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家庭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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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学前期的亲子关系

一、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和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亲子关系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而变化,称为“亲子关系的发展”。婴儿幼小时,十分依赖父母的抚养,不但要父母喂养、照顾,心理上也依赖父母。一方面,婴儿从父母那里获得安全感以及信任感;另一方面,父母又可以从婴儿身上获得作为父母的幸福感与满足感。子女到了幼儿时,除了继续抚养之外,父母还要进行适当的管教,让幼儿学习生活中所需的基本知识以及为人的是非准绳,让幼儿逐渐获得管理与控制自己欲望及行动的能力。到了学前阶段,父母要鼓励儿童与外界接触,从生活和社会中学习。例如,父母要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意见,亲身参与家庭的讨论,让孩子意识到自己是家庭的一分子,在家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到了青少年阶段,子女对父母的依赖减弱,关系疏淡,与父母以平等的关系相处。

父母与孩子是一种鱼水关系。如果我们把夫妻结合形成的家庭比喻成一个水桶,那么桶里的水就像是生活内容,桶里的鱼就像是孩子。当一切平安无事时,小鱼会自由自在地游泳,当这个水桶再也容不下它时,它就必须学会再与别人结合成一个新的水桶……如果这条鱼还没有真正长大,水桶便突然破了呢?水桶破了,水就会漏出来,如果水漏尽了,这条鱼的生命也就结束了。这种情况下,这条鱼无论如何都不会眼看着水漏光的,它会自觉地采取补救措施,而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堵住这桶中的漏洞。如此,既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也可以让这桶从表面看上去还是桶。这个比喻说明: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家,当看到家里出现不和谐时,如父母间的争吵,孩子会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比如大声哭闹或者打电话告诉爷爷奶奶等。从这看来,父母应该意识到当时的争吵已经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孩子失去了安全感,这时父母就应该立即停止争吵并抚慰孩子的心灵,尽量不要让孩子看到争吵时的恐怖画面。

二、父母的教养方式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的一生有着深远的影响。孩子身上出现问题,也就折射出家长在教育孩子上存在问题。

许多家长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有的家长不管孩子,这孩子也很争气,学习纪律各方面都很好;有些家长不管孩子,孩子各方面表现都很差;有的管得很严,孩子叛逆;有的管得很严,孩子上进。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父母的教养方式不但是儿童各项能力发展的准备,而且是儿童社会适应能力高低的决定因素。若父母能给予儿童适当与充分的爱,则可维持儿童心理的稳定,能使儿童学业与智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得到良好的发展。

父母的教养方式有多种分类方式,可分为放任式、权威式、民主式、关怀式以及忽视式。其中民主式和关怀式属于积极的教养方式。

权威式的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十分严厉以及期望值很高,常常以高标准要求孩子的行为。父母向孩子提出这些要求和标准时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以及能力,甚至不留给孩子和自己商量的空间,坚持“父母至高无上”的观点。一旦孩子和自己讨价还价,父母便会惩罚孩子。这种教育方式忽视和抑制了儿童的想法和独立性,子女多表现为焦虑、退缩、胆小怕事等负面的情绪和行为。

民主式的教养方式就是父母对待子女宽严兼施,依子女的兴趣、能力及需要,满足合理的要求,尊重子女,讨论家庭大事时给孩子发表意见的机会等,与子女关系亲密。这种方式,易使孩子养成独立的个性、善于适应生活、保持稳定的情绪与建立良好的习惯,有助于培养资质优异的儿童。

关怀式的教养方式是指父母能了解子女、重视子女,对子女有积极的评价,时常给予子女适当的鼓励表扬,能设法帮助子女解决困难及消除烦恼,子女也很信赖父母,遇困难时喜欢向父母求教。

忽视式的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成长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只是对孩子的成长提供食品和衣物等物质,很少对孩子进行精神上的关心与奖励。例如,有些父母重男轻女,对儿子关怀备至,而对女儿则只满足物质需要,很少关心女儿精神上的需求。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种极端的忽略可以看做是虐待孩子。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出现适应障碍的可能性很高,他们会因为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而对学习不感兴趣。有学者研究指出,在这种抚养方式下成长的儿童,在今后生活中有很大的犯罪倾向。

从上面可以看出,父母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重要影响。在和谐的家庭气氛中,父母的关爱、鼓励,以积极的态度教养子女,可以让子女感到安全,建立积极的自我观念,并有较大的抱负及成就动机,而有助于适应生活、人格发展及学业表现。积极的态度要加上适宜的教养方式,例如,民主式、关怀式的方法,给子女以独立自主的空间,子女的能力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发展。

三、父母意识

父母意识指父亲、母亲对于妊娠、分娩、育儿及亲子的态度,对为人父母的自信心与责任感,以及成为父母后对自身及配偶的评价及情感体验等。母性意识与父性意识都具有丰富的心理结构和内涵。调查发现,中国的母性意识中存在着明显的消极体验和自我丧失感,父性意识中则存在着突出的育儿焦虑。为了学前儿童更好地成长,具有更好的学习能力,其父母应该具备以下意识:

(一)注重学前儿童的智商发展

例如有意识地拓宽孩子的知识面,当父母从幼儿园接孩子回家时,父母可以向孩子解说看到的任何事物来增加他的知识面,如各种商店的用处、红绿灯的用处、广告牌的设计与作用等。当父母与孩子在公园散步观光时,父母可以有意识地向孩子介绍各种动植物的名称,特点等,甚至可以看着天空给孩子讲一些天文知识。此外,在家里,父母也可以通过鼓励孩子看图编故事来增强孩子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二)注重学前儿童的情商发展

例如,独立自主能力的培养,即让孩子做自己能够做的事情,提供机会让他决定一些事情,如穿衣服。父母可以让孩子选择自己喜欢的衣服,如何搭配也由孩子决定。再如,出去玩可以让孩子选择玩的地方。平时孩子要自己做事情,父母尽量不要拒绝,如果要拒绝,需要告诉他原因,并对他的这种热情给予肯定与赞美。作为父母,应该以赞赏教育为主,多表扬,多鼓励。不要打孩子,因为那是最伤害孩子心灵的。

(三)培养幼儿自我独立性以及不要过度保护孩子

欧美国家的父母非常重视孩子独立性的培养,推崇“个人奋斗”,而不是依赖父母和其他人,他们主张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一出生就让他独宿一室,极少与父母同住。孩子刚学走路时,跌倒了,也是让他自己爬起来。而中国的父母却刚好相反。孩子从出生到五六岁都会和自己一起睡,当孩子学走路时跌倒了便马上扶起来,并紧张得不得了,心痛疼孩子受伤了,导致从小就过度保护孩子。调查发现,这样的孩子长大后欠缺自立的能力。

(四)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

父母要注意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式,要认真听孩子讲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例如,不硬逼孩子吃饭,不用命令的口吻叫孩子做事,不当众斥责孩子,不要对孩子说“不争气”“笨蛋”“没出息”等,因为这样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相反,父母应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但这不等同于娇惯孩子。事实证明:受到父母充分尊重的孩子,大多乐于与父母合作,懂礼貌,举止大方,自我独立意识强,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孩子受到应有尊重后的良好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