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宁夏革命英烈(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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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李伟

李伟(1979~2000.6)外出打工青年,出生于青铜峡连湖农场。上小学期间,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1989年获“雷锋式的好少年”荣誉称号。1996年自费就读于宁夏司法警官学校,1998年毕业后自谋职业,到河北省石家庄打工。2000年6月19日,在石家庄因抢救落水的同事英勇牺牲。

李伟生长在一个普通农场职工家庭,从小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在宁夏司法警官学校的两年中,他对老师和同学谦逊有礼,遇到事情总是先人后己,处处为别人着想。一次,班级组织大家上山旅游,突然山上滚下一块石头朝着同学砸了过去,李伟奋不顾身冲过去推开了同学,飞奔而下的石头从他身边擦过。

1998年,李伟从司法警官学校毕业后,前往河北石家庄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2000年6月19日下午,李伟和一起来打工的同乡王艳红到石家庄市党家庄民心河旁散步,正巧遇上打工同伴蒋晓丽游泳溺水,李伟与王艳红同时跳进河中救人,惊慌的王艳红也出现溺水反应。李伟不顾一切奋力抢救两人,后来在旁人的帮助下,蒋晓丽、王艳红得救,而李伟却沉入河中。在“110”干警和众人的帮助下李伟被打捞上来,并迅速送往河北省医院抢救,但却没能挽留住他年轻的生命。

事情发生后,《燕赵都市报》及河北省各大媒体都先后进行了报道,引起强烈反响。2000年11月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李伟“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并奖励现金1万元。

2001年,青铜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李伟“见义勇为好青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11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