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海斌(1980~2002.5)农民,出生于中卫市宣和镇羚羊村十一队。1994年7月毕业于宣和镇东月中学,共青团员。2002年5月26日,为抢救落水的本村农民张自定而牺牲。
麦海斌在学校读书期间,学习认真,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初中毕业后,因父亲年老,母亲腿有残疾不能劳动,家中缺少劳动力,不得已辍学回家务农,还外出务工挣钱。在他的帮助下家庭境况有了明显改善,购买了农用三轮车和摩托车,他也结婚成了家。
2002年5月26日下午4时许,麦海斌驾驶三轮车与父亲沿七星渠由西向东经羚羊泵站桥转弯处,遇上在桥上闲坐聊天的本村村民张自定、麦元龙、刘兴家三人,因桥面狭窄,便停车等三人让道。坐在桥东的桥沿帽上的张自定起身让道时,不慎掉入七星渠中。麦海斌和父亲与在场的麦元龙、刘兴家一起沿渠北岸顺水追去,在追至约50米处,麦海斌迅速脱掉衣服跳入渠中营救。很快,麦海斌游到了张自定身边,由于水深渠宽流速快,张自定连呛几口水后神智慌乱,见到麦海斌,先是胡乱抓住不放,后又死死抱着麦海斌的双腿。麦海斌筋疲力尽,百般挣扎,没能挣脱开,最终两人沉入水中再也没有浮出水面。羚羊村的100多名群众闻讯赶来,自发组织打捞麦海斌和张自定,七星渠管理处也采取关闸停水,拉开石簧沟泄洪闸泄洪等措施,直到第二天早上6时才找到了麦海斌的遗体。
麦海斌虽然走了,但他留给乡亲们美好的印象却始终没有消逝。鉴于麦海斌舍生忘死救乡亲的英雄事迹,中卫市团委授予他“舍己救人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2004年8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麦海斌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