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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范纯仁

范纯仁(1027~1101年),字尧夫,苏州吴县(今江苏吴江市)人。名相范仲淹之次子。他23岁中进士,但由于深受“父母在,不远游”思想的影响,不愿离开父母而外出做官,直到其父去世后才开始踏上仕途。并从知县、知州、给事中,一直升为宰相。是中国历史上著名清官之一。

最初,范纯仁担任襄城县(今河南睢县)知县。他发现当地百姓不懂养蚕织布,就从其他地方聘来技师,教给他们有关技术。同时,鼓励他们种桑养蚕。他还专门作出规定:凡栽植桑树达到一定数额者,一旦犯有较轻的罪,可以酌情减罚。后来,百姓们都从种桑养蚕中得到了实际利益,无不对他由衷地感激。

当范纯仁改任襄邑县知县时,该县有一大片牧地直属朝廷而不归县管。有一次,卫士牧马时践踏了老百姓的庄稼,还和百姓发生了争执。范纯仁派衙役捕了这名卫士,将他痛打了一顿。牧主闻讯大怒,斥责范纯仁说:“卫士乃天子的卫士,你小小县令岂能如此大胆!”随后,向皇帝告了御状。范纯仁却争辩道:“养兵出于税亩,若是暴民田而不得问,税安所出?”皇帝认为他言之有理,遂将牧地划归所在县管理。

不久,襄邑县一带久旱不雨,禾苗日见枯萎。范纯仁预感到饥荒即将来临,便与本县的船商约定,将其贩卖的粮食贮存在当地一些寺庙中,一旦百姓缺粮,官府全部收购。果然,为时不久,附近几个县都闹起了饥荒,惟独襄邑县的百姓不愁没饭吃。

在范纯仁担任庆州(今甘肃庆阳)知州时,庆州也在闹饥荒,而且情势异常严重。范纯仁决定发放常平仓的粮食救济百姓,但僚属们却一致劝他先奏请朝廷,待朝廷批准后再办。他理直气壮地说:“上报已经来不及了,若朝廷降罪,由我独自承担。”也正由于他果断地采取了这一措施,才使众多百姓没有一个饿死的。

在范纯仁治理庆州期间,曾发生过这么两件事:一是有人诽谤说:在闹饥荒时该地区仍然饿死了不少人,所以范纯仁的奏章有假,“全活不实”。因此事涉及到欺君之罪,所以皇帝下诏遣使前去调查。当使者发现邻近庆州的邠州(今陕西彬县)、宁州(今属甘肃)之间有许多新坟墓,以为这就是“全活不实”的证据,便扒开坟墓将死者遗骸一一登记,上报朝廷。然而,有关方面却很快查证落实,这一切“乃前帅楚建中所为”,与范纯仁毫不相干。于是,朝廷决定治楚建中的罪。范纯仁获悉后,连忙上疏为楚建中开脱。他说:楚建中是守法的。当初,他是先向朝廷申请用常平仓的粮食来赈灾,待朝廷批准后再办理。申请期间,免不了会有人饿死。也正由于饿死了人,他已经坐罪罢官;若以目前的原因对他再追究,则属一罪再判了。皇上点头称是,遂采纳了他的意见。

二是环州(今甘肃环县)知州种古公报私仇,将一位羌族属吏说成强盗,将他流放南方。该人路经庆州,突然大喊冤枉。范纯仁一过问,马上认定他不是强盗而是一位属吏,便将他适当安置起来,打算和种古另行商榷。种古得知后惊惶失措,为逃避罪责,竟采取了恶人先告状的手段,向朝廷控告范纯仁姑息养奸。朝廷派来查处此事的御史,开始时过于听信种古的一面之词,决定将范纯仁逮捕入狱。消息传出,震惊四方,好几万老百姓主动聚集起来,拦住御史的马哭求释放范纯仁。为表达他们强烈的愿望,他们中竞有“自投于河者”。那御史深受感动,遂重新审理此案。结果,真相大白,种古以诬告罪被贬,范纯仁一如既往。

范纯仁在担任齐州(今山东济南)知州时,当地民风剽悍,“人轻为盗劫”,根本没将打家劫舍当回事。有人劝他说:您一向以宽仁理政,恐怕不适合这儿的实际情况;所以,似应采取严酷的手段来治理。他摇摇头,说:宽仁出自人的本性,若强行采用刚猛,势必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无异于玩火自焚!

