军的人的户口信息保留在统计数据中,这可能使统计出来的人数大于实际拥有平安村户籍的人数。

依据户口簿上对家庭成员的统计结果,我们可以得出各种家庭类型的比例。目前平安村的主要家庭类型是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因此我将把平安村的全部家庭分为主干家庭、核心家庭和其他家庭三类。由于户主都是已婚的男人或女人,我们可以把出现家庭成员类型“父”、“母”、“儿媳”和“女婿”的家庭计算为主干家庭。核心家庭的定义是,出现家庭成员类型“妻”或“夫”,但除“子”、“女”外,又没有出现其他类型家庭成员的家庭(这可能包括空巢家庭,但不包括单亲家庭)。根据以上定义我们把平安村的所有家庭分类如下。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平安村有许多老人是被儿子们轮养的,但反映在户口上的是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是主干家庭,而其他儿子都是核心家庭。其实这也是合理的,因为,虽然几个儿子的家庭事实上都是周期性地成为主干家庭,但就每一个时刻来看,主干家庭的数量是固定的。只不过每一个家庭都可能在某一时刻成为一个临时的主干家庭。

在平安村的人口信息中,与本研究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历年来人们生育子女的组合情况,因为子女组合情况与将来遗产继承的情况直接相关。此统计的目的是,了解在各个年龄组的人们生育子女的组合情况,如只有女儿的家庭有多少,各有一个、二个和三个及以上儿子的家庭各有多少。进行统计时,我选择了子女都没有结婚的家庭,因为子女一结婚就会分家,这样在户口簿上就不再能反映子女数量的情况。我选择了户主年龄在35~50岁的家庭(我调査发现,平安村绝大多数50岁以下的男人的孩子还没有结婚,而35岁的人一般都完成了生育的任务,不会再生孩子了),统计各个年龄段的户主的子女组合情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即随着户主年龄的降低),纯女户的比例在上升,而多子(三个或三个以上儿子)户越来越少而最终趋向于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安村的户均子女数明显下降了,有子户的平均儿子数在35~38年龄段的户主组出现了下降。在纯女户的绝对数和占总户数的比例都在上升的同时,户主47~50年龄段的纯女户的户均女孩数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年龄段的户均女孩数量。我们可以推论,随着户主年龄的逐渐下降,他们趋向于不再为得到男孩而继续超生(当然,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加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虽然上述数据可能因为例数太少而削弱了统计学差异的显著性,但三女户数量的减少以至于消失则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上述人口趋势对平安村未来的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将产生深远影响:招婿婚姻将增多,分家情况将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