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三十六计》品读
15317000000015

第15章 购房者高明杀价

围魏救赵计在军事上是一个成功的谋略,历代屡用不鲜。当人们掌握与使用它时,就是一种策略;当人们具体运用与操作时,就是一种方法论。不但古代战争可用,现代战争也可用,各行各业都可用,并且都会获得奇迹般的效果。

某市某户全家移民国外,欲出售自己的住宅,要价200万元,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中介公司业务员接下本案后,积极地策划广告,宣传其所处优越的地理位置、房间布局的合理性及其配套设施的全面与完善,很快将房子推展到了市场上。

两周后,出现了一位买主。他参观完本所住宅的里里外外,对各方面的条件很满意,但只出价180万元,这与卖主的底价尚差20万元。业务员无奈,只有回头找屋主议价。经过3天的商议、协调,屋主终于同意将售价降为190万元,并声明不再降价。

售价190万元与买价180万元相比,仍有10万元价差。鉴于卖方态度坚决,为了促成这项交易,业务员只好硬着头皮再回头找买方协调。费尽口舌,买方态度缓和,做出让步,同意再加价5万元,总价185万元。为了表示自己购房的决心与诚意,还当场付了5万元的斡旋金。

无巧不成书,就在交付斡旋金的当晚,买方又找来业务员,告诉他说:“一个月前我在别处看过另一栋房子,论各方面条件,都比我现在看好的这所房屋称心如意,只因为当时屋主不肯降价,几次交涉谈判未能成功,我只好放弃了。可谁知事情已过去这么久了,我差不多已把这件事忘掉了,就在一个钟头前,那家中介公司突然打电话来告诉我,屋主愿意依我的价格出售。可我今天已下付了斡旋金,若房主仍不肯降价,我衷心地希望你能退回这5万元。”

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可难倒了业务员,对中介者而言,并无退款与否的决定权,除非屋主同意或屋主接受买方的价钱后,买方又反悔不准备买房,才能将其预交的斡旋金没收。而眼前面临的情况是:一方言明不再降价,另一方声称打死也不再加价,中介者处在夹缝中左右为难。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是,尽快把信息传给屋主,由屋主自行决定。

屋主听到消息后也犯了难。既然买主更中意前一户房子,就有可能反悔,如果答应他的要求反遭对方拒绝,在目前经济不景气、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交易不大活跃的状态下,错失了这笔买卖,新买主不知何时再现。

因事出突然,卖方左思右想,一时想不出一个妥善的办法。买方又以“前屋屋主催问甚急”为由不断来电要求中介早早回话,否则应立即退回斡旋金。局面就这样陷于僵局之中。

经过几十分钟的“深思熟虑”,屋主终于赌博性地同意以买方价格出售,若买方拒绝,则可顺理成章地将这5万元“纳入私囊”。

中介人把这一决定转告买方,买方表面上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申辩着:“我其实比较喜欢的还是前面那套房子,但后面的那套房子的卖方又同意了我的开价,如果不接受这项交易,将立刻损失掉5万元。”经过中介人在中间不断地周旋,买卖双方终于勉强成交,达成协议。

就本案住宅成交的整个过程来看,似乎“水到渠成”,其实是买方运用“围魏救赵”的谈判策略延伸出来的高明杀价手法,以5万元斡旋金为诱饵,又以“前屋”之事相威胁,使对方陷入进退维谷的局面,最终,实现了买方削价的最终目的。

“解析”

借刀杀人,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而巧妙地利用矛盾打击敌方的谋略。当敌方动向已明,就千方百计诱导态度暖昧的友方迅速出兵攻击敌方,自己的主力即可避免遭受损失。

借刀杀人计是根据《周易》六十四卦中《损》卦推演而得。“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此卦认为,“损、益”,不可截然划分,二者相辅相成,充满辩证思想。此计借人之力攻击我方之敌,我方虽不可避免有小的损失,但可稳操胜券,大大得利。

借刀杀人,善于假手于人,巧妙借用外力,自己不用动手,不用出力,不花任何代价,同样达到目的。借刀杀人,杀人不见血,不露任何痕迹,不抛头露面,也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既实现目标,又落得两手干净。借人之刀,刀的主人必然逃不脱杀人的干系,自然也就被迫合作,这样能够争取到第三力量以增加自己的实力,从而取得胜利。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