有一次,范纯仁去狱中视察,发现那儿关押的犯人满满的,而且大都是些小偷小摸之类的轻罪犯。他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让这些人保外输纳赎金呢?州通判回答道:如果将这些人放出来,地方治安肯定又会乱,所以,历来采取的措施是将他们关起来,一直到他们病死,以便为民除害。范纯仁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大声呵斥道:按法律,他们不该死;而你们却变着法儿让他们死,天理何在?说罢,立即命人将所有在押的轻罪犯通通叫到庭下,先是训斥了一番,接着规劝他们悔过自新,然后将他们当场释放。

那些轻罪犯获释后,一个个感激涕零,从此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其他人听说范纯仁的仁政,也都感慨万千,自觉地遵守法纪。如此一来,当年齐州全境发生的盗劫案,竟比前一年锐减了一半多。

范纯仁在以宽仁治理地方的同时,并不是一味地疏于用刑。对那些刁滑的奸人,他决不手软。

在他主政河中府时,录事参军宋儋年在一次会客后突然生了病,并于当夜死去。原来,这是他的小妾和一位小吏合谋将他害死的。范纯仁觉得他死得蹊跷,就将此案交给属吏查办。属吏一验尸体,果然发现七窍流血,眼枯舌烂,浑身发黑,纯属被人毒死之相。再行侦查,确认那位小妾和小吏便是杀人凶手,遂将他们逮捕归案。几经审问,对方承认了宋儋年系自己所害,还供称:是他们将毒药预先放进了甲鱼肉中。主审官如释重负,立即报告给了范纯仁,并准备就此结案。而范纯仁却未许可,他问主审官:你可知甲鱼肉是在第几巡端上宴席的吗?哪儿有中了毒却能坚持到散席的呢?于是,命他继续审问,并表示:如果罪犯刁钻耍滑,可以施以重刑。

后来,罪犯在严刑拷打下不得不道出了实情:他们趁宾客散后、宋儋年酒醉回房时,将毒药放入酒杯中,由小妾诱他饮下而毒死的。之所以谎说毒药放于甲鱼肉,是因为宋儋年不吃甲鱼为坐客所共知;而且甲鱼肉端上桌以后,酒菜的巡数还很多。这么一来,便为其日后翻案打下了基础。

此事传出后,不少人又对范纯仁刮目相看。说他即重“情”,又重“法”,刚柔相济!

范纯仁一向主张实事求是。在他调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给事中期间,宰相司马光决定将王安石的新法全部取消,他却建议只去掉其中弊病严重者,不必全部恢复旧法。待他两次为相,又强调以事实论罪,反对以朋党论处,理由是:“朋党难辨,恐误及善人。”当时,大臣蔡确作了一首《车盖亭诗》,因其中文字暖味,被人诬为“反诗”,将他罢官下牢。范纯仁认为,这属于“文字狱”,应当赦免他。

范纯仁平易近人。无论对同僚,下属,还是普通老百姓,他“从不以声色加人”。因此,人们和他相处,都备感亲切、轻松,喜欢向他说些心里话。

范纯仁清正廉俭。史书上说:他“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予广义庄”。他屡有封子为官的机会,却没将机会给儿子,而让给了较远的族人。直到他去世时,他的小儿子和5个孙子都没有做官。他经常告诫他的儿子们说:“人虽至愚,责人则明;人虽聪明,恕己则昏。苟能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至圣贤地位。”有一天,他的一位族人向他请教如何为人,他说:“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那位族人深以为然,一直将这两句话当成自己的座右铭。

范纯仁享年75岁。死后,谥“忠宣”。皇帝还亲自为他写了碑额,日“世济忠直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