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华(1957~1980.1)驻贺兰山兰州军区守备某师炮兵团130加农炮营营部侦察排长。湖北省秭归县人,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1977年1月入伍,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牺牲前为兰州军区守备某师炮兵团130加农炮营营部侦察排长。在组织手榴弹实弹投掷发生意外时,奋不顾身,舍身抢救战友,英勇牺牲。为表彰其英雄行为和高尚品质,宁夏军区党委决定为其追记一等功,批准为革命烈士。
刘新华当战士时,曾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嘉奖;当班长时,被连队评为“好班长”,他带的班被评为“两学”先进班;当排长时,曾被营树立为“行政管理标兵”,被团评为“优秀党员”、“四会”教练员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出席了师“双先”代表会。1982年他所领导的排荣立集体三等功。
1983年1月28日,刘新华组织营部战士进行手榴弹实弹投掷,新战士管明由于过分紧张,将拉了弦的手榴弹滑落在自己右前方2.4米隐蔽墙的石头上又弹回到脚下的掩体坑内,手榴弹“哧哧”直冒青烟,管明被吓呆了,站在掩体坑后不知所措。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站在另一掩体后的刘新华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大喊一声“快闪开”,一个箭步冲上去顺手将管明推倒,跃入掩体坑内迅速捡起冒烟的手榴弹准备甩出去,但此刻手榴弹在他手中爆炸,身后的管明安全脱险,而刘新华却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刘新华在关键时刻总是临危不惧,奋勇当先,表现出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1979年8月,贺兰山山洪暴发,连队车炮库被洪水袭击,他第一个冲进去和大家一道把4台车炮全部推到安全地带。1980年1月,新兵进行手榴弹实弹投掷时,出现了几枚哑弹,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他一个人到山沟里去引爆。在营部修整军体器械场打眼放炮时,装药点炮和排哑炮工作危险,他就主动一人承担。
刘新华在日常工作和处理家庭个人问题上,处处以革命利益为重,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他家在湖北农村,全家六口人,父母都已年过六旬,体弱多病,家乡那两年又连续遭受水灾,家中生活困难,党支部几次研究给他困难救济,他总是先人后己,一再谦让。他提干三年中,年年推迟休假。1982年7月,家中来信让他赶快回去定亲,但他考虑到通信排长刘会通也准备探家处理个人问题,就主动提出让刘会通先回,自己以后再说。1983年1月,组织安排他休假,他又考虑到营里干部少,主动提出等轻武器实弹射击结束后再回。刘新华就这样在“好处”面前一让再让,把个人问题一推再推,直到最后壮烈牺牲。
1978年11月,正值隆冬时节,连队在师简泉农场清整渠道,他每天第一个卷起裤腿跳进带冰碴的水中,清挖水渠。有时棉裤的裤腿湿了,外面结了一层冰,冻得硬邦邦的,收工回来还要别人帮忙才能脱下来,但他总是乐呵呵地将裤子在炉子上烤干后又继续穿上。1979年,连队执行营建任务,他带领全班负责搅拌灰浆,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他经常和全班一起加班加点。有时灰浆供应不上,他便脱掉鞋袜,跳进灰浆池,用脚踩拌灰浆,脚被石灰烧起了泡,脚脖子上划出了血口子,大家劝他休息,他用布条子包住伤口,接着又干。
刘新华时刻不忘革命军人肩负的责任,刻苦学习军事理论,苦练杀敌本领。他利用业余时间报名参加炮兵学院的函授学习,积极完成《人民炮兵》的函测作业,年年获奖,并注意在实践中运用,多次被评为“四会”教练员。入伍后头一年,他被分到炮兵侦察班当计算兵,他起早摸黑,刻苦学习计算业务,年终团里进行专业考核时,他获得了全团计算兵第一名。提干之后,他对军事技术的学习更加刻苦,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毛泽东军事著作,翻阅外军资料,并且注意把学习成果用在军事训练上。为了提高炮兵训练质量,他苦心钻研,利用简陋的工具,改革炮兵手摇射击修正器。为了准确地校正精度,他多次写信让哥哥用电子计算机帮他计算核对各种数据,直到他牺牲的前夕,这项工作还在进行。1981年年底,团里对各分队进行带战术背景的实弹射击考核,在连长不在位的情况下,时任9连指挥排排长的刘新华严密组织,果断指挥,使连队取得了实弹射击优秀成绩,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教育训练先进单位。1982年,他调到营部任侦察排长,在战役演习中,他以熟练的指挥技能,积极协助营长,实施周密果断的指挥,使全营实弹射击取得了建营以来最好成绩,受到上级好评。
刘新华处处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关心同志胜过自己。星期天、节假日,他经常到炊事班帮灶,部队放映新影片时,他主动替战士站哨。对有思想情绪和患病的同志,更是关怀备至,耐心帮助开导。他对地方群众也亲如一家,走到哪里就把文明之风带到哪里,外出乘车主动让座,扶老携幼。群众遇到困难,他热情帮助。刘新华牺牲后,凡是熟悉和了解他的人,无不感到痛惜,说他是眼前的雷锋,说他像一团火,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照亮一方,温暖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