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智慧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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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他靠卖星球发了财

创新就是财富,是指时代在发展、市场环境在变化,创业者的思维、方法也要不断创新。“运动中才不会被敌人的子弹打中”,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本篇主要通过各种案例,来阐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在积累财富中的重要性。

创新存在于方方面面,笼统地说,只要别人没有想到的东西你想到了,这就是创新。

创新虽然不一定都能发财,可却是发财的有效途径之一。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美国一位失业人员向地球人倒卖星球“土地”的致富案例。

突发奇想,把月球占为己有

浩瀚宇宙中有无数星球,这些星球对于地球人来说可望而不可及,可以说除了“观赏”价值以外一无是处。

可是在美国就有一名叫丹尼斯·霍普的失业人员,通过“合法”经营星球土地发了财。

据美国媒体《拉斯维加斯观点杂志》2003年10月1日报道。1980年以前,丹尼斯·霍普还是一名失业的口技演员。由于在一年多的失业时间内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老婆离开了他。

1980年11月22日,穷困潦倒的丹尼斯·霍普开着哥哥的汽车在加利福尼亚闲逛。开着开着,他突然从汽车的挡风玻璃板上看到了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他自作多情地说:都说月亮上“嫦娥”“吴刚”生活得很惬意呢,可是地球人哪里有这个福分去看一看呵!

回到家后,他再次面对月亮充满憧憬时,突然想起了12年前自己在上大学时,教授和他们讨论联合国1967年制定的《外层空间条约》一事来。

根据这个条约,所有联合国成员都签署并同意外太空天体的主权不为任何一个国家所有。可是这个条约却有一个漏洞,那就是虽然规定它们不为任何一个“国家”所有,却没有规定能不能为任何一个“个人”所有?

看到联合国条约居然存在这样一个漏洞,丹尼斯·霍普欣喜若狂,第二天他马上在当地图书馆查阅有关资料,发现事实果然如此。

于是,他立刻在加利福尼亚当地的一家法院,像申请专利一样郑重其事地申请了他的外太空星体所有权。

心想事成,终于“拥有”外太空星球

随后,丹尼斯·霍普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说,他已经对月亮和太阳系除地球以外的其他8颗行星以及它们的卫星拥有所有权!

他把这份声明复印了许多份,分别寄给美国政府、美国航空航天局、前苏联政府、联合国等机构,明确表示自己的这个权力,同时声明,他愿意将“自己拥有”的这些星球上的土地分成一小块一小块地单独出售。

他嘲笑般地在信中对它们说:“如果这个声明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尽快告诉我。”

果然不出所料,丹尼斯·霍普此后一直没有接到任何答复信件。因为他知道,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阻止他“拥有”这些星球的所有权,因为所有国家早在1967年的这个条约中就已经“放弃”了它们的权利,这些星球已经成了“无主领地。”

就这样,通过这样一个胆大“包天”的声明,丹尼斯·霍普终于“获得”了外太空星球的所有权。

胆大包天,终于包住了天

接下来,丹尼斯·霍普在美国395号公路旁建造了一幢漂亮建筑,这就是倒卖月球、火星等其他行星的“售楼处。”

该建筑外面有一个大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月球大使馆”几个字。丹尼斯·霍普自任“月球大使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裁。

这家“房地产公司”实行的是“低价倾销”策略:任何人只要支付19.99美元,外加1.51美元的“月球土地税”,就可以得到一英亩外太空土地。

开业后短短的两个星期内,丹尼斯·霍普就获得了6000美元销售收入,这可是100%的利润呵!他用这笔钱还清了自己的所有欠债。

“月球大使馆”的“地产”坐落在除地球以外的其它所有星球上,可是销售最好的还是月球、火星、金星等星球上的“地产。”

消费者付款后,就可以正儿八经地在这里领到“月球护照”和“月球地产证明书”等相关文书。

如果你不喜欢所购买的地产,公司负责30天内保证全额退款。

20多年来,丹尼斯·霍普靠这个营生狠狠地发了一大笔。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无名小卒,变成身价至少625万美元的千万富翁,20多年来平均月收入高达3.5万美元!

美国总统也是他们的顾客

在“月球大使馆”公司的网站主页上,多少带有炫耀般地写着:“目前公司已经拥有超过1700名大客户,其中包括2位美国前总统和许多著名的电影明星。”

这里说的美国前总统确有其事,这就是美国前总统里根和卡特。他们分别花费1600美元,在这里购买了名叫“月球庄园”的“总统别墅。”

“月球大使馆”房地产公司共有6名员工,每个人忙得不可开交。因为他们的顾客对象不仅有美国人,而且还有欧洲、大洋洲人,是名副其实的跨国经营。

这些人为什么要购买虚无飘渺的星球“土地”呢?

丹尼斯·霍普认为,这样的交易有一个独特功能:这就是好玩。

你想想看,花上不多的一笔钱,就可以买到月球上的一片“土地。”把这张月球“土地契约书”挂在办公室墙上或家中的客厅里,是不是很酷?!

法律文书在手,不怕纠缠

丹尼斯·霍普的无本生意虽然一直很顺利,可是他也有许多烦恼。

例如,他在经营中不断有人纠缠,说在他声明拥有这些星球土地之前,他们就已经拥有了它,他们才是这些星球真正的主人。

言外之意是说,丹尼斯·霍普出售星球土地的行为,已经对他们构成了侵权。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1997年有一名德国人要求丹尼斯·霍普把出售星球土地的所有收入都交给他,“因为早在几百年前,当时的国王就将月球送给了”他的祖先,这是他的“遗产”之一。

不过面对这些指控,丹尼斯·霍普镇定自若,因为他有法律文书在手。

即使对于跨国官司,他也胸有成竹——1967年的《外层空间条约》上德国也签了字,这就反过来可以证明,德国政府并不认为他们的国王将月球送人的事。否则,就让这名德国人去起诉德国政府吧。

由此可见,丹尼斯·霍普不但精明,而且还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呐。